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行,就少不了行李。 这些年来来去去的走,我的行李配置已经成了一种仪式。 一个大号的兰箱子, 一个中号的兰箱子, 这两个家伙自己有轮子,可以在地上拉了走。另外肩膀上背的一个根据出行目的更换的双肩包或是摄影包。走得多, 用得多, 箱子坏了好几次, 换了好几次, 但这仪式的黑兰色调一直没有变。
这个夏天走得多, 大兰箱子就成了我的家了。 所有路上需要的东西都在里面。 到广州学校,那箱子就躺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 每天从里面拿点日用品或是换洗的衣服。再上路, 更是每天拉了他到处走,晚上开箱子把一天的所得收入, 所需取出;早晨再匆忙把一切都塞回去,拉上拉链, 继续前进。
终于回到DENVER了。 缓过劲来,就得把箱子收拾干净了。 打开箱子盖, 里面掉出一叠各种文字的资料,机票,车票, 收据。 路上的记忆潮涌而来。 一张张地翻开,还有那些路上不经意搂进箱子的东西。整理干净了, 就把箱子拿去地下室。
忽然觉得, 好像是要和一个默契了许多年的老朋友告别, 竟然有些舍不得。 走上楼梯, 忽然想到, 还有一个月, 就又要上路了。 看看周围的家,厨房,卧室, 晒台, 草地。 明白自己在北极村的悲哀了。
究竟哪里是家呢。 难度我的一生, 注定在这蓝色的箱子中渡过。

读到一则新闻。
美国的邮递员是政府雇员,伤害邮递员属于和破坏政府同罪,是要受重罚的。于是就有了这样的怪事:
两个认识了很久的人。 一个是邮递员, 一个是他的邮区里的住户。 两人见面总会温暖地聊上几句。 这天也不例外,你好之类的寒喧。 接着发生的事情就离奇了,那住户非常冷静地拔出枪,往邮递员的腹部连射6发子弹,然后扔下枪,直接开车去了附近的警察局投案。
进门就说, 我刚杀了一个联邦雇员, 请送我入狱。
杀人的动机才更耸人听闻。 该人欠了9万美元的医疗债, 觉得早晚会被债主把一切都拿走,成为一个无家可归人。 与其如此, 不如在联邦监狱里了此一生。 至少有吃有喝有免费医疗还不用上班。。。

4) 开会
5) 奥林比克塔和BMW博物馆
3) 学了信任,出门时,前台的洋大姐很认真地给我指去机场地铁的路。 拎了二个大箱出门,按图索骥找到地铁入口。下楼梯,习惯了自动人行梯,带了行李很不方便。 更惨的是,走到底,忽然意识到忘记把旅馆的钥匙还给前台。欧洲许多旅馆还是使用最原始的门锁,用一个浇铸而成的巨大铜牌拴着钥匙,每次出门交还给前台。土则土矣,倒是也别有风味。可此刻这风味不如何受用。
再拎行李爬上楼可不是件容易事。走过一个背包的小伙子。情急之下,问他是不是去旅馆的方向。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我问他能不能帮我把钥匙还了。小伙子很爽快地答应了。 他走上楼梯,我却忽然起了小人心,终于拎了箱子呼哧呼哧爬上地面。小伙子的背影已在旅馆附近,正仰了头一家家寻找招牌,然后进门,三十秒后出来,乐颠颠的样子继续走他的路。惭愧啊,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为我做毫不相干的事,我却起戒心。 人与人的信任果然不易,别人的热心到我这里却成了怀疑。
(以上这段是去慕尼黑机场的地铁上写的)
于是就有了报应。那算命先生说的流年不利的报应。到了机场,往终端走时忽然想起护照好像忘在了旅馆的柜子。汗立马就下来了。媳妇已经在去英国的路上了,就快着陆。我要此刻卡在了德国,该多惨。给旅馆电话二次,她们派清洁工去找了两次,都说没找到。在地铁车站里,众目睽睽,我把箱子翻了个底朝天。但不抱任何希望,难得我的记忆如此之好,把护照放在架子上的那个动作记忆尤新。
下一步不是着急是伤后处理了。
BA的航班肯定耽误了现在最埋想的是找到护照换航班走。最糟的状况,是找不到护照,还得去领馆办护照,麻烦就大多了。发现自己非常的脆弱。那些在万里行程中建立起来的自信在瞬间崩溃。非常想家。
(以上是从机场回旅馆的路上写的)
回到旅馆,在一分钟内找到了护照。清洁工找不到护照,不是他的错, 谁让我把护照藏得那么好呢。 机票买的是网上的便宜票,发现护照不见时就知道废了。现在去机场的路上,买当场票去。还没联系上媳妇,但今天该是能见到了,钱是个好东西没它真不行。BA的下一个航班还有20分钟起飞,居然顺利赶上了。刷卡,存行李,过安检。此刻坐在航班的椅子里了。心里终于有些踏实。
