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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麦田的颜色 &#187; 城南旧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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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游客去哪儿都得回家，行者到哪儿都是到家。</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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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城南旧事：我的第二辆美国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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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3 Dec 2013 20:20:08 +0000</pubDate>
		<dc:creator>RedRocks</dc:creator>
				<category><![CDATA[城南旧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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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我的第二辆车也是我拥有过的最重要的车。车自然也不是什么好车，1980年版的Chevrolet Citation, 淡蓝银灰的颜色。那车是通用汽车公司最早的前轮驱动车，在底特律的冬天尤其适用。我的Citation陪着我，渡过了读博的四年时光。
我记不起来第二次车祸的具体内容了，但肯定和第一次闯祸间距不远，情况似乎不特别严重，至少错误不全在我。年轻气盛，出了问题喜欢把责任放在自己之外的任何地方，稍有熟练，就会觉得不可一世。第一次，第二次车祸莫不如此。其实反思，责任不完全在自己的事故，许多还是因为自己的经验不足才破坏了法律之上的社会行为规则而导致。比如高速公路上的因为自己的错误判断而急刹车导致追尾，法律上全责在后车，但事实上你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第三次车祸的责任无法推卸。我记得很清楚，事故发生在八里大街（8 Mile Road）上，那是底特律最乱的一条路，是市中心和郊区的分界线，相当我们的城乡结合部，谁都不愿意管，于是各种各种的问题各种各种。既然没人管，既然乱七八糟，房地产价格也就烂到可想而知，贪便宜且不怕死的亚洲人就会进入。当时底特律为数不多的几家亚洲超市之一就在那条路上。
我从店里买好东西出来，依然的踌躇满志，不需要人接送，自己开车上班放学，自己开车去购物，颇有些人车一体的自在，美国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错！
从店门口左转上主路，只看了左侧没有车，右侧只用眼角扫了一下，就一脚油门冲了出去。进入主路的那个瞬间，我看见了那辆从右侧快速冲来的车，停车那就是撞击活靶，加速，想避让，晚了。
“咣当”，车的右后侧中招，世界末日再次来临。
这次撞我的是一辆黑人大哥开的大破车，我的Citation 车身瘪了一大块，但无碍驾驶；黑人大哥的车保险杠撞上的我，几乎好发无损。怕保险公司会飞快地将出事率如此之高的我踢出去，只能求黑大哥高抬贵手私了，黑兄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我现在想，也许他连保险可能都没买，比我更怕警察）。忘记给了他多少钱，反正那个月的饭钱肯定受到了严重威胁。回到办公室，告诉导师“我又撞车了”。导师看着我，缓缓摇头：“陈，陈，陈，陈，陈。。。。” （听美国人说陈，就好象说“钱，钱，钱，钱，钱。。。。”。
那是我最后一次因为自己的冒失出车祸。事不过三，认真总结了几次的教训，认真复习了交规，认真反省后自然也还找到一条客观理由：我视力不好，双眼不能同时聚焦，开车不戴眼镜，就无法看清路况，也无法准确判断距离。。 总而言之，去配了眼镜，开车的速度显著降低，和前车的距离显著加大。
敲着自己的木鱼脑袋（这是西方鬼子避邪的手势）说，从那次车祸后，26年，我保持了一本全清的驾驶记录（当然，这包括走法律程序排除自己责任）。
我开着CITATION上下班，我开着CITATION带朋友出去兜风，我开着CITATION买回了这辈子真正属于我的第一台相机，我开着CITATION到处去拍照。
比我晚到美国的媳妇第一次坐我开的车，就是这辆CITATION。她在我的大呼小叫中，在CITATION上学会了开车，在我第三次撞车的地方几乎发生过一次同样的事故。
CITATION很快变老，底特律的冬天路面撒盐，车身烂破是小事，那辆车后来机械故障很多，最大的两个问题是水箱的漏水和方向盘液压的单侧失灵。
液压问题有点搞笑，右转液压良好，操作非常顺利，左转则必须用很大的力气掰方向盘，我压根没想过要去把这个问题修好，因为脚后跟都明白我当时不可能有这笔钱。这个左右不对称的驾驶和随之而来的方向盘空档巨大（左右可以晃半天，车都没反应）的一个良好副产物，是训练了一把什么破车我都敢开的车技。另外一个产物是自欺欺人地相信这车没人会偷，因为偷了也开不远 （其实我那时还暗自祈祷，希望有人偷，因为吸取了第一辆车的教训，之后我买的车，基本都会上全保险）。
第二个问题其实比液压要简单得多：水箱漏水。修车铺说，90美元，可以给修好。那时候我正被撞毁第一辆和赔钱私了第三次事故的财政压力痛苦，90美元，那可是当年的700多人民币，我离开中国时一年的工资！我那时候最好的兄弟叫小于，除了我去底特律上班，我们俩几乎形影不离。小于是个绝对的神人，他的故事必须另外写一篇文字。
我们反复论证了90美元是否必须花后，决定了我们的解决方法。车里多了几个空牛奶桶，每次出发前，我把那些桶装满水，灌进水箱，然后赶紧出发，等到目的地，水还没有完全漏完，回程的时候照原样再来一次。
别人每周加油，我每天加水，一个冬天，就这样度过。到了开春，漏水的速度越发厉害，早晨加的水在30英里行程后所剩无几。为了不烧毁发动机，最后只能咬牙掏钱把车修好。付钱，开车，忽然明白一个冬天的折腾和痛苦完全是没有意义的折腾。这让我又明白一个道理，必须要做的事情，赶早做了，给自己少很多很多的麻烦。
CITATION是我们的搬家车，从学校搬家去底特律最破的公寓大楼，然后搬进同样恐怖的街区里老比尔家的房子，然后搬进了学校里为有家眷的研究生提供的公寓，然后从那里搬家进来我们自己的第一栋小小的房子，属于自己的家。
最后，是一个小黑人兄弟通过我在报上登的分类广告买走了CITATION。双方同意的价格好像是900美元，他先付了点定金，然后答应每个月追付100，他说得很诚恳，说他会开着这车去上班，去挣钱，一定会按时付账。我相信了他，但他开车离开时，第一个转弯后，一脚油门到底，车轮下冒出摩擦的青烟，让我非常非常地心痛。三个月后，他不再付款，我写信威胁他要去法院告他，又来了一张支票，是他母亲写的。之后，无论我怎么威胁，再没见到一分钱。再之后，日子繁忙，直到此刻写下这些文字，我忘记还有一个黑兄弟欠了我半辆CITATION。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redrocks.blog.paowang.net/files/2013/12/20131224041414.jpg" alt="1387758545"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2209" /><br />
我的第二辆车也是我拥有过的最重要的车。车自然也不是什么好车，1980年版的Chevrolet Citation, 淡蓝银灰的颜色。那车是通用汽车公司最早的前轮驱动车，在底特律的冬天尤其适用。我的Citation陪着我，渡过了读博的四年时光。</p>
<p>我记不起来第二次车祸的具体内容了，但肯定和第一次闯祸间距不远，情况似乎不特别严重，至少错误不全在我。年轻气盛，出了问题喜欢把责任放在自己之外的任何地方，稍有熟练，就会觉得不可一世。第一次，第二次车祸莫不如此。其实反思，责任不完全在自己的事故，许多还是因为自己的经验不足才破坏了法律之上的社会行为规则而导致。比如高速公路上的因为自己的错误判断而急刹车导致追尾，法律上全责在后车，但事实上你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p>
<p>第三次车祸的责任无法推卸。我记得很清楚，事故发生在八里大街（8 Mile Road）上，那是底特律最乱的一条路，是市中心和郊区的分界线，相当我们的城乡结合部，谁都不愿意管，于是各种各种的问题各种各种。既然没人管，既然乱七八糟，房地产价格也就烂到可想而知，贪便宜且不怕死的亚洲人就会进入。当时底特律为数不多的几家亚洲超市之一就在那条路上。</p>
<p>我从店里买好东西出来，依然的踌躇满志，不需要人接送，自己开车上班放学，自己开车去购物，颇有些人车一体的自在，美国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错！</p>
<p>从店门口左转上主路，只看了左侧没有车，右侧只用眼角扫了一下，就一脚油门冲了出去。进入主路的那个瞬间，我看见了那辆从右侧快速冲来的车，停车那就是撞击活靶，加速，想避让，晚了。</p>
<p>“咣当”，车的右后侧中招，世界末日再次来临。</p>
<p>这次撞我的是一辆黑人大哥开的大破车，我的Citation 车身瘪了一大块，但无碍驾驶；黑人大哥的车保险杠撞上的我，几乎好发无损。怕保险公司会飞快地将出事率如此之高的我踢出去，只能求黑大哥高抬贵手私了，黑兄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我现在想，也许他连保险可能都没买，比我更怕警察）。忘记给了他多少钱，反正那个月的饭钱肯定受到了严重威胁。回到办公室，告诉导师“我又撞车了”。导师看着我，缓缓摇头：“陈，陈，陈，陈，陈。。。。” （听美国人说陈，就好象说“钱，钱，钱，钱，钱。。。。”。</p>
<p>那是我最后一次因为自己的冒失出车祸。事不过三，认真总结了几次的教训，认真复习了交规，认真反省后自然也还找到一条客观理由：我视力不好，双眼不能同时聚焦，开车不戴眼镜，就无法看清路况，也无法准确判断距离。。 总而言之，去配了眼镜，开车的速度显著降低，和前车的距离显著加大。</p>
<p>敲着自己的木鱼脑袋（这是西方鬼子避邪的手势）说，从那次车祸后，26年，我保持了一本全清的驾驶记录（当然，这包括走法律程序排除自己责任）。</p>
<p>我开着CITATION上下班，我开着CITATION带朋友出去兜风，我开着CITATION买回了这辈子真正属于我的第一台相机，我开着CITATION到处去拍照。</p>
<p>比我晚到美国的媳妇第一次坐我开的车，就是这辆CITATION。她在我的大呼小叫中，在CITATION上学会了开车，在我第三次撞车的地方几乎发生过一次同样的事故。</p>
<p>CITATION很快变老，底特律的冬天路面撒盐，车身烂破是小事，那辆车后来机械故障很多，最大的两个问题是水箱的漏水和方向盘液压的单侧失灵。</p>
<p>液压问题有点搞笑，右转液压良好，操作非常顺利，左转则必须用很大的力气掰方向盘，我压根没想过要去把这个问题修好，因为脚后跟都明白我当时不可能有这笔钱。这个左右不对称的驾驶和随之而来的方向盘空档巨大（左右可以晃半天，车都没反应）的一个良好副产物，是训练了一把什么破车我都敢开的车技。另外一个产物是自欺欺人地相信这车没人会偷，因为偷了也开不远 （其实我那时还暗自祈祷，希望有人偷，因为吸取了第一辆车的教训，之后我买的车，基本都会上全保险）。</p>
<p>第二个问题其实比液压要简单得多：水箱漏水。修车铺说，90美元，可以给修好。那时候我正被撞毁第一辆和赔钱私了第三次事故的财政压力痛苦，90美元，那可是当年的700多人民币，我离开中国时一年的工资！我那时候最好的兄弟叫小于，除了我去底特律上班，我们俩几乎形影不离。小于是个绝对的神人，他的故事必须另外写一篇文字。</p>
<p>我们反复论证了90美元是否必须花后，决定了我们的解决方法。车里多了几个空牛奶桶，每次出发前，我把那些桶装满水，灌进水箱，然后赶紧出发，等到目的地，水还没有完全漏完，回程的时候照原样再来一次。</p>
