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美国,立刻恢复本地时间的作息。 到了晚上11点就犯困, 半夜会小醒一下,但很快就能又坠入梦乡。 再醒来, 就已经是天亮时分了。
昨晚1点半醒的, 梦见自己在我的牛仔朋友BILLY的家里。BILLY居然搬家到了一个湖边,一个破破的小木屋, 周围是豪华的商业区, 就我们一群吊儿郎当的家伙躺在那里, 看湖边的日落。 然后,来了群干部模样的人,说要拆屋子前的平台。 二话不说就动手了, 我们就看着。他们拆完了, 发现屋子前面居然是一道悬崖。 开门就会坠崖而下,而门只是放在那里的两块板子。 一不留神, 它们就飘飘而下了。。。 然后我就醒了。 然后我就又睡着了。
6点30起来, 给为为做了个面包夹鸡蛋。 天还没大亮, 美国的中学生上学很早, 真的挺难为孩子的, 好在他看起来气色还不错。 8点20送然然上学, 然后自己上班。
明明吃了早饭的, 胃里却是空空的感觉。 忽然意识到,这大概就是我回来后一直在寻找的时差的感觉。 或者不是时差, 是空间差, 是被解体:
大脑虽然调整回了落矶山的时间,胃,却依然在广州大班馄吞的店堂里徘徊。。。

回来第一天去上班, 差点儿玩完了。
下高速公路的时候,边上一辆十八轮卡车带拖车的。 我超过它的时候, 拖车的挂钩忽然断了,横着就过来了。还好的是,拖车的两个前撑脚居然挺着没断, 要不翻滚起来, 我就在底下了。
差点儿,还好差点儿, 差多点儿都不要紧, 要紧的是我一毛无损。 命大福大造化大。 运气来了, 挡都挡不住艾。。。。

1。梦想成为一只候鸟
朋友出题目,问,如果来生你会是一种动物,你选择什么。我没有思索地回答,信天翁。从小我就很羡慕那现实神话中的鲲鹏展翅直去九万里。而翼展逾2米的信天翁,单次不着地飞行的记录是6000英里,竟然比神话中的九万里还多了一倍。神话成了现实,梦想也就成了理想。
梦想的坏处是终究是空,好处是心里也踏实,横竖是空的,该干嘛还是干嘛。而理想的坏处是心里的针,扎得你难受。不去努力一把总觉得对不起自己。好处是努力了,不经意间会有理想变成现实。我的信天翁的梦想成了理想,而终于年逾40的时候,竟然理想成真。虽然不是自己能随意展翅飞翔,但动辄万里成了日常生活的一个部分,每年在几大洋上飞来飞去,比信天翁迁徙的频率还忙碌,成了个地地道道的鸟人。
2。候鸟为什么要迁徙,鸟人,及其他
从生物学家的解释,候鸟的迁徙是为了两地间的地理气候的差别各自合适它们的生活方式。有的地方适合交配,有的地方适合生产,有的地方适合成长。食物的分布肯定也是个因素,冬天和夏天不同的地方成长不同的食物,千千万万年吃惯了这样的节奏,就一代代传下去,成了生物钟的一个部分。
人就比较聪明,从只知取天供到刀耕火种到懂得为自己建筑一个冬暖夏凉的小屋子和种植能供应四季的食物,不再需要到处奔波。也许安定的生活是进化的一个标志吧。美国算是世界上发达的国家了,30%的美国人生活在离开出生地半径不到30英里的范围内。而我呢?我想我是走鬼使神差走错了进化的路,我该是一只信天翁的。我也不懂得如何努力去建筑一个舒适的家,只能用飞来飞去来填补心智发育的不足。
成了一只候鸟,整日地在空中飞翔,让不少人羡慕。个中的痛苦,却只有鸟人们自己知道了。说过挺矫情的一句话:旅游者走到哪里都得回家,旅行者走到哪里都是家。候鸟们是真正的行者。且不说每年至少两次的大迁徙,就是在迁徙途中,更没有背了房子旅行的说,那就是降落在哪里就在哪里住下了。对信天翁,这哪里,往往就是汪洋大海中的漂浮了。学会在波涛汹涌中休息,该是信天翁生活中必修的一课吧。
我还没修炼到信天翁的境界。我在经常去的地方营造了一个个的临时巢穴。几年的奔波,从一个地方飞到另一个地方,停留几天,把那巢穴整理一下,然后继续往前走。什么地方都不愿意放弃,什么地方都想整理得干净,却又什么地方都找不到静心的理由。
3。没有亲人的家,只是一所冰冷的空屋。
上海华东师大一村,是我出生成长的地方。这里有着我熟悉的一切。从八十年代中离开中国,这里就如快门闪过的一个瞬间般凝固了下来。每次回到中国,都会来这里住上几天,如翻看一本积满灰尘泛黄的相册。
昔日的新村早已经老去。一村门口尘土飞扬的中山北路成了两层相叠的高架路,而看了我长大的叔伯阿姨们也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走遍一村,还能找到几座和儿时的记忆相符合的建筑。而今天的家,却是八十年代初建成的。如果较真,这屋子对我没太大的意义。从搬进这里的那个夏天起,我就离家独立生活了。大学四年以至其后毕业离开中国前的两年,这里只是父母生活的地方,一个周末的落脚点,一个补充饭票和洗衣服的地方。但这里却是和孩时记忆的唯一联系,为了从我记忆里的老家, 287号,的家具和那些七零八落的玩具竟然都在这里保存了下来。