这次的事让自巳深深感到自个儿是谁的重耍。护照就是个小本子,似乎和自己是谁没任何关系。错!没了护照,自己也许还知道自己是谁,但别人如果不知道你是谁,你就谁也不是了。
(以上写于再次回机场和飞往伦敦的路上)
如果说世上果然有乌鸦嘴,我的就肯定是了.从机场海关走出,见到了坐在出口处酒巴等我的媳妇,很是开心。说着误机的经过,然后去买了后面几天的地铁票。去到旅馆,发现我的钱包不见了。百思不得其解,之后的几天找遍了机场和航空公司的失物招领而未果。终于感叹,原来我也有翻船的时候。一向夸口我自己在路上从来没被贼人下过手。这次虽然不是一人但却也难证明只在独行,好在应急措施齐全,终于没耽误了媳妇的休假。原本打算在伦敦多住几天的,却因为没了现金而只好提前离开。正也累了,一心只想了回丹佛,不惜代价绕道巴黎。
最后的行程,试图在芝加哥改航班可以早一小时到家,上机的时候还很得意,终于还是镜花水月的开心,机长告诉大家飞机的刹车坏了.实在是个很矛盾的事,一架飞在空中的飞机自然不需要刹车,没了刹车起飞了只很难着陆,而因为不能停止就索性不能起飞。
美国人脾气很好,知道急也没用,安全第一,一个个乖乖坐了等待,还不时凑点幽默
到家休息了几天,再次出发去芬兰。 路上听到消息, 伦敦地铁被炸。 掐手指算算, 如果小偷不偷我钱包, 我就不会飞回美国。 这时候估计还在伦敦的地铁里血流满面呢。
再次想起那说我流年不利的算命先生说:破解之法, 在于行走。 神了。

五月,从美国到中国到德国到英国到法国到美国,终于完成了北半球的环球。停顿了4天后又翻回欧洲一周,在芬兰看到了白夜。
以下是整理过的从离开广州后,在路上用PALM乱涂的即时笔记。 路上的细节,慢慢再填进去吧。这一路用钢笔写字比用键盘多得多,感觉很好。也许渐渐的就让自己回到钢笔和纸的年代去了,那似乎更属于我。
1) 从广州飞往慕尼黑是为了参加一个激光治疗癌症的双年会。一直以为自己热爱工作,此刻却意识到自己其实是害怕孤独。拼命的工作,其实是为了逃避孤独。
2) 没有为自己安排的日程,连目的地有什么可以游览的都没看。到达慕尼黑。发现第二天完全空白的日程。正好有个小镇的项目在手里,抓起电话给在ULM的朋友打了个电话,就回火车站上路了。
3) ULM:去年离开这里的时候还有些伥然,路上经过得小镇不计其数了。这里是不是又是其中不会再让我回头的一处呢。命运弄人,忽然就又看到皮匠街,看到小桥流水如苏州一般的古镇。朋友一如去年一样神采。小镇的生活很生动,在教堂前支起的市场里卖些瓜果面包。周围的人脸上都是很轻松的笑。
(待续)
98) 办公室的窗户前几条没关好, 蚊子们终于找到了一个缝隙蜂拥而进。 早晨打开办公室的门, 发现屋子里嗡嗡的都是飞将军。 不知道是我今天是眼力超常,还是蚊子们饿晕了,我一巴掌一个,连续消灭了五个。 都是冤死鬼, 身体里一滴血都没有。 当然如果它们的肚子里有血,我就未必会有同样心情了。点上蚊香, 看样子确实到了该走的时候了, 连蚊子们都明白此地可以停留。
办公室送来了新的聘书, 金黄色卡纸的封面,里面盖了校长的大印。我拿了相机在校园里到处乱走, 想再多捕获些关于这里的记忆。其实每次来, 拍得最多的就是校园,似乎是没什么需要反复拍的。 可校园又好像一本经典的书,每次读去,即使是同样的页码同样的文字, 随了心情的不同就总有不同的理解。
晚饭的时候大雨,只在学校的餐厅吃了点东西。 结账,99元, 正应了广州日记的数目。
99) 九九归一,该是上路的时候了。
“你好, 我的名字是石头。 我不告诉你我在哪里”
“你好, 我的名字是石头。我不告诉你我去向何方”
[终场。广州日记]
96) 又到了出发的日子了。 早晨被手机的铃声叫醒, 睁开眼,空空的天花板上, 横贯着日光灯。还是这两室一厅的公寓:黄色的衣柜, 黄色的书桌, 黄色的床单和棉被;褐色的沙发,电视机柜, 茶几;下水总不怎么流畅的浴室,冷水开关极其敏感的淋浴。
该开始整理行李了,才意识到现在在这里住的时间越来越少。曾经需要提了大包小包艰难地攀登4楼,而现在下了飞机都是直接去办公室, 行李根本不进“家”门, 只在办公室的大沙发上胡乱摊开。 每天抓几件换洗衣服回去,洗澡,洗衣服, 睡觉。