<p>别人每周加油，我每天加水，一个冬天，就这样度过。到了开春，漏水的速度越发厉害，早晨加的水在30英里行程后所剩无几。为了不烧毁发动机，最后只能咬牙掏钱把车修好。付钱，开车，忽然明白一个冬天的折腾和痛苦完全是没有意义的折腾。这让我又明白一个道理，必须要做的事情，赶早做了，给自己少很多很多的麻烦。</p>
<p>CITATION是我们的搬家车，从学校搬家去底特律最破的公寓大楼，然后搬进同样恐怖的街区里老比尔家的房子，然后搬进了学校里为有家眷的研究生提供的公寓，然后从那里搬家进来我们自己的第一栋小小的房子，属于自己的家。</p>
<p>最后，是一个小黑人兄弟通过我在报上登的分类广告买走了CITATION。双方同意的价格好像是900美元，他先付了点定金，然后答应每个月追付100，他说得很诚恳，说他会开着这车去上班，去挣钱，一定会按时付账。我相信了他，但他开车离开时，第一个转弯后，一脚油门到底，车轮下冒出摩擦的青烟，让我非常非常地心痛。三个月后，他不再付款，我写信威胁他要去法院告他，又来了一张支票，是他母亲写的。之后，无论我怎么威胁，再没见到一分钱。再之后，日子繁忙，直到此刻写下这些文字，我忘记还有一个黑兄弟欠了我半辆CITATIO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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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城南旧事：我的第一次开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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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6 Dec 2013 02:54:13 +0000</pubDate>
		<dc:creator>RedRocks</dc:creator>
				<category><![CDATA[城南旧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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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八十年代出国的留学生，极少有在国内开过车的经验。到了美国这个长在车轮上的国家，会不会开车可不仅仅是如何出去玩和怎么玩的事情，往高里说，决定了他以如何的角度去看这片全新世界和发现更多的发展机会，往低里说，也许是他生存的基本需求。和当今媒体一再渲染的富二代们到了美国就开着玛莎拉蒂飚车泡妞的传奇差得太远，但至少这些是自己经历过的故事，写出来分享，也算是给留学生的生活开扇侧面的小窗。
我到美国的时候是夏天，先我一年到达的姐姐和姐夫刚用打工的幸苦钱买下了他们的第一辆汽车。五百美元，换来了一辆1976年的雪佛兰迈瑞宝 （Chevrolet Malibu）。那年是1986年，在底特律熬过了十年个冰雪冬天，那车的车身已经被路上用来融雪的盐腐蚀的百孔千疮，但那个年代，对大部分的中国留学生，有车就是件很值得自豪的事情。旧车是自己的宝，把自己的破车用千斤顶顶起来，钻在车底东张西望，是那时底特律中国留学生消遣周末的常规项目之一。那辆雪佛兰虽然破，但它在半年时间里让六个中国留学生踏下这辈子的第一脚油门，考出了此生的第一张驾照，一辈子最难忘的车缘和记忆。
到美国后的第一周，就有了这美国的第一次汽车长途旅行的经历。活动是由当地的教会组织的，目的在宣道，让经验老道的美国司机开头车带路，从底特律去密执安州北美的雪松营地。我们自然兴高采烈，不是因为要去聆听某种宗教宣示，开着自己的车去旅行，那可是这辈子的第一次。更不用说，路上还要经过著名的麦金诺大桥，那桥链接着上下密执安州，横跨连接着北美五大连湖中的密执安湖和休伦湖水道，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悬索桥之一。
新手上路，开车的是刚拿到驾照的姐夫，全车人从车窗的各个角度为他看着左右前后的路况，稍有情况就是一片大呼小叫。刚到美国的我连笔试都还没机会考，在公共道路上的驾驶自然没有我的份，但我比他们更兴奋，因为雪松营地是私人产业，在上面开车不必受交规的限制，换句话，没有驾照的我，在那里能体验我的第一次驾车。
麦金诺大桥真的很宏伟，连上引桥，比金门大桥还要壮观许多。桥下的湖畔无数的鸥鸟飞翔，那时候很奇怪，美国的鸟为什么会不怕人，见到我们停车，不但不飞走，反而云集而聚，等待人们给它们喂食而不担心变成人的食品。
雪松营地坐落在休伦湖畔，蓝天白云碧水，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如此优美安静的环境。大家忙着卸车，在湖边搭安营扎寨，我迫不及待，等车厢一空，就从姐夫那里拿来车钥匙，在他千叮咛万嘱咐中发动了迈瑞宝的八缸发动机。机器隆隆，心也随着怦然狂跳。慢慢松开脚下的刹车，我们的大破车开始慢慢移动，踏下刹车，刚刚开始前进的车摇晃着停下，再松开，前进，缓缓转动方向盘，我把车开上了林间的小路。
第一次自己驾车，从脚不敢离开刹车的溜车，到渐渐饱满起来的自信，然后，第一次不知深浅地踏下了油门。第一次放下车窗，让湖边清洌的风灌进车窗。第一次驾车的速度绝不会超过每小时20迈，却是我记忆里最风驰电掣的刺激。
近三十年过去了，不记得自己换过多少辆车，最难忘的，却总是那辆用五百美元买来的雪佛兰；不记得自己开车走过了多少路，印象最深的，是北密执安雪松营地里那条有点颠簸的土路，从这土路开始，我的道路通向了世界，车，成了我生活中绝不可少的部分。很庆幸，学生时代的自己只有能力买一辆破烂的旧车，于是车不是财富的象征，也不是年轻气盛时的疯狂。因为珍惜来自不易的车，随带着，也就懂得珍惜着车轮带我走进的全新世界。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八十年代出国的留学生，极少有在国内开过车的经验。到了美国这个长在车轮上的国家，会不会开车可不仅仅是如何出去玩和怎么玩的事情，往高里说，决定了他以如何的角度去看这片全新世界和发现更多的发展机会，往低里说，也许是他生存的基本需求。和当今媒体一再渲染的富二代们到了美国就开着玛莎拉蒂飚车泡妞的传奇差得太远，但至少这些是自己经历过的故事，写出来分享，也算是给留学生的生活开扇侧面的小窗。</p>
<p>我到美国的时候是夏天，先我一年到达的姐姐和姐夫刚用打工的幸苦钱买下了他们的第一辆汽车。五百美元，换来了一辆1976年的雪佛兰迈瑞宝 （Chevrolet Malibu）。那年是1986年，在底特律熬过了十年个冰雪冬天，那车的车身已经被路上用来融雪的盐腐蚀的百孔千疮，但那个年代，对大部分的中国留学生，有车就是件很值得自豪的事情。旧车是自己的宝，把自己的破车用千斤顶顶起来，钻在车底东张西望，是那时底特律中国留学生消遣周末的常规项目之一。那辆雪佛兰虽然破，但它在半年时间里让六个中国留学生踏下这辈子的第一脚油门，考出了此生的第一张驾照，一辈子最难忘的车缘和记忆。</p>
<p>到美国后的第一周，就有了这美国的第一次汽车长途旅行的经历。活动是由当地的教会组织的，目的在宣道，让经验老道的美国司机开头车带路，从底特律去密执安州北美的雪松营地。我们自然兴高采烈，不是因为要去聆听某种宗教宣示，开着自己的车去旅行，那可是这辈子的第一次。更不用说，路上还要经过著名的麦金诺大桥，那桥链接着上下密执安州，横跨连接着北美五大连湖中的密执安湖和休伦湖水道，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悬索桥之一。</p>
<p>新手上路，开车的是刚拿到驾照的姐夫，全车人从车窗的各个角度为他看着左右前后的路况，稍有情况就是一片大呼小叫。刚到美国的我连笔试都还没机会考，在公共道路上的驾驶自然没有我的份，但我比他们更兴奋，因为雪松营地是私人产业，在上面开车不必受交规的限制，换句话，没有驾照的我，在那里能体验我的第一次驾车。</p>
<p>麦金诺大桥真的很宏伟，连上引桥，比金门大桥还要壮观许多。桥下的湖畔无数的鸥鸟飞翔，那时候很奇怪，美国的鸟为什么会不怕人，见到我们停车，不但不飞走，反而云集而聚，等待人们给它们喂食而不担心变成人的食品。</p>
<p>雪松营地坐落在休伦湖畔，蓝天白云碧水，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如此优美安静的环境。大家忙着卸车，在湖边搭安营扎寨，我迫不及待，等车厢一空，就从姐夫那里拿来车钥匙，在他千叮咛万嘱咐中发动了迈瑞宝的八缸发动机。机器隆隆，心也随着怦然狂跳。慢慢松开脚下的刹车，我们的大破车开始慢慢移动，踏下刹车，刚刚开始前进的车摇晃着停下，再松开，前进，缓缓转动方向盘，我把车开上了林间的小路。</p>
<p>第一次自己驾车，从脚不敢离开刹车的溜车，到渐渐饱满起来的自信，然后，第一次不知深浅地踏下了油门。第一次放下车窗，让湖边清洌的风灌进车窗。第一次驾车的速度绝不会超过每小时20迈，却是我记忆里最风驰电掣的刺激。</p>
<p>近三十年过去了，不记得自己换过多少辆车，最难忘的，却总是那辆用五百美元买来的雪佛兰；不记得自己开车走过了多少路，印象最深的，是北密执安雪松营地里那条有点颠簸的土路，从这土路开始，我的道路通向了世界，车，成了我生活中绝不可少的部分。很庆幸，学生时代的自己只有能力买一辆破烂的旧车，于是车不是财富的象征，也不是年轻气盛时的疯狂。因为珍惜来自不易的车，随带着，也就懂得珍惜着车轮带我走进的全新世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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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丹佛日记# 昨日再来  Yesterday Once Mor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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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8 Feb 2013 00:10:42 +0000</pubDate>
		<dc:creator>RedRocks</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口开河]]></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南旧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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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从机场回来的路上，我在Monica大街下了I70联邦公路。熟悉的道路，熟悉的场景，生活中美国的一大好处是这里发展很慢，事情的发展都漫不经心，好像谁都不着急，没有变化的生活其实挺让人觉得安全。
我对这一代很熟悉。街区的大部分建筑是各种仓库和小作坊式的工厂，还有间小酒吧和一家叫银狐狸的墨西哥餐馆。我曾经的办公室和实验室就这附近，顺着辅路往前走，绕过那个锐利的街角，几乎150度的掉头，就开进了当年实验室的停车场。侧门那座铁梯还在，焊了无数道的扶手，当年接受这个实验室的时候被政府规定必须保证扶手栏杆间不得有超过2寸的间隙，结果他们找来电焊工做了这个毫无意义的东西。还有那两个大号垃圾桶，也依然在同样的位置。
整整七年了。七年前，也是一月。我开始我美国职业生涯里的最后一次搬家。
“。。。。。。早晨8点半， 搬家公司的两辆大卡车准点到达， 十条来自世界各地的搬家壮汉。 尘土飞扬的房间， 穿梭来往的运货车。 4个小时后，塞得慢慢的实验室里一片狼藉，设备和一个一个的包装箱都不见了， 满地被废弃的文件和杂物。。。。。。”
回想起来，那次搬家是我科研生涯的转折点。从那次搬家起，我失去了对科研的激情，那条职业道路从铁门关上的那个瞬间起开始滑向黑色深渊。 那次搬家也是我旅行生涯的正式开始，在那之前，我没有间断过旅行，但铁门的关闭，让我明白其实我真正热爱的生活不是在那些个雪白的小房间和各种跳动的数字中。
