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记性的坏处
这几天也许是工作的压力大了, 找发泄口,信口开河半认真半玩笑地写帖子,终于让自己吃了个死苍蝇。
吃了也就算了, 漱漱口,呸了脏水也就过去了。偏偏的今天晚上和朋友说话的时候, 一下想起来同样的死苍蝇在过去似乎也吃过一只。
吃死苍蝇的事情很难避免, 但同一只苍蝇吃两次, 就是我自己的错了。 敲敲脑袋, 希望人老了, 记性不会消退得太快。
以此为戒 。别说我太计较太认真,也别说我刚说完无欲而刚就又出而反而。 世界上没人爱吃死苍蝇的,而我更厌恶的是自己重复同样的错误。
这几天也许是工作的压力大了, 找发泄口,信口开河半认真半玩笑地写帖子,终于让自己吃了个死苍蝇。
吃了也就算了, 漱漱口,呸了脏水也就过去了。偏偏的今天晚上和朋友说话的时候, 一下想起来同样的死苍蝇在过去似乎也吃过一只。
吃死苍蝇的事情很难避免, 但同一只苍蝇吃两次, 就是我自己的错了。 敲敲脑袋, 希望人老了, 记性不会消退得太快。
以此为戒 。别说我太计较太认真,也别说我刚说完无欲而刚就又出而反而。 世界上没人爱吃死苍蝇的,而我更厌恶的是自己重复同样的错误。
到下午,依然感觉自己如一条被撑到了极点的橡皮筋,快绷断了。告诉自己,必须停下了了。把给小罗的文章改完,塞进包里。 开车去了绿山。
上次爬这个山是10年前了,那时候刚来科罗拉多,还不习惯这里的高原气候,缺氧,走几步就呼哧呼哧。那次用了一个多小时才爬到顶。 今天给自己的时间是一小时来回。下车的时候天有些阴, 戴好我的皮帽子,挂上水壶, 套了个MP3耳机。埋头如驴,一步步往上攀。 偶而抬头,看到路边7只鹿在好奇地看我。
似乎不是特累地就到顶了, 看看表, 用了25分钟。 山顶其实不是尖尖的一小块,却是联绵不断的一带山脊。 走到最高点,四处看看, 中部高原在面前展开。远处是丹佛, 再远处是国际机场如蒙古包一样的一带候机室,那又已经是在50公里外的地平线上上了。
下山就更容易了,10分钟不到, 就走了大半。 觉得自己的步伐没有大,一颠一颠地蹦了走, 但步子的频率比上山时快多了。 下山的路是西向的。 太阳从云缝里漏出一缕缕光线,洒在落矶山上,甚是壮观。
到了山底,发现地上居然水汪汪。 就这么一个小时的时候,来回5公里, 山上山下发生了两种气候。 山顶阳光灿烂,山下泼下了大雨。挠挠脑袋,回到车上。感觉有些奇怪。但无论如何, 心情却是大好了。
无欲好理解, 什么是刚,就是各人自己的体会了。
不争名利,就不那么在乎生活中的大小得失,于人的善言恶语都能一笑置之。大人心, 小人言,云在西湖月在天。
刚, 未必就是通常理解里的刚强和不折。以一颗平常心对待一切,以不变应万变,在我看来才是至刚。
说了容易, 做起来, 挺难的。
这几天在斯丁堡,科罗拉多落矶山中的一个小镇。周五晚上过来的。 开了3个小时到了这里,一路的秋叶一片金黄。很可爱的一个西部小镇。滑雪季节还没有开始。今天下午在镇上散步,很自在。看到件非常合身的黑皮背心,犹豫了一下,但想不出来什么场合会穿,就没买。租了几辆自行车,沿河边来回骑了10多公里。回到住处自己做晚饭。然后继续改华师的文章。
这次改的三篇文章质量相当不错,改着心里很愉快。如果工作天天都能这么愉快,那少休息些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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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前刚来科罗拉多的时候,认识的同事里有个放射科的苏医生,小个子,微秃的脑袋,总是很憨憨地笑。他从卫生部拿了笔研究经费,和我工作的实验室合作,买了一大批设备,准备好好干一场。
科罗拉多是个滑雪的天堂,山里众多世界一流的高山雪场,有钱的人喜欢在雪场的附近买别墅。苏的事业很成功,该有的都有了,也有个山中的别墅。那年的感恩节前一天,苏需要值夜班,家人就提前一几天先去了别墅,等他值班结束了再赶去合家团聚过节。
我也放假过节了。那时候刚过来这里,刚搬进新居没多久,节日的几天时间那里也没去,在家收拾东西了。过完节,回去上班,秘书满脸沮丧地说,苏医生没了。那天早晨下班,他不等天完全亮就赶着进山。路上,夜里的雨雪在路面上冻了一层薄冰,车滑下了悬崖,扣在了下面的山溪里,好几个小时候才被路过的发现。那是我在美国参加过的唯一一个追悼会。他那年刚过40。
