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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over now, the music of the night

2010年5月22日 RedRocks

总以为自己能把握一切。其实,该是自己学会放手。
一个早晨,脑子里盘旋的都是这句歌词:
You alone can make my song take flight
It’s over now, the music of the night

好的歌舞剧和任何好的艺术品一样,值得反复品味。歌剧魅影就是这样一部让人看得上瘾的作品。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追逐着魅影的脚步去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听不同剧组和艺术家的表演,表演细节间的变化;每次去看戏时经历的故事,合着安德鲁-韦伯谱写的震撼旋律,编织出一个歌剧魅影迷自己独特的记忆。

无归点(Point of No Return)

歌剧魅影于1986年首演。我第一次看这台戏,是该剧组1989年第一次北美巡游的多伦多场。已经忘记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地去看这场戏,那时候我还是个学生,买了最好位置的戏票看百老汇歌舞剧,实在属于超消费的行为。也许就是缘分,一个偶然的决定,歌剧魅影的旋律就此走进我的记忆,再也挥之不去。

那次看戏的经历让我终身难忘。灯光转暗,大幕渐渐拉开,第一个场景是场拍卖。拍卖师介绍到老剧院中的大吊灯,说起它的历史故事,并且高声宣布:点亮它,让大家见识一下它昔日的辉煌。那一瞬间,管风琴乐声轰鸣而起,震撼人心的旋律中,大吊灯开始闪烁出耀眼的光亮。那光旋转着,越来越亮,进而舞台白烟四起,观众们的情绪一下被拉到高潮。乐声依然在继续,大家惊奇地发现,灯光忽然变成了火光,真正的火光。而在舞台上狂奔而走的不再是演员,而是工作人员和消防队员,手里抓着大小形状各异的灭火机:舞台起火了。

大家刚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火势力就已经被消失,剧场里灯光亮起,广播中说,刚才有点小小的意外,请大家把要慌乱,也不需要离场,演出很快就会继续。嗡嗡声四起,观众们没有惊慌,更多的是把这天衣无缝的插曲当成了演出最精彩的开始。很快,灯光灭去,旋律再起,所以的人全神贯注,心神被剧情深深抓住,思绪跟着主人公的喜怒哀荣在剧场里徘徊。

当最后一个音符依然绕梁时,掌声和欢呼声雷鸣而起。那是一场极成功的演出,不记得演员出来谢了多少次幕,也不记得自己是如何随着散场的观众流走出剧院大门。从那一刻起,之后的几天,歌剧魅影的旋律一直在脑海中盘旋,竟然完全无法从中抽身走出。这旋律带着我,在离开多伦多的那天,专程回到剧场去买了一张演出的音碟。这碟我不知道听了多少次。每次音乐响起,就一定会把自己带回那天的场景,心砰然而跳,眼前总好像见到那大吊灯上喷薄而出的火光耀眼。

夜歌的力量 (Power of the Music of Night)

歌剧魅影的首演在伦敦。作为一个资深的魅影迷,去伦敦自然不会错过在它的发祥地去听次现场的机会。伦敦的艺术市场很人性。有钱人自然可以花大钱提前买好位置,艺术的大门对穷学生和囊中羞涩的艺术爱好者依然大开。每场戏最好的位置用大把的银子是买不到的,它们留给了那些真正想看戏的人。每天中午起,剧场售票处就开始有年轻人在那儿拿号排队,用半天的等待和极少的货币换取这些保留座位。看着这些满脸期待的大孩子,总会对剧场的运作者充满敬意。当文明不完全需要用金钱价值来体现时,这文明的生命就依然强盛。

对大部分抓紧时间奔走在景点间的游客,很少有人会去和孩子们争夺那些廉价的好位子。除了预订戏票外,剧场也总会留着部分位置到开场前出售。入夜时分,我买到了最后几张票中最后的那个位置。进入装饰得金碧辉煌的剧场,找到包裹着丝绒的座位坐下。六月天,伦敦街道上的空气湿热得让人喘不过气。剧场里有空调,终于能解开衣领呼吸。在旅游城市听歌剧的一大好处是周围游客为主,穿着就可以相对随便,很少有人全声上下西装革履,让人觉得少些正式场合的约束,更多了些自在。仪式感很重要,听歌剧和古典音乐时的正装能烘托整体气氛,但对歌剧魅影这样自身魅力无比强大的作品,观众在形式上的参与与否,似乎已经微不足道。

伦敦的剧场是环形的。我买到的最后这个座位在顶楼最偏僻的角落里。椅子和其他座位一样舒服,但椅子的朝向却和舞台错开成几乎直角。这是我听过的最累的一场歌剧魅影,几个小时,除了中场休息,脑袋一直得别扭地扭转90度才能看见舞台。好在歌剧魅影的精华是音乐。那些华丽的场景我已经了然在胸,不再需要聚精会神去用望远镜细看。当主旋律幽然而起的时候,就能端正一会儿身体,闭上眼,让自己彻底漂浮在音乐之夜。

愿你再现 (Wishing you were somehow here again)

纽约百老汇的Majestic剧院是歌剧魅影的大本营。从1988年开始,歌剧魅影在这里连续上演近万场次,创下百老汇演出的最高纪录。这纪录天天在刷新,因为即使演出了二十多年,歌剧魅影在纽约依然场场爆满,一票难求。老戏迷们固然会一次又一次反复来看,而一代代人长大,老魅影迷尚未离去,新魅影迷却在不停涌现。从某种意义说,歌剧魅影自己已经成了一种文化现象。

来纽约看百老汇,歌剧魅影通常会是首选之一。再好的艺术,一旦商业化到了极致,总会失去些最初的激情和风采。但无论如何,百老汇的歌剧魅影依然是一流的。韦伯的音乐风格非常明显,极擅长用反复的主题旋律来衬托场景。难度最高的那曲魅影和克里斯丁的对歌:为我而唱,更是考验演员功力的极致。五个八度的音域,最后四个一气呵成的啊,层层叠叠的推上去,直到穿云裂石。略有逊色的歌者到了这里都会知难而退,用乐队的伴奏带过最高音。曾经有位魅影迷对我说,听整部歌剧魅影,就冲着最后一个高音。

最早的通常也是最好的,一锤定音下的风格,为后来人设下了角色的音容笑貌。歌剧魅影的原班人马早已离开了魅影剧院,韦伯大师为萨拉-布莱曼(Sarah Brightman)嗓音定制的音乐在她之后,多少打了个折扣。魅影的原唱麦克-克劳馥(Michael Crawford)也在1990年,1300场演出后,离开了剧组。他在最后一场演出中,将地宫告别那首歌的结尾改成了“克里斯丁,我爱你”。沙哑和狂野的嗓音唱出的千转柔情,成为这部音乐剧的绝唱。

歌剧魅影的演出依然在继续,现代科研和设计的结合,让舞台布景越发神奇精彩。遗憾的是,现在活跃在世界各地的各个魅影剧组,演员的水准终于比原班人马略逊一筹。对追求完美的听众,不再有听布莱曼和克劳馥现场演出的机会,就只能从音碟上才能找到当年那些感人肺腑的歌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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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雨曦
    2010年5月22日03:06 | #1

    一定也去看一场,agree with what you said –当文明不完全需要用金钱价值来体现时,这文明的生命就依然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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