我沿着那条给残疾人铺的斜坡走去房子的正门。七年前，我们很少开正门的，侧门是我们进出的通道，正门只为消防紧急出口而存在。现在这栋房子恢复了它的设计功能，这里现在是一家小印刷厂，正门供客户进出。我推门走了进去。我不是客户，我只是老屋在时空轨道中的某个坐标上的过客，突发奇想，想回到过去看看，Yesterday Once More。
屋里很明亮。实验室时代为了节约能量压低的吊顶全部拆除了，中间的分隔墙也全都没了踪影。也就是说，这房子除了外形，立面的一切都已经改变。除了门的位置，除了窗的位置。
老板Rick 是美国原东方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我记得很清楚，当年这家全美最大的航空公司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大罢工时，资方不肯向工会提出的加薪要求妥协，宁可选择破产。一夜间，1500名飞行员和无数空勤地勤丢了饭碗。Rick说，当年的飞行员年薪能有8万左右，破产让美国飞行员市场过饱和，他最后找到份月薪2800美元的临时工才得以养家糊口。也为此，Rick对航空行业伤透了心，该行做了自己的老板，几经折腾，成了此刻的印刷作坊的老板：至少我不用每个月3周不在家了。他有点自我解嘲地说。我跟着Rick在他的小王国里转悠，努力寻找昨天的痕迹。我太懂他的感受了。
昨天实验室里公共休息室的窗户还在老地方。那地方原来有一个沙发，还有个上面固定着台灯的茶几。那个茶几是我从废品仓库里淘来的，搬家的时候没舍得扔，索性带回家了，现在在我工作室的一角，我还经常在那灯下看书。
“。。。。。。搬家车出发， 去新的试验室了。 我留下锁门。诺大的建筑里忽然空荡到死一样的安静。 休息室的沙发和茶几还在， 新地方太小， 放不下了。 坐下， 回忆那时候孩子们在这里玩的时候， 和自己对了那监狱一样的铁窗栏杆自拍的时候。。。。。。”
那时候孩子们经常去我办公室玩。妈妈不在家的那些日子里，孩子们每个月都至少去机场两次接送她。办公室在去机场的路上，在这里的等待。学校放假的时候，然然喜欢玩“今天老爸都是我的”，从早到晚陪着他，纵情宠爱。那时候他不到10岁。
我的办公室原来在建筑的中心，四面无窗 ，不大的一个房间，放一张写字台，侧面和背后都是木柜。二十多年，始终是自我中心地运作这这个有几分像小作坊一样的实验室，虽然不用具体时间坐班，但每天在这里的时间依然占去了清醒时段的大部分，公私的空间渐渐变得很难分开。堆着实验数据的柜子里还有几十年累积起来的资料，还有各种镜头的参数纸，还有各种我爱看的书籍，旅途中的纪念品。我眯起眼，努力想在此刻隔墙的位置幻想出那时候的样子。

“。。。。。。办公室里的墙上还有一幅从朋友那里拿来的蜡染， 一张照片， 一片在古格检的铁甲，和一个为为然然小时候玩的塑料圈。 一样样收下来， 放在一个盒子里， 好像一个在即将沉没的船上收拾航海日记的船长。。。。。”
肯定看不见了。除了储藏室里那个电闸，那个还是和当年一样，灰色的铁盒。哦，还有另外一扇侧门，现在那里放了台复印机，当年那儿是我的氩离子大功率激光器。我曾对那台激光了如指掌，在瑞金医院时练就的半小时调试出光的基本功，在用那台老掉牙的激光时大放光芒。我不知道那台激光器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搬家后两年我彻底告别了这个实验室，估计那台激光也就随之报废。
还是回到休息室的窗户旁。休息室也是我们的会议室，我们那时候还管着全系统动物研究的审批过程，每个月开一次会。导师那时候还活得很好，虽然用拐棍，但走路虎虎生风，充满了自信。我彻底离开科研后两年，导师因为各种不得志，活得越来越不愉快。他一直酗酒，那时候开始变本加厉。2010年，我在非洲采访的时候，接到了他去世的消息。那年他63岁，他死于肝功能失败。
从窗口可以看见外面的那个大垃圾箱，新主人依然用着同一家废品回收公司。那次搬家的前几天，我开始最后收拾自己的办公室。我那时已经很明白科研肯定不会是我终此生的职业选择，但二十三年的努力，一旦决定放弃，肯定依然有撕心裂肺的不舍。几个文件柜里装满了那些年积累起来的科研资料，按主题，按作者，按年份分类，整整齐齐。我想了整理一遍，挑些最经典的留下。
只翻了两个文件夹，就几乎崩溃。每份资料都是时间的印记，什么时候收集来的，那时候在干嘛，当时阅读的批注，里面夹着的小纸片。岁月和记忆滚滚而来，再这样看下去，唯一的可能是被昨天压死，再没有朝前走的勇气和力量。
勇士能断腕，我还无法舍弃这堆纸片？不再翻看，整箱搬到垃圾桶旁，二十三年的岁月，全部扔进去。咣当锁上门，之后七年，我再没回过这里。
现在回想，如果不是当时的断然，也许今天的我会走上另外一条生活轨迹，不同的挣扎。理查德巴赫那本【ONE】很神奇，把这种时空错乱中的各种可能用呓语说得很明白。也就因为真的放下了，自己断了退路，就不再有选择，轻松往前走了。
“。。。。。。朋友说， 最怕的总是关门的那一瞬间。 锁上14年的这扇门时， 心里感觉的却是一种解脱。。。。。。”
后记：从实验室出来，我去看望了师母。导师去世后，她独自生活，背水一战，身体状况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善。我们坐在厨房里聊天，说说过去那些掌故，每次去看她也只有那些掌故可说。导师的骨灰装在一个钟状的盒子里，放在厨房的桌上，旁边是张他的照片。我记得他很不喜欢拍照，出门也从来不带相机，我这里留下的几张他的照片都是在工作时的记录， 从最后一次和他道别，一晃， 也2年多过去了。
过去的，肯定过去了。时空倒转终于只能是脑海里的一片胡思乱想。Yesterday Once More， 如果真能给我昨日再来的选择，我想，我会选择说不。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从机场回来的路上，我在Monica大街下了I70联邦公路。熟悉的道路，熟悉的场景，生活中美国的一大好处是这里发展很慢，事情的发展都漫不经心，好像谁都不着急，没有变化的生活其实挺让人觉得安全。</p>
<p>我对这一代很熟悉。街区的大部分建筑是各种仓库和小作坊式的工厂，还有间小酒吧和一家叫银狐狸的墨西哥餐馆。我曾经的办公室和实验室就这附近，顺着辅路往前走，绕过那个锐利的街角，几乎150度的掉头，就开进了当年实验室的停车场。侧门那座铁梯还在，焊了无数道的扶手，当年接受这个实验室的时候被政府规定必须保证扶手栏杆间不得有超过2寸的间隙，结果他们找来电焊工做了这个毫无意义的东西。还有那两个大号垃圾桶，也依然在同样的位置。</p>
<p>整整七年了。七年前，也是一月。我开始我美国职业生涯里的最后一次搬家。</p>
<blockquote><p>“。。。。。。早晨8点半， 搬家公司的两辆大卡车准点到达， 十条来自世界各地的搬家壮汉。 尘土飞扬的房间， 穿梭来往的运货车。 4个小时后，塞得慢慢的实验室里一片狼藉，设备和一个一个的包装箱都不见了， 满地被废弃的文件和杂物。。。。。。”</p></blockquote>
<p>回想起来，那次搬家是我科研生涯的转折点。从那次搬家起，我失去了对科研的激情，那条职业道路从铁门关上的那个瞬间起开始滑向黑色深渊。 那次搬家也是我旅行生涯的正式开始，在那之前，我没有间断过旅行，但铁门的关闭，让我明白其实我真正热爱的生活不是在那些个雪白的小房间和各种跳动的数字中。</p>
<p>我沿着那条给残疾人铺的斜坡走去房子的正门。七年前，我们很少开正门的，侧门是我们进出的通道，正门只为消防紧急出口而存在。现在这栋房子恢复了它的设计功能，这里现在是一家小印刷厂，正门供客户进出。我推门走了进去。我不是客户，我只是老屋在时空轨道中的某个坐标上的过客，突发奇想，想回到过去看看，Yesterday Once More。</p>
<p>屋里很明亮。实验室时代为了节约能量压低的吊顶全部拆除了，中间的分隔墙也全都没了踪影。也就是说，这房子除了外形，立面的一切都已经改变。除了门的位置，除了窗的位置。</p>
<p>老板Rick 是美国原东方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我记得很清楚，当年这家全美最大的航空公司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大罢工时，资方不肯向工会提出的加薪要求妥协，宁可选择破产。一夜间，1500名飞行员和无数空勤地勤丢了饭碗。Rick说，当年的飞行员年薪能有8万左右，破产让美国飞行员市场过饱和，他最后找到份月薪2800美元的临时工才得以养家糊口。也为此，Rick对航空行业伤透了心，该行做了自己的老板，几经折腾，成了此刻的印刷作坊的老板：至少我不用每个月3周不在家了。他有点自我解嘲地说。我跟着Rick在他的小王国里转悠，努力寻找昨天的痕迹。我太懂他的感受了。</p>
<p>昨天实验室里公共休息室的窗户还在老地方。那地方原来有一个沙发，还有个上面固定着台灯的茶几。那个茶几是我从废品仓库里淘来的，搬家的时候没舍得扔，索性带回家了，现在在我工作室的一角，我还经常在那灯下看书。</p>
<blockquote><p>“。。。。。。搬家车出发， 去新的试验室了。 我留下锁门。诺大的建筑里忽然空荡到死一样的安静。 休息室的沙发和茶几还在， 新地方太小， 放不下了。 坐下， 回忆那时候孩子们在这里玩的时候， 和自己对了那监狱一样的铁窗栏杆自拍的时候。。。。。。”</p></blockquote>
<p>那时候孩子们经常去我办公室玩。妈妈不在家的那些日子里，孩子们每个月都至少去机场两次接送她。办公室在去机场的路上，在这里的等待。学校放假的时候，然然喜欢玩“今天老爸都是我的”，从早到晚陪着他，纵情宠爱。那时候他不到10岁。</p>
<p>我的办公室原来在建筑的中心，四面无窗 ，不大的一个房间，放一张写字台，侧面和背后都是木柜。二十多年，始终是自我中心地运作这这个有几分像小作坊一样的实验室，虽然不用具体时间坐班，但每天在这里的时间依然占去了清醒时段的大部分，公私的空间渐渐变得很难分开。堆着实验数据的柜子里还有几十年累积起来的资料，还有各种镜头的参数纸，还有各种我爱看的书籍，旅途中的纪念品。我眯起眼，努力想在此刻隔墙的位置幻想出那时候的样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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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里的墙上还有一幅从朋友那里拿来的蜡染， 一张照片， 一片在古格检的铁甲，和一个为为然然小时候玩的塑料圈。 一样样收下来， 放在一个盒子里， 好像一个在即将沉没的船上收拾航海日记的船长。。。。。”</p></blockquote>
<p>肯定看不见了。除了储藏室里那个电闸，那个还是和当年一样，灰色的铁盒。哦，还有另外一扇侧门，现在那里放了台复印机，当年那儿是我的氩离子大功率激光器。我曾对那台激光了如指掌，在瑞金医院时练就的半小时调试出光的基本功，在用那台老掉牙的激光时大放光芒。我不知道那台激光器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搬家后两年我彻底告别了这个实验室，估计那台激光也就随之报废。</p>
<p>还是回到休息室的窗户旁。休息室也是我们的会议室，我们那时候还管着全系统动物研究的审批过程，每个月开一次会。导师那时候还活得很好，虽然用拐棍，但走路虎虎生风，充满了自信。我彻底离开科研后两年，导师因为各种不得志，活得越来越不愉快。他一直酗酒，那时候开始变本加厉。2010年，我在非洲采访的时候，接到了他去世的消息。那年他63岁，他死于肝功能失败。</p>
<p>从窗口可以看见外面的那个大垃圾箱，新主人依然用着同一家废品回收公司。那次搬家的前几天，我开始最后收拾自己的办公室。我那时已经很明白科研肯定不会是我终此生的职业选择，但二十三年的努力，一旦决定放弃，肯定依然有撕心裂肺的不舍。几个文件柜里装满了那些年积累起来的科研资料，按主题，按作者，按年份分类，整整齐齐。我想了整理一遍，挑些最经典的留下。</p>
<p>只翻了两个文件夹，就几乎崩溃。每份资料都是时间的印记，什么时候收集来的，那时候在干嘛，当时阅读的批注，里面夹着的小纸片。岁月和记忆滚滚而来，再这样看下去，唯一的可能是被昨天压死，再没有朝前走的勇气和力量。</p>
<p>勇士能断腕，我还无法舍弃这堆纸片？不再翻看，整箱搬到垃圾桶旁，二十三年的岁月，全部扔进去。咣当锁上门，之后七年，我再没回过这里。</p>
<p>现在回想，如果不是当时的断然，也许今天的我会走上另外一条生活轨迹，不同的挣扎。理查德巴赫那本【ONE】很神奇，把这种时空错乱中的各种可能用呓语说得很明白。也就因为真的放下了，自己断了退路，就不再有选择，轻松往前走了。</p>
<blockquote><p>“。。。。。。朋友说， 最怕的总是关门的那一瞬间。 锁上14年的这扇门时， 心里感觉的却是一种解脱。。。。。。”</p></blockquote>
