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旧事:我的第一辆汽车

2013年12月22日 RedRocks 397 views 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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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自己的第一辆车,是雪佛莱的CHEVETTE,一辆最简陋车型的车,当年所有车型里最入门的一种。车自然是二手的,81年出的场,6年旧的二手车,在当时看,就觉得很新很新了。遗憾的是,这辆很新的二手车在我手里只存活了一天。

那时候我已经正式回到了底特律,即将开始美国的学生生涯,而我的学习和大部分留学生不同,上课和实验室距离不是校园中的步行距离,而是需要30英里的高速公路。当年的导师在我入学时唯一的要求就是,你必须在开学前学会开车。

学会开车不难,背交规考笔试,然后姐夫陪着练车,每天沿着中国留学生们总结出的那几条考车路线反复练习,很快就考车成功。有了执照,还得有车,依然离不开姐姐姐夫的帮助,他们开车带着我跑了几天旧车市场,看中了这辆车。

买车是开学注册那天的早晨,他们带我去买家,付钱,然后他们先离开回去上课了。我开着属于自己的全新的旧车,踌躇满志地去保险公司买好保险,开回底特律装上行李。吃过午饭,开始了第一次自己的三十英里上学路。

也是命中注定,第一次独自开这条路,天降暴雨。在高速公路上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顺利开到了学校的出口。通向校门的公路是一条双向公路,地处郊区,车速很快。雨已经停了,地面有积水。我是第一次开这样的路,完全没有想到车速如此的单车道双向路上,前面会有完全停死的车。那车其实只是要左转,估计是老油条司机,连转弯灯都没有打就停死在路上等转弯机会。从后方得意洋洋飞车而来的我忽然发现它居然停着不动,脑子一热,踩刹车,已经太迟了。

学车的那辆坦克虽然老,但曾经是豪华车,有着液压的方向盘和刹车。我的新车是入门级,一切全部靠力气死掰硬踩,一路高速过来没有怎么刹车,新车的刹车脚感完全没有,又加上大雨之后的刹车片打滑,一脚下去,车竟然像是没有任何反应。新司机的反应弧超长,以现在的车技,把方向盘扭一下从边上绕过去就行了,但当时全身僵硬,双手紧握方向盘。

只一个瞬间,车就轰然停下了。脑子里也同时轰然一声:“完了”。

1400美元,对一个刚到美国的穷留学生是一个天文数字。为了省钱,买车的时候也只买了交强险。这意味着我的车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那一刻,绝对是世界末日到来的感觉,对美国的所有感觉,刚来时的新奇和刺激,都在这轰然一声中灰飞烟灭。说不出是悔恨还是害怕,眼前的时空朦朦胧胧,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像是做梦。

前车是辆好车,大概是卡迪拉克之类,方方正正的车尾被我撞了进去,卡住了后轮。我的车就不用说了,因为最后的一脚刹车,车头下倾,稳稳妥妥地把保险杠钻到了前车的后杠下面,车的前脸粉碎,水箱瘪了,漏出的沸水在雨后的路面上蒸汽腾腾。

前车下来个老头,完全不记得他长得什么模样,只记得他十万分的愤怒,抱怨着和妻子的晚饭约会要迟到。法制社会,倒是也不担心他会打电话叫人来揍我一顿,只看着自己的忽然死去的新车,茫然不知所措。

警察来了。这是标准事故,处理飞快,听完老头的陈述,接他的车也已经来到,上车直接走了。我坐在警车里用结结巴巴的英语解释发生了什么,警察倒是不可怕,按章行事,写完事故报告让我签名,然后客客气气地开了罚单。

警察效率很高,写记录开罚单的时候用对讲机叫来了两辆拖车。老头的车消失了,我的Chevette孤零零歪在路中间,一张残破的脸,要多可怜多凄惨都无法描述。拖到哪里去?我也不知道,修大概是没戏了,索性和拖车司机说,拖到学校的宿舍去吧。我在学校和另外五个中国同学合租了一个公寓,这是第一次来学校,还没见到他们中间的任何人。

原本的场景该是,刚刚来留学,就有自己的车,开着自己的车来注册,多么屌的一件事,但这一切都在瞬间变成了最悲催的场景。一个留学生,刚来,还没任何收入就买了车,然后开到学校门口撞毁了。这件事情,在后来的很多年里,是那所学校中国留学生的话把儿。说起陈群,也许没人知道,但如果说第一天来注册时就把车撞了的小陈,人所皆知。

那辆车歪在宿舍门口的停车场上,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处理。上学和工作依然需要车,这是不以我的悲惨经历而转移的残酷生活现实。那天晚上,我给姐姐通了电话,她以为我在开玩笑,超级国际玩笑,但我的语调让她最终相信,惨案确实发生了。姐姐很冷静,人没出事就好,再买一个吧。她当时说得轻描淡写,我心里很快踏实下来,现在回想,那几乎是她们一个学期的总收入。

第二天,我请朋友帮忙送我到公车站,灰溜溜坐公共汽车回到底特律姐姐家,我们很快又买下了我的第二辆汽车,从此,学生生涯开始走上了正轨。我的第一辆车,那辆全新的二手CHEVETTE,在宿舍门口歪停了一个月后,被管理员贴条警告,最后只好500块钱卖给了一个修车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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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的故事

