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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 的存档

独家记忆:米兰街头那首歌

2010年12月25日 RedRocks 1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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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于我,似乎总是个实实在在,却又虚幻得摸不到边际的梦。两年前第一次来这里,是因为偶然。2010年的冬天,以为自己会重返这里,在这里度过一个期待已久的圣诞夜,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和理由,成了一个终于无法实现的承诺。于是那些大大小小的街道,拱门,烛光映照下的教堂,还有那里见到过的人,经历过的事情,昨天封存的记忆瓶子浮出脑海,和今天的经历,又会有些什么样的重合?

对米兰的第一印象,是自己完完全全的无所适从。从米兰机场海关走出,包括自己在内的几个队友面前,一堆大大小小的行李和拍摄装备。忽然感觉很茫然,第一次来米兰,第一次来意大利,陌生的国度,没有向导,也不通语言,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出发前预订好的酒店在市中心,离开机场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没有领队,没有人来接机,一切只能靠自己。我们人多,需要两辆的士,每辆车费至少得近百。终于有机会对意大利人说:Capiche Linglize? (懂英文么?)终于有人能听懂,于是我们被指点到米兰机场大巴,每个人6欧。付钱上车,开车的瞬间,忽然看到窗外闪过个标记, BUS TO MILANO, 6 EACH, BUY TWO , GET ONE FREE (去米兰大巴,6欧元,买二送一)。此刻的队友们都已经累成了猪头,车刚开动就已然相继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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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目的地是梦,那旅行就是让梦醒来的过程。原本迷蒙中的那些期盼和幻想,在时空流动的规道上定格,成了一个此刻,成了一个现实,成了即将过去的昨天,去年,前世。去米兰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感觉;离开米兰的时候,也没有想到过自己竟然会那么想,却不能,如愿归来。但昨天的记忆浮起,就带着此刻的我重新漂浮在米兰的石板路上,如雨中,如雾里,朦朦胧胧走过,听见街上传来的声音。努力揉眼,想看清眼前的一切,似乎你随时会从某条小街里走出来,笑着说:呀,怎么会在这里遇见你,我以为你早已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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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是座工业城市,更是著名的世界时尚之都。市中心有几条橱窗街,汇集着众多的世界一线品牌。商品展示是一门很讲究的艺术,都不用进门购物,光看,就让热爱品牌的朋友们眼花缭乱无所适从。我也喜欢看那些线条流畅的现代设计,色彩缤纷,玲珑精致。但当我转过街角,第一次站在Duomo di Milano(米兰大教堂)那座著名的立面前时,刚才的那点小资情绪,瞬间,被震撼得荡然无存。Duomo,米兰的一切围绕着它而存在。从古罗马时代开始,这里就是米兰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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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omo的建筑,从1386年奠基到1965年安装最后一扇门,经历了近600年的光阴。主持建造的工程师换了几十任,教区的主教也换了几十任。建筑风格在数百年间翻云覆雨,流行风格几十年一个来回,流行变成过时又再次时髦,于是大教堂的建筑风格也集合了五百多年的历史,从屋顶百余座高耸入云的哥特尖塔到教堂内外刻精美的巴洛克。Duomo是一本完整的三维建筑历史教材。什么都有的结果,自然是无法让所有人都喜欢。于是有人爱煞,有人恨煞。马克吐温是爱Duomode的,在他的文字里,Duomo的宏大尺寸让人不可思议:“据说Duomo是世界上仅次于罗马圣彼得教堂的第二大教堂,可我无论如何不理解,人力怎么可能建造比Duomo更宏大的建筑”。而Duomo的巨大尺度,也是另外一个极端不爱它的原因:“那些顶在屋顶上的雕塑看上去那么小,小到谁也看不清,绝对的浪费人工和财力。Duomo用它的巨大来证明设计师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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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站在广场上,很少会能听到负面的声音。Duomo这样的建筑,已经不是今天的人有资格来批评的。