<p>后记：从实验室出来，我去看望了师母。导师去世后，她独自生活，背水一战，身体状况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善。我们坐在厨房里聊天，说说过去那些掌故，每次去看她也只有那些掌故可说。导师的骨灰装在一个钟状的盒子里，放在厨房的桌上，旁边是张他的照片。我记得他很不喜欢拍照，出门也从来不带相机，我这里留下的几张他的照片都是在工作时的记录， 从最后一次和他道别，一晃， 也2年多过去了。</p>
<p>过去的，肯定过去了。时空倒转终于只能是脑海里的一片胡思乱想。Yesterday Once More， 如果真能给我昨日再来的选择，我想，我会选择说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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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母亲的家谱 【2】</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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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2 Jan 2013 22:04:19 +0000</pubDate>
		<dc:creator>RedRocks</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口开河]]></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南旧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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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因为喜塔拉氏和努尔哈赤的娘舅关系，吉尔浑布成了国戚，从他开始，“舅氏子孙”和清朝的皇陵结下不解之缘。吉尔浑布即使已经从龙入关，在太祖去世，福陵建成后，依然被委以护陵人的重任从关内调回福陵，成为福陵守陵三家之一。家谱里没有记载老里家的祖宗吉尔浑布在福陵当差时挂的什么官衔，但他的儿子里丰和祝发在史料和家谱里分别挂着陵上伯官和陵上京章的职称。
清朝的护陵人是个很让人眼红的位置，只有皇室的近亲和最信任的人才有机会承任。守护祖宗的陵墓和风水事关重大，这些护陵人得到皇家优厚的照顾安心工作，世袭的职业，一干就是几百年。铁饭碗不说，清帝每次祭拜先祖，对这些舅氏子孙还都会加恩赏赐，直到满清灭亡，可谓皇恩浩荡。
陵上伯官里丰，字克明，有三个儿子，长子松西和老三翁申泰依然都守着祖业，继续干着护陵的神圣职业。松西的官位先是陵上笔帖式，然后升为陵上供祭章京，最后成了陵上总管。翁申泰是福陵正蓝旗护军校，先是护陵，然后因为战功改任辽阳城镶蓝旗防卫。他是现今依然生活在辽阳城的翁姓人家的首祖。
我要说的是我母亲这一支的主线传人，里丰的第二个儿子里富哈。里富哈的名字跟了父亲名中的里字，但现今的里氏族谱里却尊里富哈为里氏始祖，大抵是因为他没有和父亲和兄弟们那样走了舅氏子孙的捷径，而是以军事武功为本，开拓了属于自己的天地和事业。
家谱记载，里富哈曾经赴朝作战 （第一代志愿军？），因战功被大贝勒爷代善奏明世祖顺治爷，与顺治元年五月（1654）奉召回国，委派到牛庄营口一带。顺治二年正月（1655），里富哈在牛庄开始建立八旗兵业务，从初始四旗，到康熙二十一年 （1682）扩展到所有八旗，官至防守尉 （注：清官名。驻防旗兵将领，正四品，属将军或都统、副都统兼辖，亦或独自率兵驻防。全国共设防守尉十八人，除奉天二人，余均在直隶、所领兵数，一般为五十至一百人，奉天的熊岳独有九百余人，牛庄也有三百余人。。 算得上是当年护卫京城的近卫军）。管理所有当地旗务，营长大小的官，但在当时也算的权倾一地。
里富哈的一生也算的勤恳，无大功亦无大过，去世后葬在牛庄东关外。他的子孙大多在牛庄，只说母亲这一支，里富哈之后传富里丹阿，九各，常山保，吉寿，六格，到七世阿清德，依然挂着武德骑尉，一个正五品的封赠虚官衔，和祖上的带兵打仗的正四品营长差了远去了。
岁月悠悠，这就到八世百川。清朝的气数正渐渐消散，母亲这一支也因为走偏，越来越不成气候。家谱记载是这样写的：“百川，字纯一，前清委官，追赠武德骑尉。大总统题褒，饥溺为怀 （施渡船赈灾民），入奉天省忠贤祠”。
百川不知道被清廷委了什么官，但他父亲的那个虚官衔到他这一辈已经成了追赠。倒是他身后几十年那个不伦不类的大总统（很有可能是黎元洪，该君曾写过同样的题词给别人）题字和忠贤祠的记载，说明百川公再世时还是很积善好德。
光绪元年，也就是公元1875年的某一天， 百川公突发奇想，出东关去探访祖坟，却发现历经二百多年，祖宗的墓碑已然东倒西歪，半埋土中，即使挖出后掸去浮土，只能认出模糊的字迹，而祖坟所在地地方已经到处是住家和商贩，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碑碣欹侧，半为土覆，出而观之，字迹模糊，略可辨认。当是时也，舍宇连亘，市井繁华，商贩呼叫，游人践踏。。。）。 百川公感叹之余，邀集了同族诸家，大家凑份子，将祖坟迁到了城北三里的河边重新安装，并且立碑为记，并且定下每年十月初四为全族祭祀祖宗的日子。这也是老里家族第一次修订了族谱。
百川公的第五位公子在家谱记载中为满清防御，名钟元，字厚臣。这是整部家谱中第一次出现钟字，我不知道钟元是不是还跟有本家里姓，但据老人家说，钟乃是当时皇上的赐姓 （无论如何，查遍钟姓来源考证，满人的正统钟姓来自宗佳氏，钟元同辈的兄弟中亦有不少宗姓，不知道和这个是不是有关）。
钟元的第六子原名钟庚麟字星如，后改名为飞万字鹏翼，自号海容，瘦眉，白石老人。这就是我的外太公，我母亲的爷爷了。在几十页 家谱里，我最喜欢的名号就是飞万公的，显然，他有着很大的抱负，绝不愿当一只蓬间雀。母亲是见过外太公的，外太公能文能武，有一身好武艺，竟然在地痞骚扰时不敢出手还击，怕出人命，每每的需要他的女儿，我的外婆，出面怒退流氓。
从外太公开始，从里到钟的族谱开始和我有了直接的联系。
我小时候家里收有几件外太公留下的东西，一幅画，一面刻有福寿双全的玉牌，一截摔断的玻璃镇纸，和一枚刻着“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印章。我现在依然有那块断了的镇纸，那画，那玉，那章，竟然在我们离开中国后的20多年里，家里人来人往中，不知道被借住的某位顺手牵羊拿走了，想了都很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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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因为喜塔拉氏和努尔哈赤的娘舅关系，<strong>吉尔浑布</strong>成了国戚，从他开始，“舅氏子孙”和清朝的皇陵结下不解之缘。<strong>吉尔浑布</strong>即使已经从龙入关，在太祖去世，福陵建成后，依然被委以护陵人的重任从关内调回福陵，成为福陵守陵三家之一。家谱里没有记载老里家的祖宗<strong>吉尔浑布</strong>在福陵当差时挂的什么官衔，但他的儿子<strong>里丰</strong>和<strong>祝发</strong>在史料和家谱里分别挂着陵上伯官和陵上京章的职称。</p>
<p>清朝的护陵人是个很让人眼红的位置，只有皇室的近亲和最信任的人才有机会承任。守护祖宗的陵墓和风水事关重大，这些护陵人得到皇家优厚的照顾安心工作，世袭的职业，一干就是几百年。铁饭碗不说，清帝每次祭拜先祖，对这些舅氏子孙还都会加恩赏赐，直到满清灭亡，可谓皇恩浩荡。</p>
<p>陵上伯官<strong>里丰</strong>，字克明，有三个儿子，长子<strong>松西</strong>和老三<strong>翁申泰</strong>依然都守着祖业，继续干着护陵的神圣职业。<strong>松西</strong>的官位先是陵上笔帖式，然后升为陵上供祭章京，最后成了陵上总管。<strong>翁申泰</strong>是福陵正蓝旗护军校，先是护陵，然后因为战功改任辽阳城镶蓝旗防卫。他是现今依然生活在辽阳城的翁姓人家的首祖。</p>
<p>我要说的是我母亲这一支的主线传人，里丰的第二个儿子<strong>里富哈</strong>。<strong>里富哈</strong>的名字跟了父亲名中的里字，但现今的里氏族谱里却尊<strong>里富哈</strong>为里氏始祖，大抵是因为他没有和父亲和兄弟们那样走了舅氏子孙的捷径，而是以军事武功为本，开拓了属于自己的天地和事业。</p>
<p>家谱记载，<strong>里富哈</strong>曾经赴朝作战 （第一代志愿军？），因战功被大贝勒爷<strong>代善</strong>奏明世祖顺治爷，与顺治元年五月（1654）奉召回国，委派到牛庄营口一带。顺治二年正月（1655），<strong>里富哈</strong>在牛庄开始建立八旗兵业务，从初始四旗，到康熙二十一年 （1682）扩展到所有八旗，官至防守尉 <em>（注：清官名。驻防旗兵将领，正四品，属将军或都统、副都统兼辖，亦或独自率兵驻防。全国共设防守尉十八人，除奉天二人，余均在直隶、所领兵数，一般为五十至一百人，奉天的熊岳独有九百余人，牛庄也有三百余人。。 算得上是当年护卫京城的近卫军）</em>。管理所有当地旗务，营长大小的官，但在当时也算的权倾一地。</p>
<p><strong>里富哈</strong>的一生也算的勤恳，无大功亦无大过，去世后葬在牛庄东关外。他的子孙大多在牛庄，只说母亲这一支，<strong>里富哈</strong>之后传<strong>富里丹阿，九各，常山保，吉寿，六格</strong>，到七世<strong>阿清德</strong>，依然挂着武德骑尉，一个正五品的封赠虚官衔，和祖上的带兵打仗的正四品营长差了远去了。</p>
<p>岁月悠悠，这就到八世百川。清朝的气数正渐渐消散，母亲这一支也因为走偏，越来越不成气候。家谱记载是这样写的：<em>“百川，字纯一，前清委官，追赠武德骑尉。大总统题褒，饥溺为怀 （施渡船赈灾民），入奉天省忠贤祠”</em>。</p>
<p>百川不知道被清廷委了什么官，但他父亲的那个虚官衔到他这一辈已经成了追赠。倒是他身后几十年那个不伦不类的大总统（很有可能是黎元洪，该君曾写过同样的题词给别人）题字和忠贤祠的记载，说明百川公再世时还是很积善好德。</p>
<p>光绪元年，也就是公元1875年的某一天， <strong>百川</strong>公突发奇想，出东关去探访祖坟，却发现历经二百多年，祖宗的墓碑已然东倒西歪，半埋土中，即使挖出后掸去浮土，只能认出模糊的字迹，而祖坟所在地地方已经到处是住家和商贩，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碑碣欹侧，半为土覆，出而观之，字迹模糊，略可辨认。当是时也，舍宇连亘，市井繁华，商贩呼叫，游人践踏。。。）。 <strong>百川</strong>公感叹之余，邀集了同族诸家，大家凑份子，将祖坟迁到了城北三里的河边重新安装，并且立碑为记，并且定下每年十月初四为全族祭祀祖宗的日子。这也是老里家族第一次修订了族谱。</p>
<p><strong>百川</strong>公的第五位公子在家谱记载中为满清防御，名<strong>钟元</strong>，字厚臣。这是整部家谱中第一次出现钟字，我不知道钟元是不是还跟有本家里姓，但据老人家说，钟乃是当时皇上的赐姓 （无论如何，查遍钟姓来源考证，满人的正统钟姓来自宗佳氏，钟元同辈的兄弟中亦有不少宗姓，不知道和这个是不是有关）。</p>
<p><strong>钟元</strong>的第六子原名<strong>钟庚麟</strong>字星如，后改名为<strong>飞万</strong>字鹏翼，自号海容，瘦眉，白石老人。这就是我的外太公，我母亲的爷爷了。在几十页 家谱里，我最喜欢的名号就是<strong>飞万</strong>公的，显然，他有着很大的抱负，绝不愿当一只蓬间雀。母亲是见过外太公的，外太公能文能武，有一身好武艺，竟然在地痞骚扰时不敢出手还击，怕出人命，每每的需要他的女儿，我的外婆，出面怒退流氓。</p>
<p>从外太公开始，从里到钟的族谱开始和我有了直接的联系。</p>