今天却不想起床了。 实在说不出为什么该留恋这地方的, 就是一个倒下休息的地方吧。 可躺多了, 也就会开始有了感情。 前几天躺这里看梁实秋的雅舌, 其中就有一段是先生说到他对那求避风雨外并无奢求的雅舍如何好感油生。 “纵然不能避风雨, 雅舍还是有它的个性。 有个性就可爱。” 而我的公寓没有雅舍的个性,却能避风雨,且有在湿热的广州如救命甘泉的空调,自然也该是可爱的。
97) 躺着, 脑子里胡思乱想。 渐渐明白了为什么自己总是在拼命地到处乱走,不愿在一个地方长期停留。其实是我心里明白这一切本不属于我, 因了命运的偶然让我有暂时驻足的机遇,如果非要强求定居, 直到真的日久生情,终于是累人也累己。不如老实接受了自己的宿命,背着或者拉着行囊,继续在路上走吧。
95) 2005Äê6ÔÂ19ÈÕ
Nighttime sharpens, heightens each sensation
Darkness stirs and wakes imagination
Silently the senses abandon their defenses
Slowly, gently, night unfurls its splendor
Grasp it, sense it, tremulous and tender
Turn your face away from the garish light of day
Turn your face away from cold, unfeeling light
And listen to the music of the night
Close you eyes and surrender to your darkest dreams
Leave all thoughts of the world you knew before
Close your eyes, let your spirit start to soar
And you’ll live as you’ve never lived before
Softly, deftly, music shall caress you
Hear it, feel it, secretly possess you
Open up your mind, let your fantasies unwind
In this darkness which you know you cannot fight
The darkness of the music of the night
Let your mind start a journey through a strange, new world
Leave all thoughts of the world you knew before
Let your soul take you where you long to go
Only then can you belong to me
Floating, falling, sweet intoxication
Touch me, trust me, savour each sensation
Let the dream begin, let your darker side give in
To the harmony which dreams alone can write
The power of the music of the night
You alone can make my song take flight
Help me make the music of the night/
It’s over now, the music of the night!

塞尔维亚, 街头
92) 初到美国, 美国人见了我的名字都发愣这是怎么发音呢? 群这个音在英文里是没有的, 能发的大概是奎思或是宽. 除去按我要求叫我陈的人外,大部分笫一次按美国习惯称呼我名的美国人都选择了宽. 久而久之,我也对贯这个莫名其妙称呼习以为长.
晚饭的时候, 和朋友们聊天说起各地的称呼习惯, 福建人习惯把女孩都称为伊,小箐就是伊箐,兰兰就是伊兰. 广东人喜欢称人阿某. 孙刚就是阿刚. 我的名字群,在广东人的说法是阿群. 在座的广东朋友突然说,不念阿群,念阿宽.一
!!