不用去评论Duomo的建筑风格是哥特还是巴洛克还是罗马,也不用去比较各个时期风格的优劣,只这500年光阴的沉淀,就令虽有最先进的工程技术的今人无法超越。时空是个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你能有足够的时间坐标,却无法营建出值得驻足的空间;也有的时候,你能建造出极其宏大的空间,但缺乏了时间的积累,巨大的三维坐标中却依然空无一物。 既然超不过,那还是老老实实地闭上嘴,站在广场上,或者站在教堂里镶嵌精美,平滑如镜的大理石地面,安静欣赏自己能看懂的那部分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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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内部空间的高大,是让信仰者心生对天国的向往。长桌上千百支烛火,星星点点,映照着站在两侧默默许愿祈祷的人们脸上。都说宗教是为无法解脱今世困惑的男女而设,但宗教和功利却也难分难舍。Duomo的最终完工,和拿破仑有关。法国大皇帝开口为米兰的大教堂加速完工买单,为了自己能在这里加冕,也成为意大利的皇上。但此刻烛光里,看到的更多的是一种安详,而不是焦急的期待。也就养成了每进一处宗教场所都会找个角落,安静坐上一会儿的习惯。不会去祈祷,至少不会为自己去祈祷。我只相信今生,我只希望能把握住此刻。如果此刻和今生都无法抓住,再高的教堂,再虔诚的祈祷,再美的天国,对我,都太虚无,都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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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正面的广场是游客聚集的地方。广场中央的雕塑成了躁动不安的孩子们攀上爬下的假山。广场尽头的露天咖啡馆则是走累的游客们最爱驻足的地方。找把椅子坐下,远眺Duomo的尖塔划开低垂的云雾。双层的旅游观光大巴停下,艳红的车身挡住视线,车顶的人们随着讲解的声音整齐地扭动着目光。广场上,街道上,人来人往,无数张嘴说着全世界所有的语言。卖气球的头顶气球漂浮如云,在孩子们的环绕中大笑。一对老夫妻牵着手,缓缓走来,又缓缓走去。卖玫瑰的小贩追随着每一对走过的恋人,热恋中的男女接过了小贩递上的玫瑰,拥抱热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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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的侧面是典型的米兰回廊。一个目光有些呆滞的孩子在卖艺, 用张脏脏的琴,轻轻吹出了几个音符。一下听傻了,那分明是前南斯拉夫电影桥中的主题歌“朋友再见”的旋律。依着廊柱站着,安静地听了一会儿。孩子一曲吹完,扭头和边上的姐姐说话。我听不懂他们的交谈,但能听出来是塞尔维亚那一带的语言。问了句,Serbian? 那女孩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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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歌,在我孩提时代,是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的。南斯拉夫,来自意大利的游击队员在这音乐里无畏地走上大桥,拉着导火索,和隆隆而来的德国坦克同归于尽。我曾经以为那只是在中国的特定年代才风靡的一首歌,却不想十多年前,在网络上遇到位来自前南的朋友。因为这首歌,因为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我们竟然成了莫逆之交。这份友谊一直延续到北美,到欧洲。去年我到了维也纳,朋友带着媳妇冒大雨开了四小时的车赶来,就为了能在一起聚上个把小时,狠狠拥抱一下,然后再四小时,连夜冒雨赶路,正好赶上早晨上班。把同行的编辑惊着了:这是怎样的一个场景啊,一个身高1米90的中欧壮汉,一个穿着人字拖的光头中国人,拥抱时你们眼里都有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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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那孩子,今天,还会不会在米兰的回廊里演奏这首歌。Bella Ciao, 原本是意大利的民歌,游击队员在出征前和自己心爱的姑娘告别。曾经很痴迷地在网上检索,居然找到了意大利语的版本,手风琴的伴奏, 节奏急促,意大利式的快乐里,几分悲壮,几分浪漫,几分不安。听着,让人回肠荡气,不知觉中会流下感性的泪水。也能找到很多翻唱的中文版,独唱到多重,奶油蛋糕样腻人,恶心得无法卒听。

(笔记:2008, 重新编辑:2010年平安夜, Merry Christ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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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记忆:卢克索夜幕下的马蹄声