<p>我小时候家里收有几件外太公留下的东西，一幅画，一面刻有福寿双全的玉牌，一截摔断的玻璃镇纸，和一枚刻着“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印章。我现在依然有那块断了的镇纸，那画，那玉，那章，竟然在我们离开中国后的20多年里，家里人来人往中，不知道被借住的某位顺手牵羊拿走了，想了都很心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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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母亲的家谱 【1】</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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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2 Jan 2013 01:52:3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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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翻看母亲的家谱，浩浩荡荡四百二十三年，前27页，每位先人姓甚名谁，官居何位，有何建树，很详细地用正楷竖版写清楚。最后两页是最近台湾的六叔公补上的，计算机繁体字横版打印，俺的名字赫然在第28页倒数第二行。鉴于家谱提名，觉得就该对祖宗严肃认真些，开始做些考证。
家谱最源头的是舒赛，有关舒赛的资料来源有二： 
清史稿。卷十四。舒赛传
（舒赛），世居萨克达，以地为氏。归太祖 （努尔哈赤，生卒 1559-1626），隶满洲镶蓝旗。天命四年 （太祖年号。公元1619年），从太祖御明师，进二等参将。太宗即（位?），与雅希禅等攻马林于尚间崖，以功授备御。寻从伐瓦尔喀，俘获甚位，列十六大臣，佐镶蓝旗。天聪元年，从伐朝鲜，师还，命与固山额真阿山等帅师戍义州。八年，上自将伐明，郑亲王济尔哈朗居守，舒赛与梅勒额真蒙阿图等副之。舒赛善战，攻城辄被棉甲先登，太祖嘉其勇，又虑其轻进，温谕诫止之。舒赛益感奋，先后克十六城。太宗特敕旌其功，进三等梅勒章京。崇德六年十月 （太宗年号：1642年），卒。顺治十二年（1655年），追谥壮敏。
家谱记载：
明万历八年 （公元1580年），（与）子侄八人由阿扈河（距宁古塔东南一百二十里）率领该地民众投效满洲国兴祖帐下 （注：都督福满，清兴祖直皇帝，太祖努尔哈赤的曾祖，1522年—1542年任建州左卫都督），拜护军统领。万历二十一年（注：公元1593年） 因功（既征尼堪外兰及蒙古之功。（注：尼堪外兰为太祖杀父杀祖仇人））官至正白正红正蓝三旗督统经管旗务大臣。天命十年（注：太祖努尔哈赤年号，公元1626年，那一年太祖迁都沈阳为盛京）八月卒。葬沈阳城西十里坟茔地，今有里大人屯。天聪二年 （注：清皇太极年号，公元1628年），追赠建业公。
尽管两处文献所记载的舒赛公都和萨克达氏有关，但从投奔清朝的具体时间和跟的主子，更有去世年月和封爵的准确记载，家谱和清史稿中记载的这位舒（苏）赛公似乎并不是一人。更要紧的的是所传子嗣的不同：清史稿中记录的那位舒赛后人都是武将，其子西兰曾参加平李自成和潼关战役），其孙席特库更是骁勇，曾和鳌拜搭档，屡建战功，册封二等梅勒京章，也就是二等男爵。这和家谱中记载的舒赛的子孙有很大出入。
家谱中的先祖舒赛有四个儿子，其中并没有叫西兰的。长子立升为正蓝旗册官护军前锋（明万历二十年（1593）征蒙古阵亡，无嗣），次子吉升为盛京镶黄旗佐领，三子吉布升为兴京正白旗驻防世职前锋参议（明万历二十二年（1595）征蒙古阵亡，无嗣）。舒赛的血脉通过第四子吉尔浑布传承。
吉尔浑布先为战将，官居兵部员外郎兼任正红旗佐领（正四品）。天聪二年（1629）曾随大帅莽古尔泰 （注：努尔哈赤诸王子中成气候的四大贝勒：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莽古尔泰排名为三贝勒、四贝勒则是后来得登大宝的皇太极）统兵一万零五百伐明，与两位叔辈弟兄雅鼎以及成鼎 （舒赛的两个侄子）一起在山海关附近战败明兵十三万，与遵化毙明总兵赵率教。入关四年后被调回正蓝旗，继续成福陵（努尔哈赤的陵墓）的三家守陵人之一。吉尔浑布娶来了清朝著名的阿古都督的三女儿喜塔拉氏，论资排辈，她是努尔哈赤的姨娘。也为此，吉尔浑布家被封为“国戚”。
【待续】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翻看母亲的家谱，浩浩荡荡四百二十三年，前27页，每位先人姓甚名谁，官居何位，有何建树，很详细地用正楷竖版写清楚。最后两页是最近台湾的六叔公补上的，计算机繁体字横版打印，俺的名字赫然在第28页倒数第二行。鉴于家谱提名，觉得就该对祖宗严肃认真些，开始做些考证。</p>
<p>家谱最源头的是<strong>舒赛</strong>，有关舒赛的资料来源有二： </p>
<p>清史稿。卷十四。舒赛传</p>
<p><em>（舒赛），世居萨克达，以地为氏。归太祖 （努尔哈赤，生卒 1559-1626），隶满洲镶蓝旗。天命四年 （太祖年号。公元1619年），从太祖御明师，进二等参将。太宗即（位?），与雅希禅等攻马林于尚间崖，以功授备御。寻从伐瓦尔喀，俘获甚位，列十六大臣，佐镶蓝旗。天聪元年，从伐朝鲜，师还，命与固山额真阿山等帅师戍义州。八年，上自将伐明，郑亲王济尔哈朗居守，舒赛与梅勒额真蒙阿图等副之。舒赛善战，攻城辄被棉甲先登，太祖嘉其勇，又虑其轻进，温谕诫止之。舒赛益感奋，先后克十六城。太宗特敕旌其功，进三等梅勒章京。崇德六年十月 （太宗年号：1642年），卒。顺治十二年（1655年），追谥壮敏。</em></p>
<p><strong>家谱记载：</strong><br />
<em>明万历八年 （公元1580年），（与）子侄八人由阿扈河（距宁古塔东南一百二十里）率领该地民众投效满洲国兴祖帐下 （</em><em>注：都督福满，清兴祖直皇帝，太祖努尔哈赤的曾祖，1522年—1542年任建州左卫都督</em>），拜护军统领。万历二十一年（注：公元1593年） 因功（既征尼堪外兰及蒙古之功。（注：尼堪外兰为太祖杀父杀祖仇人））官至正白正红正蓝三旗督统经管旗务大臣。天命十年（注：太祖努尔哈赤年号，公元1626年，那一年太祖迁都沈阳为盛京）八月卒。葬沈阳城西十里坟茔地，今有里大人屯。天聪二年 （注：清皇太极年号，公元1628年），追赠建业公。</p>
<p>尽管两处文献所记载的舒赛公都和萨克达氏有关，但从投奔清朝的具体时间和跟的主子，更有去世年月和封爵的准确记载，家谱和清史稿中记载的这位<em>舒（苏）赛</em>公似乎并不是一人。更要紧的的是所传子嗣的不同：清史稿中记录的那位<em>舒赛</em>后人都是武将，其子<strong>西兰</strong>曾参加平李自成和潼关战役），其孙<strong>席特库</strong>更是骁勇，曾和<strong>鳌拜</strong>搭档，屡建战功，册封二等<strong>梅勒京章</strong>，也就是二等男爵。这和家谱中记载的<em>舒赛</em>的子孙有很大出入。</p>
<p>家谱中的先祖<em>舒赛</em>有四个儿子，其中并没有叫<em>西兰</em>的。长子<em>立升</em>为正蓝旗册官护军前锋（明万历二十年（1593）征蒙古阵亡，无嗣），次子<em>吉升</em>为盛京镶黄旗佐领，三子吉<em>布升</em>为兴京正白旗驻防世职前锋参议（明万历二十二年（1595）征蒙古阵亡，无嗣）。<em>舒赛</em>的血脉通过第四子<em>吉尔浑布</em>传承。</p>
<p><em>吉尔浑布</em>先为战将，官居<strong>兵部员外郎</strong>兼任<strong>正红旗佐领</strong>（正四品）。天聪二年（1629）曾随大帅<strong>莽古尔泰</strong> （注：<strong>努尔哈赤</strong>诸王子中成气候的四大贝勒：大贝勒<strong>代善</strong>、二贝勒<strong>阿敏</strong>、<strong>莽古尔泰</strong>排名为三贝勒、四贝勒则是后来得登大宝的<strong>皇太极</strong>）统兵一万零五百伐明，与两位叔辈弟兄雅鼎以及成鼎 （舒赛的两个侄子）一起在山海关附近战败明兵十三万，与遵化毙明总兵赵率教。入关四年后被调回正蓝旗，继续成福陵（努尔哈赤的陵墓）的三家守陵人之一。<strong>吉尔浑布</strong>娶来了清朝著名的阿古都督的三女儿<strong>喜塔拉氏</strong>，论资排辈，她是努尔哈赤的姨娘。也为此，吉尔浑布家被封为“国戚”。</p>
<p>【待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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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城南旧事: 邬恰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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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8 Jan 2012 23:32:59 +0000</pubDate>
		<dc:creator>RedRocks</dc:creator>
				<category><![CDATA[城南旧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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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小时候生活的那排平房里，曾住过文革后官复原职几个华东师大的领导，医务科长，总务科长，和后来当上了副校长的邬学文伯伯。邬家住在平房的第一间，281号。他家的院子只有很矮的一排小树围墙，家门对面，隔开嵌着石子的土路，是另一排平房尽头的厕所和垃圾桶。我对邬伯伯基本没什么印象，大概的记忆是他那时是个瘦瘦高高的中年人，有点驼背。他老婆许老师是师大二附中的数学老师，教过我姐姐，但只临时上过我几节课。戴副园框的眼睛，说话细声细气。“半个，”，她会用手在空中比划出一个想象中的半圆，“加半个”，手势移动到另外一处空中比划出另外半个想象中的圆，然后用手背推一下滑到鼻尖的眼镜， 指尖在空中划个圈，“等于一个”。
那个时代的人，自有他们表达爱情的方式。邬伯伯和许老师有一对儿女，哥哥叫邬许加，妹妹叫邬许和。我不敢肯定就是数学的加与和，但现在想来，一定是这意思，只是那时候的我不懂而已。妹妹和我同岁，哥哥比我高两级，也高出一个头。不知道为什么，这兄妹二人在当时不怎么受街坊小朋友的欢迎，哥哥和他父亲一样瘦瘦高高，就得了个邬恰子的绰号，人前人后，被恰子恰子地叫，虽然谁也不知道这恰子是什么意思的，但怎么听都不是好话，为此打架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那时的我自然是很无能的，瘦小的肩膀上一个大脑袋，细胳膊细腿，凡是和体育有关的一切我都不行，被人欺负属于家常便饭，以至于到了长大，大人记得的都是我小时候的窝囊事。没用也罢了，却又闲得蛋疼，被人欺负，也发现恰子似乎被欺负得更多，于是壮起胆子也去叫他的绰号。邬恰子被所有的人欺负，却容不得被我欺负，于是逃不掉的我被狠狠凿了爆栗，站在当街大哭。我最好的小朋友阿三是个打架好手，但长得比我个头还矮，面对邬恰子这样的个头，显然不是对手，便大喊大叫跑去我家报告惨案。
来自天津的表哥当时住在我家里，人高马大，一口天津话，哪里容得自己的兄弟受这份气。二话不说飞奔而来，不由分说，劈脸就给恰子一个耳光。恰子站在路中间哭，哥哥然后拉着我的手回家。我满脸鼻涕眼泪，心里暗自得意，还回头偷偷看了恰子一眼。有哥哥撑腰，我自然就犯贱，这样的场景似乎发生过好几次，却从来不记得邬伯伯或者许老师为他们的孩子出头。知识分子颜面扫地的年代，没学生打上门已经是万幸，孩子被欺负自然也只能由得他们自生自灭。
前几天，和父亲母亲一起中饭，妈妈忽然说，上星期，邬学文没有了。我才知道，邬伯伯比父亲还年长一岁，同是物理系的老师和同事，更是父母的学长。再说起来，那排平房里，已经有好几位叔叔伯伯作古了。忽然想起小时候的恰子，今年该有50岁了，不知道他还记得不记得小时候的那些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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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alt="" src="http://ww3.sinaimg.cn/large/3ed3a85bjw1dpiy81nxrbj.jpg" /></p>