如果我的记忆没错,苏医生的别墅就在斯丁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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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检查放火安全的消防队员。 小心翼翼跟在他PG后面,生怕发现了什么问题。结果顺利过关。
其实他来是为了我的安全, 我怕他干嘛呢? 这心里奇怪。似乎所有的制服多少都有些威摄能力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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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一个多月,每天倒也是吃香喝辣, 但工作也辛苦。 每天背了巨大个儿的摄影包从早到晚走着,入不敷出,到回家,居然掉了7斤肉。 而且最得意的是环腰的肥肉。
路上我的牛仔裤膝盖彻底迸裂,成了两条新新人类的大开膝盖的风格。回来,去买新牛仔裤,我很得意地拉拉裤腰, 这次可以买32的了。似乎还有富余。
媳妇想都没想说, 33的。
我听话, 买了33的。 然后新裤子在抽屉里放了两周。 我恢复了正常的中年男人的生活节奏, 每天N点一线。 早晨8点20离家送然然上学, 下午接他。 INTERNET, 写作。。。
昨天说, 该穿穿新裤子了。 然后就发现, 奇怪, 怎么那么紧。 上磅秤一过, 失去的肉又都回来了,而且似乎更集中在肚子上。。。
艾。。。。。。
Olympia National Park, Washington State. 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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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说到老歌,提起两个名字,蔡琴和罗文。心里稍稍动了一下。最早听到这两个名字,该是我还在念中学的时候。
父亲去国外探亲,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两盘磁带,和一个方盒子单声道的录音机。那时候我们还住在师大一村的小平房里。姥姥还住在我们家。家里地方小,两间10平米的房子住了三代人。爸爸妈妈住在通去小院子的外间,姥姥和姐姐住在里屋的上下铺,我睡在父亲几十年前回国时带东西的大木箱改成的夏天收棉被用的柜子顶上。
迫不急待地给录音机安上电池,把磁带放进去,捧到姥姥那告诉她,您说话,都能给您记录下来。姥姥笑嘻嘻地说,你可是个宝贝盒子阿。放给她听,姥姥乐坏了。这是我记得的姥姥唯一的录音。几个月后我们搬进去了现在住的公寓,我上了大学。姥姥去世后,我翻遍了家里所有我能找到的录音带,终于没能找到这盘当时漫不经心的内容。
和录音机一起来的还有两个歌曲磁带。歌手分别是一男一女。从来没听过女声如此戚戚转转,第一次听到的那首歌词到现在还记得个大概,“不知道是早晨,不知道是黄昏,看不到天上的云,见不到街边的灯。。。” 情窦初开的男孩,朦胧的能感觉到些女人的区别,竟然就听了个如痴如醉。而那男声的歌则是无比的爽朗,万里晴天一样。“看雨后晴天白云飘,山坳鸟啼晓。。。我愿常留在春天的怀抱。。。” 不自觉地在上学路上就会哼着那曲调。
后来的一天,忽然发现那磁带不见了。问父亲,他支支吾吾着却不正面回答我。然后就有了邓丽君和无数其他的港台歌手,洪水一样横扫了校园和祖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那两盘最早的磁带也就不了了之。很多年后,一次忽然想起来这两盘磁带,就又问了一次早已退休的父亲。白发的父亲淡淡地说,那时候要扫黄,就上交了。那个小录音机也终于坏了,成了我喜欢解剖经手的每一个机器的牺牲品。
出国了,很多年不听中文歌曲。然后就回来了。朋友爱听蔡琴,不知觉间也就成蔡琴几乎完美歌声的崇拜者。从朋友那里收集了几乎所有她的歌曲,但直到有一天忽然又听到了那首不知道早晨黄昏的歌,忽然才意识到当年启蒙了少年情欲的歌声原来在这里兑现了。然后就开始经常的回国和在世界各地流浪,清晨和黄昏交替着飞快过去,生活如过山车一样起伏,蔡琴的歌声却依然不紧不慢地回旋着,不再离去。