2010年12月18日 RedRocks 5 条评论

旅途中,通常会对游客聚集的项目敬而远之。招徕游客的玩意,大部分或许源自原始的生活状态,但在金钱的驱使下,通常都量变到质变,最终成了脱离生活的纯娱乐项目。我对娱乐大众并没什么反感。说到底,是人,总得要吃饭。靠旅游挣钱,也是谋得饭碗的一种手段。只是这碟菜不特别适合我的口味而已。但对景点里的那些马车,却对我有巨大的杀伤力。每次听见踏着石板路嘚嘚而来的马蹄声,和木车轮吱吱呀呀的轮轴声,脚步立刻会放慢到停下,那无法抗拒的诱惑。

爱马,似乎来自母亲那侧的满族血液。从小在城市里长大,视野里跑的都是大大小小喷着乌烟尾气的汽车。直到过了30岁,在广州的跑马场,第一次近距离见到活生生的马。立刻被那炯炯有神的眼,猎猎的鬃毛,和满是肌肉的躯体征服。第一次上马,教练说,你骑一个小时,保证你明天不会走路了。那天我骑了三个小时,第二天再次来到马场时,对教练说,今天,还是三小时吧。

马,其实是很悲哀的一个物种。它们曾经很雄壮地奔驰在原野上南征北战,也曾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从伯乐为之悲哀的驮盐千里驹到欧洲庄园中梳理俊美的驮马,终于因为工业革命的到来和世界城市化,被冷落了,被挤到了人们视野之外的孤单角落里。马的未来很惨淡,不再被需要的后果,意味着被淘汰。原生态环境的消失,意味着它们无法自然繁衍生存。


还是有几匹不知道算幸运还是不幸的马被保留了下来。为了人类基因里残留的那点恋旧情绪,于是那些曾经碾过马车的城市街道上,依然偶尔会想起嘚嘚的马蹄声和吱吱呀呀的车轴声。乘马车的人,不再是为了赶去某个具体的目的地。乘马车的人,只是为了乘马车,为了听马蹄踏过路面的嘚嘚声。我,就是这个恋旧人群里无法自拔的一员。

卢克索的街头就有这样的马车。黑漆漆的车身,铮亮的铜铃,车厢或敞篷,或蒙着雅致的车盖,用一匹高大的马拉着。公路上到处是塞满人的小面的在飞驶,车门开着,乘客上车下车匆匆忙忙。马车总是不紧不慢,在路边缓缓地走,好像走在几百年前,和此刻的世界没什么关系。

带着两锅西夏(水烟)入脑的晕乎从小街上走去酒店,耳边总听见踏过石板路的马蹄声。酒店附近的街区是和旅游配套的商业区,钢筋水泥的建筑,高低错落,窗外支出红红绿绿的广告灯箱。也许,那忽略着今天的马车,能带我离开这些不真实的真实。我知道这依然是一种猎奇的心理,但至少有马车,和座位下吱吱呀呀的车轴声。


和同伴一起攀上马车高高的座位,小小的条椅,裹着绒布。在车夫身后坐下。后排两个人的位置,地方不宽裕,肩膀靠着肩膀,但挺舒服。还有一位同伴坐在了车夫身旁。车夫扭过头来,是位留着八字胡的阿拉伯人,灯光模糊的夜幕里,颇有几分阿里巴巴大盗的形象:“我们去老城区,那儿有真正的集市,我们本地人过日子的地方,没游客”。看样子,这位大盗颇了解游客的猎奇心态,只是忘记了他赶着马车带去的我们,就是货真价实的游客。

我们的马车从大街穿入小巷,夜已深,路边却都是人。这里的生活条件显然和西方不一样,闷在家里,和在街边坐着,估计还是后者来的舒坦些。斜着闲聊的,躺着大睡的,翘着腿抽西夏的,端正喝着咖啡的。卢克索的埃及人大部分是阿拉伯血统,黑漆漆的皮肤,眼窝很深,瞳孔更深邃,透过夜色盯着你看,目光如剑,视线好像能穿过你的身体。