<p>小时候生活的那排平房里，曾住过文革后官复原职几个华东师大的领导，医务科长，总务科长，和后来当上了副校长的邬学文伯伯。邬家住在平房的第一间，281号。他家的院子只有很矮的一排小树围墙，家门对面，隔开嵌着石子的土路，是另一排平房尽头的厕所和垃圾桶。我对邬伯伯基本没什么印象，大概的记忆是他那时是个瘦瘦高高的中年人，有点驼背。他老婆许老师是师大二附中的数学老师，教过我姐姐，但只临时上过我几节课。戴副园框的眼睛，说话细声细气。“半个，”，她会用手在空中比划出一个想象中的半圆，“加半个”，手势移动到另外一处空中比划出另外半个想象中的圆，然后用手背推一下滑到鼻尖的眼镜， 指尖在空中划个圈，“等于一个”。</p>
<p>那个时代的人，自有他们表达爱情的方式。邬伯伯和许老师有一对儿女，哥哥叫邬许加，妹妹叫邬许和。我不敢肯定就是数学的加与和，但现在想来，一定是这意思，只是那时候的我不懂而已。妹妹和我同岁，哥哥比我高两级，也高出一个头。不知道为什么，这兄妹二人在当时不怎么受街坊小朋友的欢迎，哥哥和他父亲一样瘦瘦高高，就得了个邬恰子的绰号，人前人后，被恰子恰子地叫，虽然谁也不知道这恰子是什么意思的，但怎么听都不是好话，为此打架也就成了家常便饭。</p>
<p>那时的我自然是很无能的，瘦小的肩膀上一个大脑袋，细胳膊细腿，凡是和体育有关的一切我都不行，被人欺负属于家常便饭，以至于到了长大，大人记得的都是我小时候的窝囊事。没用也罢了，却又闲得蛋疼，被人欺负，也发现恰子似乎被欺负得更多，于是壮起胆子也去叫他的绰号。邬恰子被所有的人欺负，却容不得被我欺负，于是逃不掉的我被狠狠凿了爆栗，站在当街大哭。我最好的小朋友阿三是个打架好手，但长得比我个头还矮，面对邬恰子这样的个头，显然不是对手，便大喊大叫跑去我家报告惨案。</p>
<p>来自天津的表哥当时住在我家里，人高马大，一口天津话，哪里容得自己的兄弟受这份气。二话不说飞奔而来，不由分说，劈脸就给恰子一个耳光。恰子站在路中间哭，哥哥然后拉着我的手回家。我满脸鼻涕眼泪，心里暗自得意，还回头偷偷看了恰子一眼。有哥哥撑腰，我自然就犯贱，这样的场景似乎发生过好几次，却从来不记得邬伯伯或者许老师为他们的孩子出头。知识分子颜面扫地的年代，没学生打上门已经是万幸，孩子被欺负自然也只能由得他们自生自灭。</p>
<p>前几天，和父亲母亲一起中饭，妈妈忽然说，上星期，邬学文没有了。我才知道，邬伯伯比父亲还年长一岁，同是物理系的老师和同事，更是父母的学长。再说起来，那排平房里，已经有好几位叔叔伯伯作古了。忽然想起小时候的恰子，今年该有50岁了，不知道他还记得不记得小时候的那些个事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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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二十年前的一盘磁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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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2 Jun 2008 13:25:50 +0000</pubDate>
		<dc:creator>RedRocks</dc:creator>
				<category><![CDATA[城南旧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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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Rolleiflex 28EKODAK TMYILFORD RCIV
黄石公园离开家大概有10多小时的车程，自己开车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来DENVER的这些年，I-25 北上到怀俄明的夏安城，折向西行的 I -80 到岩石城，然后沿着西北向的W191 去 杰克逊, 就到了黄石公园的左近。
第一次是2001年夏天，回国前夕和朋友冬子去的，她把我的EXPLOURE叫红马。 红马那是还是辆新的车，现在已经有了10多万英里的里程，成了大小石头的坐骑。后来还开租来的房车去过一次，带着爸爸妈妈和全家，声势浩大。 这次开的是新买的旧改装过的大面包，为了里面能多些空间，长途旅行可以舒服些。车身是白色的，延照冬子的习惯，就把它叫了白马。只是这匹白马个儿大了许多，比起当年八缸4.3L的红马，胃口更大了许多，５.９Ｌ的发动机，每加仑油在高速公路上也只能跑到１５英里左右。
白马的内部装修得挺豪华，车里还有全套的音响和视频设备，只是年代久了，不免有些过时。　液晶平板自然是没有的，车里安的还是一个大方盒子的１３寸电视。　不敢相信２０００年出厂的车里竟然没有ＤＶＤ　（仔细想想，那时候还是ＶＣＤ刚开始盛行的年代，技术发展真恐怖），一个ＶＨＳ的放映机在电视机边上，前板用硬木很讲究地装饰着，显然是当年车主很引为自豪的设备。车里有后来加装的６ＣＤ音响，从司机的位置用遥控器控制。车里自带的音响却只有磁带。回到７年前的日子。找邻居去借了几个录像带，从自己的百宝箱里翻出一盒磁带，把冰盒里装满了零嘴，兴冲冲上路。
那磁带，是张行的歌，比白马还要老上许多，是２３年前我离开中国时，一个朋友送给我的。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这位张行。他几乎和我同龄，当年曾是一个普通工人，因为参加歌手大奖赛夺冠而在八十年代初红极一时，是中国首位专辑破百万记录的艺人，比今天的超男估计要荣耀许多。二十年后，我还记得他当年的所有一首歌。
送我磁带的朋友叫金真，和我级毕业，只是我是复旦她是同济。在毕业后的两年里我们关系很铁，几个朋友经常一起出去玩。那盘磁带是在去新安江的路上反复听的，一车的狐朋狗友，一路走一路跟着张行嚎，你到我身边，带来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那是一次让我困惑的旅行，没多久，我就离开中国。临行的那天，金真也来机场送行，给了我这个磁带。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她。我们断断续续一直保持了一段日子的联系，她后来去了德国，和她的大学时代的恋人结婚，生了个女儿。他们俩口子在改革开放后在中国和欧洲之间来回跑了些日子，现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安家乐业。
张行的歌声很豪放，虽然后来明白他都是翻唱的歌曲，但至今依然觉得这些歌即使原唱也不如他，也许是先入为主的关系吧。只是这家伙好景不长，出道后没多久，竟然在爱情上栽了个跟头，被体制以流氓罪收进大牢。２００１年回国时，居然在一盘过气的新年晚会录像带上看到了他的复出，已经是一个臃肿的中年人，怯怯的歌手，感觉就是在狱卒的虎视眈眈中汇报思想，当年在舞台上跋扈的风采早已灰飞烟灭。
在开往黄石公园的公路上，白马里，张行的歌声再次响起。那些难忘的岁月，　那些难忘的朋友，此刻已经隔开万水千山，隔开２３年的光阴。
一条路落叶无迹
走过我走过你
我想问你的足迹
山无言水无语
走过春天走过四季
走过春天走过我自己
悄悄地我从过去
走到了这里
我双肩驮着风雨
想知道我的目的
走过春天走过四季
走过春天走过我自已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photo/uploaded/2008-06-18/bw200702_cambodia_1004s.jpg" border="0">
</pre>
<p>
<a href="/cgi-bin/forum/viewpost.cgi?which=photo&amp;id=262026"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photo/uploaded/2008-06-18/bw200702_cambodia_1001S.jpg"></a></p>
<p><a href="/cgi-bin/forum/viewpost.cgi?which=photo&amp;id=26202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photo/uploaded/2008-06-18/bw200702_cambodia_1009s.jpg"></a></p>
<p><a href="/cgi-bin/forum/viewpost.cgi?which=photo&amp;id=262028"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photo/uploaded/2008-06-18/bw200702_cambodia_1002s.jpg"></a></p>
<p><a href="/cgi-bin/forum/viewpost.cgi?which=photo&amp;id=262029"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photo/uploaded/2008-06-18/bw200702_cambodia_1005S.jpg"></a></p>
<p><a href="/cgi-bin/forum/viewpost.cgi?which=photo&amp;id=262030"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photo/uploaded/2008-06-18/bw200702_cambodia_1006s.jpg"></a></p>
<p>Rolleiflex 28E<br />KODAK TMY<br />ILFORD RCIV<br />
黄石公园离开家大概有10多小时的车程，自己开车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来DENVER的这些年，I-25 北上到怀俄明的夏安城，折向西行的 I -80 到岩石城，然后沿着西北向的W191 去 杰克逊, 就到了黄石公园的左近。<br />
第一次是2001年夏天，回国前夕和朋友冬子去的，她把我的EXPLOURE叫红马。 红马那是还是辆新的车，现在已经有了10多万英里的里程，成了大小石头的坐骑。后来还开租来的房车去过一次，带着爸爸妈妈和全家，声势浩大。 这次开的是新买的旧改装过的大面包，为了里面能多些空间，长途旅行可以舒服些。车身是白色的，延照冬子的习惯，就把它叫了白马。只是这匹白马个儿大了许多，比起当年八缸4.3L的红马，胃口更大了许多，５.９Ｌ的发动机，每加仑油在高速公路上也只能跑到１５英里左右。<br />
白马的内部装修得挺豪华，车里还有全套的音响和视频设备，只是年代久了，不免有些过时。　液晶平板自然是没有的，车里安的还是一个大方盒子的１３寸电视。　不敢相信２０００年出厂的车里竟然没有ＤＶＤ　（仔细想想，那时候还是ＶＣＤ刚开始盛行的年代，技术发展真恐怖），一个ＶＨＳ的放映机在电视机边上，前板用硬木很讲究地装饰着，显然是当年车主很引为自豪的设备。车里有后来加装的６ＣＤ音响，从司机的位置用遥控器控制。车里自带的音响却只有磁带。回到７年前的日子。找邻居去借了几个录像带，从自己的百宝箱里翻出一盒磁带，把冰盒里装满了零嘴，兴冲冲上路。<br />
那磁带，是张行的歌，比白马还要老上许多，是２３年前我离开中国时，一个朋友送给我的。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这位张行。他几乎和我同龄，当年曾是一个普通工人，因为参加歌手大奖赛夺冠而在八十年代初红极一时，是中国首位专辑破百万记录的艺人，比今天的超男估计要荣耀许多。二十年后，我还记得他当年的所有一首歌。<br />