搞了这么多年,原来美国人都是广东人!
93) 把离开的日程推迟了两天,总想给自己个明白些的交待,却好像又总没个终结。又想起真由美在警视厅门口问千辛万苦的经历后终于重新得到清白的杜丘:完事了?杜丘很冷冷地回答:哪里有个完阿。。 (音乐起)
一个还没有开始的学生今天来信说不来了。有些沮丧,总觉得没尽到自己的责任。和我有关系么?好像没什么关系阿,除了影响项目的进行;真和我没关系么?浪费的是她的,我的,和项目有关的所有人的精力 (和金钱) 。
94) 博克实在是个变态的东西,该写的东西,绕来绕去不愿意直写。只点到自己能明白的意思,好像在树林里放些石块标记某条路线,只为知道这些石块的人能明白和找到回家的路。 烦自己, 很烦, 很烦。
墙上有个佛字。 写佛字的师傅对我说, 苦海无边。 我回头, 我看见了岸。我问师傅:在苦海中挣扎, 和在荆棘从中挣扎, 孰难孰易?师傅说, 苦海无边,我又何曾让你回头?
朋友: 石头, 用几个字描述一下你自己。
我:矛盾

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 多瑙河上。和杜罕夫妇
88) 在餐馆里见到一幅对联。一窗王%画,四壁杜甫诗。对联非柳非颜但很正楷,起意有些惶然,待到笔顺了,心却又散了。那%分明是个丝旁,我不识书体的变化,怎么也看不出那是个什么字。端茶的小妹朗朗说,就是王维。小时候背过唐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印象很深。曾为之画:一条水平线为大漠;1/3处直直一笔直上,便是孤烟;再1/3处托上个比阿Q画得体面些的圆,自然就是落日了。孩子的画简单,那可是一个能让现在的摄影师们支起三角架等上N天的场景。而在诗人笔下,就是两句话。如此想来,这诗人的绘画功底当是了得,只是我从来没听说王维画图。查了一下资料,明白了什么叫孤陋寡闻,汗颜。读书笔记摘录如下:
王维(701-761)唐代杰出画家、诗人。字摩诘,原籍太原祁(今山西祁县境)人。后迁居蒲州(今山西永济),遂为河东人。工诗善书,尤以画名,开元进士,官至尚书右丞,故人称“王右丞”。其作品魄力雄大,一变古来的钩斫画法,创渲谈的破墨法。宋苏东坡曾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
写这对联的人倒是有一胸的豪气。杜甫诗是意,有笔就可以写的;王维画是实,有品人大概不会把印刷厂里的东东挂在墙上而自夸。那这上联的理解只能是这写字之人或有着一揽山河壮丽的住处,或者腰缠万贯收集了至少4幅王右丞的画。。。。
从一幅或者无足轻重的字东拉西扯写到这里,自己却忍不住苦笑了。
89) 过马路。
车在发达国家属于代步工具,普遍到和自己的脚丫一样,人皆有之的地步,车车相遇,相互礼让,除了因为法律的规定外,也因为礼让使得交通更加通畅。让了别人,也给自己开了方便之门。而用自己的脚行走之人少则又少,成了稀有动物保护对象。街上见到行人要过马路,那是两边的车流都会主动停下让道。即使那行人是违章乱穿马路,开车的最多也就是在车里无可奈何地摇头,期待那过路人看到了羞愧一番,下次不再重复。
在中国,车的地位不一样,一直只为少数人所有。它曾经是地位和权力的象征,现在加了个财富的象征。坐在里面,用一个铁笼子和一圈贴了隐私布的窗户把自己和路上的行人隔开,自我感觉多少有些与众不同。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走路时只需要占据1尺见方的地面,开车就成了几个平米。在大多数人依然靠腿行走的社会里,已经侵占了公众太多利益的驾车人却不懂得给别人些谦让。于是自行车棚成了免费车库,人行道上停慢了汽车,无路可走的行人只好走在马路上,却又得无比小心来往的车流。过马路就更成了一个问题。大马路就不用考虑了,即使是街头转角,那开车的也不会考虑行人,只管自己的行程。