来上海是为了朋友,探望朋友,参加朋友的婚礼。我是个难耐寂寞的人,身边没了朋友,总觉得心里不踏实。而朋友都有着自己的生活的,还记得早晨离开去机场时对老屋的眷恋不舍。鬼使神差,开车的建平哥哥走错了路,我们误了飞机,只好再等一天。回到师大,下午去门口点了一碟春卷,一碟素鸡鸭和半斤黄酒。看了书,独自一人坐在儿时长大的土地上。秋日的阳光懒洋洋,透过上海灰蒙蒙的大气,透过擦得明亮的玻璃,洒在我的脚前。
再开门进屋,忽然觉得屋子里空无一物。什么都没有变,都和20年前,10年前,和今天早晨离开时一样。不再有的,是屋子里的笑声。铺天盖地而来的,是想赶紧逃离这里的心情。感觉自己已经失去了一切,如一条从冰水爬出来索索发抖的丧家之犬。没有亲人的家,只是一所冰冷的空屋。
4。紫荆花开,紫荆花落
广州有个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大里的主要道路都用紫荆来命名。广州在南方,空气湿热湿热的,什么都长得巨大,紫荆花的花朵竟然如手掌般大小。紫荆的花期也长,一年中有好几个月开着,从校园的路里走过,一条紫花盖顶的路。如果夜里下了雨,地上也会铺上一片紫,走路都得小心落脚,舍不得踏在花瓣上。
父亲母亲都是做老师的,吃了一辈子的粉笔灰。我考大学的时候,考分很高,可以任意挑选全国的任何一所公开招生的高校。从小在师大附托,附幼,附小,附中长大的我,在这临门一脚的时候却阵了,没有进入师大,因为我不想再继承父母的衣钵,去吃粉笔灰。
到了千僖之际,因为鬼使神差的原因,我想回国。来到了紫荆花开的校园,安下了两室一厅的家。一切都那么自然,知道合同签字,我才想到,我居然回到了师大,成了一个教书匠。这和最初立下不吃粉笔灰的誓言正好相距了30年。好在现在真的不再用粉笔写字了,多少自己的心态多了些平衡。
每天早晨下楼买个烧饼,一路啃了去办公室;每天晚上在月色下走过小拱桥,走过树影婆娑的中区小路,回到只属于我的小屋。这该是只属于我自己的小屋子,一个能让我关上门,就不再记得世界上任何别的事情的地方。
其实广州的家的概念该延伸到整个广州的。这是和我的其他生活几乎没有交错的地方。广州有着我热爱的朋友,同事和学生们。两年的时间一点点流去,合同也满期了。我的时间越发不够用,到处的奔波,却总在这里给自己找到个静心的停翅歇脚的地方。
每次来广州,拎了沉重的行李爬上四楼。打开柜子,拿出朋友送的小猫钓鱼的木雕放在桌子边上,生活翻开了很奇怪而熟悉的一页。每次离开的时候,把东西一样样收拾好。叠好被子,把枕头一个个塞进柜子里,关空调,关电门。然后拎了沉重的行李爬下四楼,和小桥和紫荆花路告别。这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不需要思考,从来没想到生活会是这样,也不愿意去想也许有一天这一切都会失去。。。
5。那面飘扬的星条旗
我真正的归属,该是在大洋彼岸,洛矶山的一条山谷中的那栋两层的小楼。来美国是出于偶然,可以说,直到不久前,从来没有认真想到这里会是我终老的地方。
大学毕业后的一天,因为和当时领导和体制的呕气,我一跺脚离开了中国。拎着两只塞满了衣物却没什么中文书的箱子来到了美国,读书,结婚,生子,妻子继续读书,工作。。。每个留学生都差不多的道路,一步步走到进了21世纪。对美国,却总是又爱又恨。
直到911后第一次从美国境外归来,看到机场窗外一面飘扬的星条旗,眼泪忽然流了下来。于是我明白了这个国家给了我太多的生活,明白了一个人的生命不只属于出生的那片土地。自己的生命已经和这片土地有了太千丝万缕的联系,更不用说孩子们属于这里。
做候鸟的日子,每年在太平洋两岸飞来飞去,从一个家奔波到另一家。三万英尺的高度,从朝霞初起的高空看机翼的末端,忽发奇想: 如果不幸有一天,中国和美国兵戎相见,我别无选择,只能逃亡。。。或自杀。
走到哪里都是家,每处都舍不得,都放不下。于是就不停地飞,不停地走,想把一切都护在自己的翅膀下。无处安心,最后心就只能碎成许多块,落在许多的地方。这该是一只不知道自己的家究竟在什么地方的候鸟的悲哀吧。
6。 折翅的鸟
在那么错的一天早晨,从营地起来,把三角架和相机留在半月堤的起点,义无反顾地朝念青唐古拉走去。沙堤在离开对岸还有百来米的地方潜入了水底,从那里,能看到对面岸上吃草的牛。走回来的路似乎比走去的路要远无数。扎西半岛成了天边的一个小点。走几步,就因为缺氧得停下来休息一会儿。走到沙堤中间的时候,忽然发现堤的中间扎着一只折翅的大白鸟。歪了头,倒在水边不远的地方,一只翅膀还支楞着指向天空,在风里微微颤抖着。
我记得来的时候肯定没有这鸟的,那就是在我走去又走回的时间里,从空中不知道要飞去何方的它终于精疲力竭摔了下来。我不记得我为它做了什么,应该是什么都没做。在它身边站着,喘气,然后就继续走了。那天,如果我也精疲力竭栽倒在那沙堤上,估计就会和那白鸟一起长眠在西藏的圣湖旁边了。