果然是真正的集市,街两边残败的建筑,破墙开店,支起一个个货架,卖百姓生活里需要的一切。即使是单调惨淡的汞灯下,香料摊总是五彩缤纷,从藏红花到咖喱粉,到无数种我叫不出名字,气味奇奇怪怪,摊主过度热情地试图让你尝一下每种香料的味道。我觉得他坚信,只要都尝一下,你就一定能找到你想买的那种。还有其他的食材,各种豆子,各种米,和更多奇奇怪怪性质的东西。只要你能描述出你想要的,摊主们就一定能从自己或者街坊的某个角落里给你找出来。不管是不是你真想要的,但他一定会试图让你相信这就是你想要的。


马车在一栋装修得比周围讲究得多的两层楼房前停下。我们的大盗车夫跳下车说:“马得休息一会儿,吃点东西,这里有个画廊,你们进去看看吧。”透过玻璃门,能看见里面满墙挂着的纸莎草画,一个典型的靠游客吃饭的画廊。车夫推着我们进门,飞快地走了一圈,也算对自己负责,又认真看了两张,怕错过了真宝,但确实没有什么可圈可点。出门来,车夫便有几分不快。小巷里很泥泞,不远处的路灯下几个光脚丫的孩子在踢球,奔跑着,笑声。走近去看了一会儿。车夫跟过来催我们上车。不知道那马儿是不是真饿了,但一口草没吃到,继续往前走。

火车站,老城市中心,更多的人, 一幕幕在车外掠过。扫街,走马看花,如果用时空的概念来说,就是用最短的时间穿越最大的空间。如果拍照片,如果无数次的快门,也许能记录下无数个画面。看到很多,但也许,什么都没看见。没什么对错,积累到了一定程度,无数的视觉感受一样能压死人。更何况异国他乡里,完全从正常生活节奏中抽离,总有那些无法预见的什么会发生,莫名其妙地触动你。这感受和目的地其实没什么关系,更多的来自曾经走过的路,和此刻在你身边的人。It’s not about where you are, but more about where you have been ,and whom you are with. 而此刻貌似漫不经心的经历,也许就为明天的时空做下了铺垫。只是,那时刻,你并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而已。

大盗车夫铁了心,一定要卖点车资之外的什么给我们。路边有卖鲜榨甘蔗汁的。5块钱一杯。不等我们张口,他已经帮我们讨价还价完毕,10块钱,3杯。当然,这一切都是他和摊主用阿拉伯语完成,而且,那10块钱一定是他接过去,在我们看不见的时候完成的交易。我忙着下车,进到路边的店里。墙角堆着大垛的甘蔗,横七竖八,估计卸车直接甩进来的。屋子中间有个显然是自制的榨汁机,摊主从甘蔗堆中抽出几根,插进机器上端的一个开口,马达的声音开始扭曲,甘蔗汁从机器下方的另外一个开口流出到一个缸子里。

捧着满满地三杯甘蔗汁回到马车上,和同伴们碰一下杯。

卢克索的夜,坐在高高的马车上,听着嘚嘚的马蹄声,路昏暗的路灯从车边晃晃悠悠地往后倒去。鲜榨的甘蔗汁,入口清凉甘甜,路灯下,还有些淡淡的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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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记忆:我的埃及兄弟阿亮

2010年12月16日 RedRocks 7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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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阿亮是这次旅行里值得书写的事情。认识阿亮也是这次旅行里值得欢喜的事情。

阿亮是埃及段的向导。到达卢克索后的第二天早晨,迎着飞舞着尘土的朝阳散步归来,在等待在酒店门口的大巴车上第一次见到他。埃及的国语是阿拉伯语,英语在这儿应该也算外语。正犹豫如何打招呼的瞬间,他先开了口:你好,我是阿亮,欢迎你到埃及来。

阿亮是个很广东的名字。聊天里慢慢知道,阿亮确实在广州生活过相当长的一段日子,还有个相处了很久,现在依然喜欢的台湾女友。阿亮能说一口极流利的普通话,生活在广州的时候,来往中国内陆,买了中国的皮革运到埃及,加工成衣服再转卖到非洲其他国家。用阿亮的话,生意不大,但挺红火,直到有一天,收了他全部货款50万人民币的中方伙伴忽然消失了踪影。这对当时只有24岁的阿亮几乎是灭顶之灾。没了老本,丧失了信心,灰心丧气回了埃及。

