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是恰到好处的暧昧
2004年7月8日
朋友的话: 拥抱比握手亲切, 比KISS含蓄, 是是恰到好处的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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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破戒了,在REDROCKS看了来这里12年的第一场音乐会。 该是有预兆的, 下面的那块匾顺着念就是 俺是头回!
夜色降临的时候, 彩色射灯在观众中染出群雕一样的各种造型。 夜幕里, 逆光衬出的头发在风中飞舞。 歌手是JOHN MYER (上帝保佑我拼写他的名字准确), 弹一手极其华丽的吉它, 音符在峭壁环绕的露天剧场里震荡。 宝石蓝的天, 远处是丹佛城市一片灯海。
在这里听过一个孤独的歌手为他的妻子唱歌, 而今夜看到广阔的剧院里挤满了人的情景,极其强烈的对比。 生活在丹佛, 住在REDROCKS的隔壁, 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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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给人看。
我更愿意我的摄影能给人带来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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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John Myer! Do you like him? I have not heard of his songs yet but maybe try one day. He is so famous…..
Hug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