送我磁带的朋友叫金真，和我级毕业，只是我是复旦她是同济。在毕业后的两年里我们关系很铁，几个朋友经常一起出去玩。那盘磁带是在去新安江的路上反复听的，一车的狐朋狗友，一路走一路跟着张行嚎，你到我身边，带来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那是一次让我困惑的旅行，没多久，我就离开中国。临行的那天，金真也来机场送行，给了我这个磁带。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她。我们断断续续一直保持了一段日子的联系，她后来去了德国，和她的大学时代的恋人结婚，生了个女儿。他们俩口子在改革开放后在中国和欧洲之间来回跑了些日子，现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安家乐业。<br />
张行的歌声很豪放，虽然后来明白他都是翻唱的歌曲，但至今依然觉得这些歌即使原唱也不如他，也许是先入为主的关系吧。只是这家伙好景不长，出道后没多久，竟然在爱情上栽了个跟头，被体制以流氓罪收进大牢。２００１年回国时，居然在一盘过气的新年晚会录像带上看到了他的复出，已经是一个臃肿的中年人，怯怯的歌手，感觉就是在狱卒的虎视眈眈中汇报思想，当年在舞台上跋扈的风采早已灰飞烟灭。<br />
在开往黄石公园的公路上，白马里，张行的歌声再次响起。那些难忘的岁月，　那些难忘的朋友，此刻已经隔开万水千山，隔开２３年的光阴。<br />
一条路落叶无迹<br />
走过我走过你<br />
我想问你的足迹<br />
山无言水无语<br />
走过春天走过四季<br />
走过春天走过我自己<br />
悄悄地我从过去<br />
走到了这里<br />
我双肩驮着风雨<br />
想知道我的目的<br />
走过春天走过四季<br />
走过春天走过我自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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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川西的日子 ： 归来，绵阳九洲体育馆，袁医生</title>
		<link>http://redrocks.blog.paowang.net/2008/06/11/%e5%b7%9d%e8%a5%bf%e7%9a%84%e6%97%a5%e5%ad%90-%ef%bc%9a-%e5%bd%92%e6%9d%a5%ef%bc%8c%e7%bb%b5%e9%98%b3%e4%b9%9d%e6%b4%b2%e4%bd%93%e8%82%b2%e9%a6%86%ef%bc%8c%e8%a2%81%e5%8c%bb%e7%94%9f/</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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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1 Jun 2008 14:47:11 +0000</pubDate>
		<dc:creator>RedRocks</dc:creator>
				<category><![CDATA[城南旧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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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回到DENVER，在老机场转了半天，才找到一个月前停在这里的车。车身积了厚厚的一层灰，车头下压着进来时压住的那团翻滚草。开门进去，感觉非常亲切，不仅仅是因为回到了自己的车里，更多的好像是因为坐进了这辆90年代初出厂的车。陈旧，但让我感觉自在。到家，车库的大门上贴了WELCOME HOME DAD。 然然第一个跑出来，接着为为也出来了。 紧紧抱着他们，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开电脑，知道堰塞湖的险情已经过去，绵阳的警报解除。晚上睡得很踏实，踏实到终于做梦了。 这是这些日子来第一次梦见四川， 早晨起来，习惯地开门，吸一口新鲜空气。 草地绿茵茵，过去的日子不是梦，生活还在继续，此刻我不需要太多回忆，写下这些，只是对逝去日子的一个记录， 记下让我永远不会忘怀的那些日子和那些人。
九洲体育馆。那里很多的人， 坐在地上， 坐在走步机，拳击台上。 脸上都没有笑容。馆外的电线杆上贴满了寻人启事。路边堆着各地捐赠的衣服，一个孩子趴在大人的肩膀上。路边有卖盐水菠萝的，生活在继续。
ELLEN给了我绵阳中医院Y院长的电话号码，我到处找她，希望知道能为她们做点什么。 体育馆里有好几万人，大部分是从北川一线撤下来的灾民。除了体育馆内，外面还有好几个帐篷区，人们排长队等吃的，等水。
没有人带口罩，一个都没有。这么高的聚集密度，一旦发生什么流行病，后果不堪设想。保安给我指路，找到了中医院的帐篷。医护人员处理着川流不息的病人。一位满头绷带的老人，一个正在换纱布的中年人。 Y院长来了，她该是个来自南国的人，我熟悉的口音，满脸的疲惫。
我们说这里需要的物资，我打电话回成都去红会调配，边上围上来几个医生，说这里还需要什么什么。我对Y说，你们得保护好自己，别人不戴口罩，你们得戴。你们倒下了，这里几万百姓靠谁，你们，太不容易了。Y楞了一下，中年的她忽然哭了，扶着我的肩膀，说了句，太惨了，我好累啊，然后哭得无法自禁。
之后的几天，每天都会给她打电话，问情况如何。政府开始从这里疏散灾民，病人也渐渐转移去全国各地。最后一次通话，她们的医疗站转去了安县。后来从九州体育馆又路过过好几次，但那里已经实行了管制，进出都有人看管。没有特定的任务，就没有进去添乱。远远看着那座巍峨的体育馆，很难把它和一个灾民聚集地联系在一起。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回到DENVER，在老机场转了半天，才找到一个月前停在这里的车。车身积了厚厚的一层灰，车头下压着进来时压住的那团翻滚草。开门进去，感觉非常亲切，不仅仅是因为回到了自己的车里，更多的好像是因为坐进了这辆90年代初出厂的车。陈旧，但让我感觉自在。到家，车库的大门上贴了WELCOME HOME DAD。 然然第一个跑出来，接着为为也出来了。 紧紧抱着他们，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开电脑，知道堰塞湖的险情已经过去，绵阳的警报解除。晚上睡得很踏实，踏实到终于做梦了。 这是这些日子来第一次梦见四川， 早晨起来，习惯地开门，吸一口新鲜空气。 草地绿茵茵，过去的日子不是梦，生活还在继续，此刻我不需要太多回忆，写下这些，只是对逝去日子的一个记录， 记下让我永远不会忘怀的那些日子和那些人。<br />
九洲体育馆。那里很多的人， 坐在地上， 坐在走步机，拳击台上。 脸上都没有笑容。馆外的电线杆上贴满了寻人启事。路边堆着各地捐赠的衣服，一个孩子趴在大人的肩膀上。路边有卖盐水菠萝的，生活在继续。<br />
ELLEN给了我绵阳中医院Y院长的电话号码，我到处找她，希望知道能为她们做点什么。 体育馆里有好几万人，大部分是从北川一线撤下来的灾民。除了体育馆内，外面还有好几个帐篷区，人们排长队等吃的，等水。<br />
没有人带口罩，一个都没有。这么高的聚集密度，一旦发生什么流行病，后果不堪设想。保安给我指路，找到了中医院的帐篷。医护人员处理着川流不息的病人。一位满头绷带的老人，一个正在换纱布的中年人。 Y院长来了，她该是个来自南国的人，我熟悉的口音，满脸的疲惫。<br />
我们说这里需要的物资，我打电话回成都去红会调配，边上围上来几个医生，说这里还需要什么什么。我对Y说，你们得保护好自己，别人不戴口罩，你们得戴。你们倒下了，这里几万百姓靠谁，你们，太不容易了。Y楞了一下，中年的她忽然哭了，扶着我的肩膀，说了句，太惨了，我好累啊，然后哭得无法自禁。<br />
之后的几天，每天都会给她打电话，问情况如何。政府开始从这里疏散灾民，病人也渐渐转移去全国各地。最后一次通话，她们的医疗站转去了安县。后来从九州体育馆又路过过好几次，但那里已经实行了管制，进出都有人看管。没有特定的任务，就没有进去添乱。远远看着那座巍峨的体育馆，很难把它和一个灾民聚集地联系在一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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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激光室</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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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5 Mar 2008 02:34:27 +0000</pubDate>
		<dc:creator>RedRocks</dc:creator>
				<category><![CDATA[城南旧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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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蒙特利尔，2008-01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到激光室报道后没多久，医院的新门诊大楼剪彩，作为高科技的代表，激光室搬家到了新大楼的正中部位。 崭新的机房，办公室的桌椅也全是新置办的，无比风光。
除去主任是某科的主任兼任外，连我，激光室有五个成员。 室长S，当时年届中年。剩下几个人里，Z是一个高高帅帅的小伙子，到离开为止我都没搞清楚他的职称是什么，D是护士，高高瘦瘦，好像永远在生病； J是大专毕业的技师，一张圆圆的脸。 我最小，5个人里，只有我一个大学毕业生，除了小陈外，对外介绍，就是大学生。我和他们的关系都很好。至少我自己觉得没有什么矛盾冲突。

老挝，东德岛，2007-02
残碑上是他们过去的文字，有点类似中文，但却不是，现在也没有人明白写得是什么意思了。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1;
Z单名华，总是打扮得非常整齐，让我想起陈丹青文章里那个穿西装画肖像的阿华，但搬手指算年龄，应该不是一个人。在那个很保守的年代，他总在不停地换着女朋友，越换越好看，越换学历越高。和陈丹青笔下的阿华一样，Z也一直在梦想着出国，桌上总明目张胆地堆着复习考试英文的资料， 但见他去舞会的时候比去英文补习班的时候要多些。 他带我去过一次舞会，所谓的贴面舞会，看得我心惊肉跳。 他跳舞很好，几次把女孩带过来让我下场，终于没有勇气，落荒而逃了。
D和J都比较安分，最过分的行为也就是混混病假，这在医院实在是小菜一碟，尤其是我同宿舍还有5个医学本科毕业生，我们每天几乎同进同出，号称瑞金四楼六兄弟 （这个以后还得再细写）。 他们从妇科到骨科到内科， 年轻气盛，开个假条太容易了。和D和J的交往不多，印象最深的是我拿她们的鞋开玩笑。上班的地方要求换拖鞋，自己的鞋就放在鞋柜里。我脚丫小，一次穿了她们的鞋走去给她们看，惹得大家哈哈大笑，然后就觉得自己是大脚丫头，很没面子。D一直是单身，也没见她有过男友。 J已经结婚了，她爱人（现在叫先生）来过单位一次，很让人心理踏实的一个小伙子。
S一直对我如一个大姐姐一样照顾，她先生是外科主任，后来升了院长，在医疗界是个重量级的人物。我曾到她家去吃饭，见到平素难得见到的院长，还是很平易近人的。

老挝，朗邦，湄公河畔 200702
&#8212;&#8212;&#8212;&#8212;&#8212;-
激光室的生活很无聊，除去她们做妇科的烧灼手术和我的痛经针灸，剩下的时候各自为阵，看报打毛衣背新概念英语。 难得会有机会做点动物实验，那是一定要用兔子的。手术用气体麻醉，没什么残留物。结束后，S就把兔子拿回去炖成红红的一煲。她不吃，捧回激光室，Z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搞些酒来，几个年轻人围了打牙祭。
后来，我就走了。走的时候把桌子收拾干净，揩抹得一尘不染 (好像这个成了我的习惯，每次住在一个地方，总是把屋子搞得脏乱不堪，直到走的时候才却依依不舍，将一切都努力整理干净）。