于是行人就得学会怎么过马路。当需要从有地位有权势有金钱的车流中穿过时,最好的办法就是看不见它们,只管走你自己的路。其实他们在车里,一直是看着你的反应的。他们知道你看见那车了,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忽略你。当他们揣测着你是不是根本没看见他们的时候,那踩了油门的脚丫悄悄就移去了煞车。撞死了人,是要赔很多很多钱,或者坐牢的。这对有钱有势的人会是个很大的损失。
90) 从大学时代起就喜欢写字。脑子里零散的思路,顺手涂写下来,有空的时候再组织一下,成了一段段短文。过一段日子再看,多少是自己生活道路的一个记录。朋友说,不写也罢,过去的就过去,想那么多干吗。有道理,但依然忍不住,几十年下来,竟然成了一个习惯。
过去写字是用钢笔的,笔的牌子不限,但一定要用碳素墨水。形式和内容不一定有关系,但有了形式,写的时候就认真些。实在找不到碳素墨水,那就宁可用铅笔,随了情绪能有些笔划的浓淡之分。然后就有了计算机,开始敲打键盘,写字的速度果然快了不少。更大的好处是可以边写边编辑,写完了,就是写完了,可以直接存起来。而随之而来的坏处是不再有原稿,那种放了几十年后会变黄,因为翻阅会让纸角卷曲的实在的感觉。
技术发展得很快,现在更有了手机短信。在国外的时候,很少用这功能。一来懒得用鬼子的语言写自己的想法,更重要的是写短信是给别人看的,没了读者,自己给自己发短信的唯一可能是记录点七零八落的事情。中文手机里,一来一回的对话,没了用碳素墨水写字的仪式感,换来的是瞬时可以和人共享的平行思维,和捏了手机等待回音时候的企盼。
昨晚睡得很好。和过去一样,手机扔在枕头边上,却没有嘟嘟地叫。早晨分明地听到了两声收到短信的声音,翻身摸到手机,却什么也没有。窗外鸟鸣不绝,也许是把鸟的声音当成了短信。无论如何是醒了,那就起床吧。
91) 等着周末的到来,等着重新踏上旅途。

塞尔维亚
84) 坐了一天,下午终于决定去学校游泳。揣了小罗的游泳卡,换上拖鞋,往游泳池走。越走越觉得鞋子不跟脚。低头一看,拖鞋的鞋面裂开了一个大缝,只有小半寸的连续才没让我彻底失控。小心翼翼蹭到了游泳池,却不对公众开放。求管门的师傅给我找了根铁丝,把断开的鞋面接上。绣铁丝一步步磨了脚面往回走,教学区的校园终于不是光脚的地方。而那鞋仿佛如豆腐渣捏就,很不争气地又出现了一条裂缝。终于回到办公室。气不打一出来,这泳没游成实在太郁闷。一跺脚,换上鞋子就奔天河游泳馆了。
85) 游了2千米。今天人很多,下饺子一样。一半的泳道让一群暑假的孩子游泳班占了。剩下的3道,有众多和我一样的中年人一身肥膘期望能在锻炼中瘦身。可惜大部分浪里白条的水性不好,游得水花四溅,直如巨轮入小河沟,身躯过出,一片浪涛。试验了几次,终于放弃了混在他们中间的念头,等一群白肉远去或接近,潜水出去, 30米从水下超车错车,然后游入无人之境。
86) 在KFC吃了晚饭。坐在靠近柜台的地方听柜员和顾客的对话,很有意思。这部分的生活,在我的大脑里是以英文格式化的,现在在这里听广东式的KFC销售对话,很有些看第一次看肥皂剧的那种文化差异带来的震惊。而第一次看肥皂剧,我是有心理准备而为,没太大的冲击。此刻,在自己的祖国,忽然发现自己因为异国的自然,居然成了母语中的异类,很有点丈二和尚的感觉。
87) 坐摩的回家。因为天热不喜欢戴头盔,一任温热的风吹我的光头。而保护眼睛不被路上的杂物所伤,即使是晚上,我也戴了偏振墨镜。问司机,我这鬼样子是不是吓人。司机笑:你是个老师吧。现在的老师都这样子,有什么吓人呢。晕,彻底的晕。是这家伙的眼力太好,还是这世道完全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