可我毕竟走了回来。前两周遇到从西藏回来的朋友,他说,那堤已经没了,全部淹没在水面下了。那鸟,还有我在沙堤消失的地方堆起的小小的玛尼堆,也都从这世界消失得不留痕迹。
时空又转了回到地球的这半边了, 只用了20个小时不到。
飞越太平洋的10小时把余秋雨的借我一生看完了,看得双眼是泪。里面有很多偏激的余秋雨的文字风格,但文字中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人,足够了。旧金山换机等了3小时,然后在回丹佛的飞机上睡着了。
下午3点到DIA。JUDY来接的我,她看上去有些疲倦。 为为留在了家里, 说是累; 然然在朋友家玩。 有点点失望, 孩子长大了。。。回到家,妈妈做了白粥, 暖暖的喝上一碗,舒服很多。晚饭后很主动地要求刷碗,在外面吃了1个月,忽然开始自己刷碗,心里挺踏实的。
11点准时躺下睡觉,居然立刻酣然入梦,直到4点多从梦里醒来,发现自己正在穿越时间的隧道。而这时间的隧道居然如一个古罗马的剧院,成一个球形。 我必须走过一条直线,于是巨大的石阶石柱纷纷扭曲。迷糊里想起自己常说的那句,
Where there is a trap, there is a way to get around it.
有陷阱处, 就必有绕过它的路。
此刻,路没有弯曲,陷阱却在心里为了直行的路扭曲成了一汪碧蓝的湖。
参加完了朋友的婚礼, 随了朋友的意思吃完了饭, 走错了机场的路,没有赶上回家的航班。
回到一早还无比眷恋的家, 空虚的感觉铺天盖地而来。这里有我童年的无数记忆, 但此刻,却归心似箭。 我爱上海, 但上海已经不再属于我。
没有亲人的家, 就是间冰冷的房间
老孙的父亲太牛了, 没法不爱老爷子, 整个一个嫉恶如仇的性格。
上海 – 广州。 在学校和朋友们告别,有点异样的心情,却让所三拉四的找东西给冲淡。朋友XQ送我去的机场,居然早到了许多。满满的飞机,我的一溜三个座位却空了两个, 奇怪。
回到家了, 大朵朵花儿的窗帘, 小时候觉得巨大的综绷床, 破烂的棉花抬,化学试管样的台灯, 熊猫香烟的盒子, 沙发, 木头茶几, 咖啡壶。。。。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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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说到上海人的仗义。 机场回来的的哥, 到楼下, 我说能加点钱帮我把箱子搬上去么。 他说, 不用说什么钱, 我得赶活, 我帮你搬到2楼吧。二话没说, 就拎了最重的箱子上楼了。到了二楼, 果然就放下, 转身走人。
我爱上海, 我爱上海人。

大班最好吃的还是鲜虾云吞, 没办法, 我是一个上海人,我爱吃云吞。 上海的小云吞也好吃,很精致的说,一点点的馅,味道很浓,可个儿太小。 对多少还有点北方血统的我,上海云吞的味道正好,个儿太小;北方的云吞个子倒是不小,可总对不上云吞的味道。 那就再往南走,到了广东,云吞的皮子大把大坝裹了很美味的虾仁,那就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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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开心的一天, 和小L聊,动员他读博成功。 很不错的课题和前景,他也已经熟悉课题的中心和方法,一步步走去就能完成的事情。不做,我觉得太可惜了。 现在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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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了老康和钛刀,喜欢这两个家伙。 尤其是老康,来来去去H说了3年多的话了,却一直没见到。 还记得三年前第一次认真回国,他一路电话追踪,居然把电话在子夜打到了我丈人家,想了都还感动。一直和人说, 江湖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家伙,见面了, 这感觉依然没错。