回到埃及的阿亮恢复了埃及人的生活,重新恋爱,娶了一个贤惠的医生,不久前还喜得贵子。可中国的影子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回埃及后的几年,阿亮成了职业的中文导游,专带中国来的旅行团。期间,他十多次返回中国,不为接团,只为了自己能安静享受他曾经热爱,现在依然热爱的国度。那个台湾女孩子还在等他。埃及依然允许多妻,只要男人能平等对待每一个妻子。“也许有一天,等我有了足够的钱,我就把她也娶回来”,阿亮认真地说。

埃及的日子,从卢克索到红海到亚历山大到开罗,阿亮一直陪着我们。见到阿亮的第一个晚上,我们一起出去溜达。阿亮说:“先坐下来喝杯咖啡,抽个水烟,感觉一下这里的生活,再去拍照吧”。也许是街头的喧闹掩去了他的声音,也许是卢克索阶段昏昏暗暗的灯光下迷离的人群激发了同伴们的摄影感觉,等在咖啡馆里坐下,就只剩下阿亮和我和另外一个同伴。

下班后的埃及男人都乐意在咖啡馆里小坐一会儿,来一锅水烟(西夏),阿亮也不例外。于我,抽点当地烟似乎总是切入生活的一个不错的办法。西夏的装备很讲究,一个落地的烟状,最下面的铜座上是一个透明的玻璃圆球,里面盛有半壶水,然后上面层层叠叠的大小管道和球体,直到一个小小的锅台。阿亮问我,想抽什么口味的。第一次见识西夏的我自然没有任何概念,在他的推荐下点了苹果味。伙计在西夏的锅台上包层锡纸,戳几个小孔,然后从小火炉般的家什里用钳子夹出几块火炭般的东西放在上面,再罩上一个防风的罩子,西夏就准备妥当了。

学着阿亮的样子拿起烟枪,装好烟嘴。沉稳自己,然后深吸一口,咕嘟咕嘟的水泡声里,第一口西夏应口而入。阿亮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也许绝大多数游客都不习惯水烟的滋味,他的目光里颇有几分担心。可我实在太享受西夏的感觉了,润而不冲,漫不经心的感觉,清凉里毫无纸烟和雪茄的咄咄逼人。新奇的口感,似乎味蕾品出了过去从未有过的体验。

抽西夏似乎不是为了解决任何烟瘾问题,也不是为了解闷消愁或者发散酒足饭饱的满足。抽西夏,更好像是为了享受生活的一种从容不迫。和纸烟和雪茄比,水烟的装备似乎多了几分仪式感,但一路抽去,点点积累的观察里发现,这仪式感并非真的是为了什么讲究,只是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在老茶馆里喝茶时一定要有条凳方桌木格窗一样,不可或缺。虽然抽西夏也可以用很简单的烟座和简陋的塑料管来完成,真要感觉西夏和阿拉伯生活的密不可分,就一定得找个当地的老馆子。古色古香的古铜烟座旁舒服地伸展开坐下或半躺,烟座的风罩必定要有细细的镂花。烟枪裹着锦缎,露出的一小截硬木烟管上安着古铜的烟嘴,端在手里,水泡咕嘟声起,烟未入口,先有了七分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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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和阿亮在西夏馆聊天就成了我们在埃及的习惯。同伴们去摄影的时候,我们就会钻进路边小馆子里,每人滋上两锅。卢克索到埃及,一路咕嘟着喷云吐雾着过去。说是聊天,其实更是各自的随意。心灵能交流的时候,语言反而成了多余的东西。一个眼神,一带盘旋弥漫的烟雾,都能换来会心的笑。也不需要多说什么,西夏的咕嘟声里,有种无形的气场将人带入当地的感受。西夏馆里多的是当地悠闲的生活,罕见匆忙穿行在集市和景点中充满按动快门的游客身影。大家安静坐着享受着自己的日子,偶尔相互点点头,不慌不忙中度过时光。