再回去激光室时，已经是15多年后了。让我安心工作的老主任早就退休， 据说在深圳发挥余热走穴。S也退休，她先生宁可干一线，也不当卫生局长， 每天忙个不停。 S一个人在家闲得无聊，两个女儿也都成家的成家，出国的出国，就在另外一个医院找了份工作打发时间。我找到她的新单位去看过她一次，觉得她很寂寞。激光室的三个年轻人现在都已过不惑之年，已我的年纪算，他们没到半百，至少也离开五张不远。Z似乎还没有放弃出国梦，见到他的时候，还在和我打听如何出国最容易。D和J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只是都多了些白发。这些年太多的世道变迁，看到老朋友就已经很开心了，却没敢问他们的家庭情况。
激光室还是那样子，多了几台设备，但办公桌依然是我走时的那几张，放在同样的位置上，也许这15年从来没有搬动过。当年有着刺鼻气味新油漆的墙面却已斑驳，许多地方露出了水泥。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www.paowang.net/photo/uploaded/2008-03-02/BW_MONTREAL_ICYstreeT01ss.jpg"><br />
蒙特利尔，2008-01<br />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br />
到激光室报道后没多久，医院的新门诊大楼剪彩，作为高科技的代表，激光室搬家到了新大楼的正中部位。 崭新的机房，办公室的桌椅也全是新置办的，无比风光。<br />
除去主任是某科的主任兼任外，连我，激光室有五个成员。 室长S，当时年届中年。剩下几个人里，Z是一个高高帅帅的小伙子，到离开为止我都没搞清楚他的职称是什么，D是护士，高高瘦瘦，好像永远在生病； J是大专毕业的技师，一张圆圆的脸。 我最小，5个人里，只有我一个大学毕业生，除了小陈外，对外介绍，就是大学生。我和他们的关系都很好。至少我自己觉得没有什么矛盾冲突。<br />
<img src="http://www.paowang.net/photo/uploaded/2008-03-04/BW2008020025S.jpg"><br />
老挝，东德岛，2007-02<br />
残碑上是他们过去的文字，有点类似中文，但却不是，现在也没有人明白写得是什么意思了。<br />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1;<br />
Z单名华，总是打扮得非常整齐，让我想起陈丹青文章里那个穿西装画肖像的阿华，但搬手指算年龄，应该不是一个人。在那个很保守的年代，他总在不停地换着女朋友，越换越好看，越换学历越高。和陈丹青笔下的阿华一样，Z也一直在梦想着出国，桌上总明目张胆地堆着复习考试英文的资料， 但见他去舞会的时候比去英文补习班的时候要多些。 他带我去过一次舞会，所谓的贴面舞会，看得我心惊肉跳。 他跳舞很好，几次把女孩带过来让我下场，终于没有勇气，落荒而逃了。<br />
D和J都比较安分，最过分的行为也就是混混病假，这在医院实在是小菜一碟，尤其是我同宿舍还有5个医学本科毕业生，我们每天几乎同进同出，号称瑞金四楼六兄弟 （这个以后还得再细写）。 他们从妇科到骨科到内科， 年轻气盛，开个假条太容易了。和D和J的交往不多，印象最深的是我拿她们的鞋开玩笑。上班的地方要求换拖鞋，自己的鞋就放在鞋柜里。我脚丫小，一次穿了她们的鞋走去给她们看，惹得大家哈哈大笑，然后就觉得自己是大脚丫头，很没面子。D一直是单身，也没见她有过男友。 J已经结婚了，她爱人（现在叫先生）来过单位一次，很让人心理踏实的一个小伙子。<br />
S一直对我如一个大姐姐一样照顾，她先生是外科主任，后来升了院长，在医疗界是个重量级的人物。我曾到她家去吃饭，见到平素难得见到的院长，还是很平易近人的。<br />
<img src="http://www.paowang.net/photo/uploaded/2008-03-04/BW2008020028S.jpg"><br />
老挝，朗邦，湄公河畔 200702<br />
&#8212;&#8212;&#8212;&#8212;&#8212;-<br />
激光室的生活很无聊，除去她们做妇科的烧灼手术和我的痛经针灸，剩下的时候各自为阵，看报打毛衣背新概念英语。 难得会有机会做点动物实验，那是一定要用兔子的。手术用气体麻醉，没什么残留物。结束后，S就把兔子拿回去炖成红红的一煲。她不吃，捧回激光室，Z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搞些酒来，几个年轻人围了打牙祭。<br />
后来，我就走了。走的时候把桌子收拾干净，揩抹得一尘不染 (好像这个成了我的习惯，每次住在一个地方，总是把屋子搞得脏乱不堪，直到走的时候才却依依不舍，将一切都努力整理干净）。<br />
再回去激光室时，已经是15多年后了。让我安心工作的老主任早就退休， 据说在深圳发挥余热走穴。S也退休，她先生宁可干一线，也不当卫生局长， 每天忙个不停。 S一个人在家闲得无聊，两个女儿也都成家的成家，出国的出国，就在另外一个医院找了份工作打发时间。我找到她的新单位去看过她一次，觉得她很寂寞。激光室的三个年轻人现在都已过不惑之年，已我的年纪算，他们没到半百，至少也离开五张不远。Z似乎还没有放弃出国梦，见到他的时候，还在和我打听如何出国最容易。D和J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只是都多了些白发。这些年太多的世道变迁，看到老朋友就已经很开心了，却没敢问他们的家庭情况。<br />
激光室还是那样子，多了几台设备，但办公桌依然是我走时的那几张，放在同样的位置上，也许这15年从来没有搬动过。当年有着刺鼻气味新油漆的墙面却已斑驳，许多地方露出了水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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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三阴交</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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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9 Feb 2008 16:53:17 +0000</pubDate>
		<dc:creator>RedRocks</dc:creator>
				<category><![CDATA[城南旧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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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柬埔寨， 磅湛  （Kampong Cham）。 晚上赶夜路去吴哥，被司机扔在这里住了一宿的按摩院，早晨早早起来， 江边空气依然沉闷。 两个孩子坐在护栏上，不知道他们起得早，还是压根就没有回家的概念。
&#8212;&#8212;&#8212;&#8212;-
大学毕业，随着我的毕业设计被分配到隶属某著名医学院的著名医院，一个很让同学们眼红的肥缺。 医院地处上海市中心，用当地人的话，上只角（尚者锅）。 很久后朋友告诉我，大学成绩不怎么样的我得到这份工作，颇让人有些非议，认定我走了什么后门。 天地良心，我大学时及其迂腐，到面临考试不及格，都不懂得在课桌上写几个公式混到60分的一傻孩子。
到了医院，才发现我不偏不斜，正好走进一场权力之争的中心。把我引进医院的导师略占下风， 于是把我拱手让给了院属的激光室。 八十年代初，生活条件和现在没法比，那工作环境简直就是天堂。 激光自然是很高级的仪器，所以在手术间只有风扇的情况下，我们的激光室配有空调，不可思议的奢侈。
我大学本科学的是激光物理，在激光室工作，自然专业对口。在医院工作，自然还得和病人打交道，只是我到大学毕业为止，从来没有学过一点生物，更不要说医学了。 穿上白大褂，戴上口罩， 像模像样。激光室的业务最多的是两项，激光针灸和处理局部炎症。。尤其是妇科的·！·#炎症。 那个，打死我也不肯干，我那时虽然已经有了女友，但也只限于每周一次拉拉手的层面。领导还算体贴，没强迫我进手术室面对*#￥·#，转派我管理我们的激光针灸机。
去我们那里激光针灸的病人的构成非常简单。  每天早晨开始，一群愁眉苦脸的女孩子在门口排队，然后进屋排排坐。 她们的病不大不小，也许算不上病都。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女孩子会痛经，而且会痛得死去活来。 刚开始，尴尬无比，第一次和这些病人打交道，心里发毛就不用说了，关键是什么都不懂，而且。。。。好在有大口罩挡着，颤抖着声音一个一个说，把裤腿卷到膝盖儿！激光治疗痛经的“原理”和针灸一样，几个穴位配合着。具体的早忘记了，但卷裤腿才能够着的三阴交记忆深刻，似乎是个非常有效的穴位。以致之后的几十年里，人事渐通，朋友里有类似悲惨的，就会告诉告诉她使劲指压那穴位，多少能分散些注意力，少疼些。当个女人，不容易。
（三阴交的位置在小腿内侧，四指并拢，从足髁往上比划，大概2-3寸，指压会有酸胀感。。 这是个蒙古医生热爱的穴位，女孩管治痛经，男人管壮阳什么的。。）
工作了个把月，觉得这样不行，半点常识都没有，我才20出头，还有大半辈子要混呢，于是和领导提出自费去夜大学学医。。。 留待下次分解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www.paowang.net/photo/uploaded/2008-02-27/BW2008020015S.jpg"><br />
柬埔寨， 磅湛  （Kampong Cham）。 晚上赶夜路去吴哥，被司机扔在这里住了一宿的按摩院，早晨早早起来， 江边空气依然沉闷。 两个孩子坐在护栏上，不知道他们起得早，还是压根就没有回家的概念。<br />
&#8212;&#8212;&#8212;&#8212;-<br />
大学毕业，随着我的毕业设计被分配到隶属某著名医学院的著名医院，一个很让同学们眼红的肥缺。 医院地处上海市中心，用当地人的话，上只角（尚者锅）。 很久后朋友告诉我，大学成绩不怎么样的我得到这份工作，颇让人有些非议，认定我走了什么后门。 天地良心，我大学时及其迂腐，到面临考试不及格，都不懂得在课桌上写几个公式混到60分的一傻孩子。<br />
到了医院，才发现我不偏不斜，正好走进一场权力之争的中心。把我引进医院的导师略占下风， 于是把我拱手让给了院属的激光室。 八十年代初，生活条件和现在没法比，那工作环境简直就是天堂。 激光自然是很高级的仪器，所以在手术间只有风扇的情况下，我们的激光室配有空调，不可思议的奢侈。<br />
我大学本科学的是激光物理，在激光室工作，自然专业对口。在医院工作，自然还得和病人打交道，只是我到大学毕业为止，从来没有学过一点生物，更不要说医学了。 穿上白大褂，戴上口罩， 像模像样。激光室的业务最多的是两项，激光针灸和处理局部炎症。。尤其是妇科的·！·#炎症。 那个，打死我也不肯干，我那时虽然已经有了女友，但也只限于每周一次拉拉手的层面。领导还算体贴，没强迫我进手术室面对*#￥·#，转派我管理我们的激光针灸机。<br />
去我们那里激光针灸的病人的构成非常简单。  每天早晨开始，一群愁眉苦脸的女孩子在门口排队，然后进屋排排坐。 她们的病不大不小，也许算不上病都。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女孩子会痛经，而且会痛得死去活来。 刚开始，尴尬无比，第一次和这些病人打交道，心里发毛就不用说了，关键是什么都不懂，而且。。。。好在有大口罩挡着，颤抖着声音一个一个说，把裤腿卷到膝盖儿！激光治疗痛经的“原理”和针灸一样，几个穴位配合着。具体的早忘记了，但卷裤腿才能够着的三阴交记忆深刻，似乎是个非常有效的穴位。以致之后的几十年里，人事渐通，朋友里有类似悲惨的，就会告诉告诉她使劲指压那穴位，多少能分散些注意力，少疼些。当个女人，不容易。<br />
（三阴交的位置在小腿内侧，四指并拢，从足髁往上比划，大概2-3寸，指压会有酸胀感。。 这是个蒙古医生热爱的穴位，女孩管治痛经，男人管壮阳什么的。。）<br />
工作了个把月，觉得这样不行，半点常识都没有，我才20出头，还有大半辈子要混呢，于是和领导提出自费去夜大学学医。。。 留待下次分解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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