在火车站等他们得时候 ,无聊在店里乱逛, 忽然看中一条帆布的腰带 ,上面无数的钱包,和卖西瓜的小贩子用的那种很象,拴在腰里一定很实用。买下,缠上,感觉果然不错。 实用主义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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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是个浴足的技师,最多也就20出头。宾馆的技师,都不以名字称号,只有一个代号。
朋友在狂聊明末的历史。 我是个史盲,只有听的份儿。朋友说到某某尚书在城败之时回头去找准备殉职的将军,两人坦然赴死。我不已为然,说这是封建时代鼓吹的那种荒唐的气节 (按照这种气节, 傅作义死十次都不为过:献城以为民,变节已负君。。忠孝节义俱全,哪里就那么容易了)。 但有意思的不在历史, 而是当朋友无论如何想不起来那尚书的名字如何读写的时候, 39忽然准确无误地说出那极其偏拗名字的读音和写法。然后说, 中学的时候, 历史都是考满分呢奈。
我没去问39为什么没有继续读书,只是觉得很可惜。 39姓杜,有个很好听的名字,湖南人,很开朗很聪明。 她该继续读些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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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账, 老板娘说, 不好意思先生, 您的卡已用完, 上次少划了两个点儿。。。光当, 我以为我赚了呢,买的不如卖的精。我这个上海人也有翻船的时候。想揩油,没那么容易啊。。。 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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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降温了,T衫能穿住, 但套上皮外套就很舒服。 去办公室的路上,走在前面的两个大学生一路喝着蒙奶,其中一个顺手把空盒子扔在路上,路人侧目。 捡起那个空盒,走到垃圾筒边上,忽然又改了主意。快走几步,追上那个孩子,拍拍他的肩膀,把盒子还给他, 指了指垃圾箱。他一声不坑走了过去。
一夜风雨, 紫荆花落了一地。到办公室, 打开博克, 朋友留言说:“ 别去踩紫荆,铺在地上很好看。”
三年就这样过去。
小桥,雅园, 陶园,黄房子, 网络中心大楼。 似乎也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不再有新奇感。又快到离开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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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们在幸运楼早茶,然后回学校。 昨晚的行李太重了,腰肌严重受伤,惨。
见到久仰大名的乔治,果然是满腔激情,一口英文。
心疼的是38最近酒肉过多,和老问号一样发了痛风, 走路一瘸一拐, 对了一桌的饭菜无法下筷。
醒来的时候,伸手去枕头下摸手机,发现空空如也, 很失望地又睡着了。梦。发现手机居然在裤子的N多个口袋中的某个角落, 很兴奋, 然后很失望地醒来,只是一个梦。
在交道口的联通店买了新手机,NOKIA3100, 和丢了的一模一样。 不图新鲜,习惯了就好。原来手机上的号码通过MSN的关系网已经基本找了回来,一切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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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店的服务极其恶劣。手机不肯打折也罢,当我告诉服务员她算错银子时,居然从我手中一把夺过找钱。 我没告诉她的是她多找了我80元。 她再算了半天,恶狠狠地告诉我, 是我算错了。 我还没告诉她的是,我是个中年上海男人,如何会算错银子, 于是我不多争辩, 把多找的银子换成了糖炒栗子。 惭愧。。。
马不停蹄的一天
开会, 给学生们压一下阵。
然后赶去中粮参加一个比赛的评比,把我郁闷坏了。
中饭和一个主编吃的,然后和另外一个主编说事, 然后和XL吃晚饭, 然后去桥头的据点
见到8586,两个变态, 及其变态, 及其及其变态, 变态得真开心,担心把在座的H同学带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