终于还是需要赶路。再想安静坐着,我终于还是匆匆的过客。于我,于阿亮,于所有因为这样那样原因走在路上的烟民,纸烟依然会是放松心情的一种选择。阿亮抽 Merit 牌的烟,他说烟草的产地就那么几个,阿拉伯有西夏,也就不会特别在意纸烟的制作。航空安检收缴了我的打火机,阿亮那个亮黄色的喷枪打火机就成我们的公用。每次停车休息,总会拉我去一边点上支烟。遗憾的是,那个黄色的打火机,在红海潜水后不见了。

因为没有路上购物的习惯,入境埃及时候也就没有换埃镑。爱上了西夏,一路就都是阿亮掏腰包买单。说好了到走的时候一起还给他,等到了分手,他却坚持不收:“你是我兄弟,再说钱,我会生气”。于是我们拥抱,他说:“我没办法去看你。你下次来埃及,或者来埃及附近的国家,一定要早点告诉我,我来找你”。 他的话,我信。

(离开埃及的时候,因为托运行李走了另外一个通道,错过了和阿亮的最后告别,希望他不会生气,也相信他不会生气。最近的旅途中,看到埃及大选引发了骚乱,给他写信问候,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回音。)

独家记忆:开始的那些废话

2010年12月16日 RedRocks 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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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夏天,雅虎中国开始运作一个题为“环球80天,见证地球最后的美丽的活动”。大致是通过全国层层海选,最后定出了八个选手,以宣传环保为理念做一次环球旅行。旅行从10月下旬开始,将一直持续到2011年初。我有幸作为《时尚旅游》杂志社的记者参与了这次活动中的几段行程。

这些年旅行的地方不少,但这次旅行确实是我职业生涯和个人经历中极为特别的一次。我的行程只包括雅虎项目中最开始的4个国家,随后紧接了去加拿大拍摄北极熊。 从出门到归来,连续在路上的时间36天,从北往南,从西往东,每天仰望不同的星空,春夏秋冬,也算是完成了一次独特的环球旅行。

世界很大,大到终有限的一生无法看全,世界很复杂,复杂到尽有限的一生无法理解。旅途中总有无数的故事,有些再不愿想起,有的永不会忘记。喜怒哀乐,都是生活的一个部分。落到文字上,就只能随意些,参杂着一路的行走,一路的涂鸦,一路的观察,生活的小宇宙

关于石头的那些事儿

2010年12月4日 RedRocks 10 条评论

从前,有一块特别的石头。这石头比别的石头要温暖一点点,可得到它,而且能抓住不放的人,就能得到所有他想要的幸福。只是这石头不是被供养在什么神殿庙宇中,而是静悄悄地埋身在一片巨大的乱石滩中。用钱,用心计,都无法得到它。只有安静地在手里捧上不知道多久的一会儿,才能感觉出它的那一点点温暖。消息传了出去,大家都去石滩找石头。

石滩太大了,拿起一块,感觉一下温度,觉得不热,扔开,再去捡下一块。捡起,扔开,捡起,扔开,渐渐地,眼前的石头太多,不抓紧时间肯定来不及找到幸福,于是在不断的加速里,捡石头扔石头成了一个习惯。在捡捡扔扔的过程里,许多人其实已经摸到了那块热热的石头,只是捡扔的过程太自然了,不等感觉到石头的温暖,它就已经被扔回了石滩。

以为自己在找幸福的人,在石滩上捡石头,扔石头,捡石头,扔石头,忘记了石头的温度是需要安静捧在手里一会儿,才能感觉到的。

(也许,石滩上的任何一块石头,即使原本冰冷,在怀里揣上一辈子的话,也会渐渐变得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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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11月

2010年12月3日 RedRocks 7 条评论

这是我写博客来,几乎没有遇到过的全空月份,没有写一条博客。
没写博客不意味着没有发生故事,发生的事情太多,博客承受不了,索性返古,随身带小本子成了树洞了。
走了5个国家,埃及,肯尼亚,阿联酋,马尔代夫,加拿大。拍了N多的野兽,非野生的和野生的。其中最可爱的是四条腿的北极熊。
回来歇几天,下周又出发去旧金山和湾区。走个不停,有空,在慢慢话痨了。就是告诉大家,我还活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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