我一直记得唱另外一盘磁带的歌手名字,罗文。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再听到过他的歌声,直到不久前在八卦新闻里看到他去世的消息。那一刻,好像一下回到了20多年前,又见到那个在华东师大先锋路上踢了石子儿去上学的孩子。他的嘴里五音不全地哼着 “ 我愿长留在春天的怀抱,这里绝没有尘世的烦恼”。那样日子,早就过去了。
为为和然然, 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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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为和然然开始学习韩式的截道拳。
想了是让他们多些运动,少些计算机的游戏。 训练强度够大的, 一个小时的课,几乎一直不停地在做了基本训练。 孩子没力气, 俯卧撑屁股蹶得高高的,卧立起的动作, 就看然然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幅度小些。 饶是这样, 一节课下了,还都是满头大汗。
班里还有个老太太, 估计能有70多岁,和一群孩子一起学习。 别人练习飞腿踹人的时候, 我直担心颤颤巍巍的老人会咣当一下扎地上过去了, 她居然也能把脚从地面提起3寸笔划个意思。 。。
也许我也该放下笔记本下场笔划笔划的, 至少不会是最老的那个了。。。 HIYA HI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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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接为为回家,他的同学杰搭车。
杰比为为大十个月, 高出差不多一个头,不留意看或许会把他当个大人了。 男孩到了13,4岁的年纪开始发育,成人的体征出现,嗓子也开始变粗变得低沉。 但思维方式的变化和何尔蒙的变化并不完全同步,更受环境的影响。 杰是班里发育最早的孩子, 其他的同学都依然是大男孩儿,和朋友们混在一起,思维自然也还是个孩子的思路。
听杰和为为在后座唧唧嘎嘎地对话, 说了学校里发生的傻事儿。两个人笑成一团。为为纤细的嗓子和杰低沉的话音说了一样的孩子话题,两个人笑成一团,让我无法自禁的微笑。
刚来科罗拉多的时候, 为为刚学会走路。再过几天,他就该满12岁了。
“那天,吃到新鲜香软的提拉米苏,没有想到你。
当我心怀喜悦而不想让你知道的时候,就是我要停止思恋的时候。它到底还是来了。
然而你都不会知道。
这世界,不知道的人是幸福的。”
——————– 摘自一个朋友的文章
笑嘻嘻,满不在乎,也许还有些漫不经心地活着,挺好的。
我们都以为我们知道些什么,或者知道别人知道些什么。
其实,
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别说不知道别人,
就连自己知道些什么也经常是不知道的。
朋友说得很对,“这世界,不知道的人是幸福的”
我是一个傻子,
我无法理喻,
我不知道,
我幸福
如果你走路不看路,撞到一颗大树,把脑袋撞破了,满脸是血,你会怎么做。
我得把血抹开了, 看看明白究竟撞我(或者我撞)的那颗树是哪棵树, 长什么样儿。 至於把我撞得头破血流的总结, 则是那树告诉我, 石头你还活着,还有能绽开的皮肉,纵流的鲜血,和能感知痛觉的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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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上, 朋友L介绍一个新朋友F。 漫无边际地但很愉快说了一会儿,忽然意识到我完全不知道对话的对方是谁,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对话,而这对话的内容却大多是围绕这我自己的哼哼唧唧。
我是谁, 我应该是知道的, 没必要通过和别人的对话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那对话的目的是什么呢? 如果我还没到真正的不可救药,该是为了知道对方是谁吧。如果对话的对方是棵大树, 那我希望即使把我脑袋撞得头破血流, 依然能看明白撞我的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