2013年12月19日 RedRocks 246 views 1 条评论

【作者特别声明:此文纯属玩笑,请不要用纯科学的严谨或民族主义的激情解读】

因为写西班牙美食,写到了海鲜饭,写到了海鲜饭是西班牙大锅饭的一种,而这大锅饭的最初落地西班牙则是因为北非阿拉伯人入侵后的六百年摩尔文化。米饭自然不是阿拉伯人发明的,还有更早的源头,经过俺一番非科学研究的探索,大概把海鲜饭中最重要的成分的源头搞了个三分明白。

很长一段时间,科学家们认为稻米最早是在长江流域开始被人工种植的。2012年的【自然】杂志发表的最新研究,利用基因追踪,确认了全世界的稻米最早的起源来自珠江三角洲的某种野生稻。这个贡献很了不起的,要知道,全世界有一半以上的人口,也就是30亿人,依靠稻米为主食,这三十亿张嘴,每年要吃掉三千五百万吨米。

好像中国人吃惯了米饭,反而对自己老祖宗的这项伟大成就并不如何欢欣鼓舞;当然,我们确实很不确定,公元前一万两千年的长江或者珠江是不是叫长江或者珠江,而那时候的这片地域是不是叫中国,也是件很让人怀疑的事情。

高丽棒子的底气就比中国人足很多。2003年,他们的考古成果一举把世界最早稻米的年代回退到公元前一万五千年,比珠三角的稻米要早了整整三千年。于是高丽国很振奋地宣布全世界的稻米都是他们家发明的,全世界吃稻米的人之存在也因此就成了高丽文明的恩赐。

奇怪的是,所有的基因研究,怎么都无法把他们发现的稻米和全世界族谱完整的稻米连在一起,一万七千年前的东西自然不会起源于一万三千年前,这点智力科学家们还是有的,又不好意思太直接打击高丽人民的爱国热情,好在谁发明了稻米这个问题对当下的国计民生没太大直接联系,除了高丽人,没谁会在大米包装袋上印刷世界第一之类的口号,于是科学家们明智地选择了对高丽考古结果不置可否。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科学家们搞错,没明白高丽稻米的基因延续其实走了另外一条路线:一万七千年后,高丽的古稻米进化成了泡菜,也就是现在他们努力正名的 “辛奇”,这泡菜在韩国人民不懈的努力下已经成了世界文化遗产,无论如何,和高丽古稻米是全世界稻米的祖宗,还是很般配的。

当然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可能,如果高丽古稻米不是全世界稻米的基因源头,那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在一万七千年前归高丽国的版图,也许会被考证出来。

【话外废话:我原本挺爱吃韩国泡菜的,但自从泡茶变正名成了辛奇,这东东忽然变了味道,俺就再没碰过。。 显然,名不正,味不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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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日子

2013年12月17日 RedRocks 255 views 评论已被关闭

昨晚又梦见了导师,记不清他说了些什么,但记得实验室里的那些场景。那实验室,从他开始,到我接手,前后经营了能有40多年,其中我接手的时间就有18年,真的是熟悉里面的每一件仪器和各种瓶瓶罐罐。都无法想象,当时自己是怎样决然地决定放弃,不再申请延续的经费,让一切自然淡去。最后离开的时候,因为几次实验室搬家,大部分的设备都在纸箱里,塞满了办公室隔壁的储藏室。后来,就走了。几个月后回去看过一次,那破败的场景,简直无法想象如果继续,必须在这里再混上二十年后退休,该是如何的世界末日的悲惨。那些设备,那些瓶瓶罐罐,手术台,激光刀,后来去了哪里,我没关心过。也许找到了新的家,也许被统统扔进了垃圾场,总是和我不再有任何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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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天德克萨斯,被严寒所困,成了饕餮之旅。15顿正餐,我吃掉12块顶级牛排,从Filet Mignon到厨子亲手 in cut的 Bone in Ribeye,硬木炭火,吃到横,吃到爆,吃到吃不动了也不停嘴。德州好东西很多,绝不可错过的清单里,牛排绝不可少!早上站上磅秤,一周胖了7斤,春蚕到死丝方尽,牛排吃完嘴不停。

【读书笔记】通常所说的脂肪是存储类,存在于细胞之外,用于食品短缺时的能量供应,对正常饮食的人并无大用,倒是太多时会导致各种心血管病。结构脂肪是所谓的不可见脂肪,非饱和类,存在于细胞内。尤其在脑灰质中有重要作用。结构脂肪来源于我们摄入的动物,如果这动物的食物结构单一,不是野牧,其能提供的结构脂肪原料就有限。科研结果,被人类驯化的牛大脑比其野外先祖先祖小30%。据说,脑容测量是考古定义家畜的一个量化标准。【结论】,多吃走地牛排,有益智力发展。

玉兔安全登月,老夫我很开心。其实,这和月亮真没多大关系,是中国科技水平的展示,必须祝贺。中国航天牛逼,也预祝在地面的科学家们更牛逼,能解决比登天还难的人间问题。

晚上是媳妇医院圣诞趴,俺每年唯一需要正装的日子。俺真的有一套西装,近二十年前定做的,穿起来颇有点人模狗样。只是今年减肥,二十年前的苗条不再,每年总担心裤腰不胜重负,但明年都安然过关。这次饕餮毕,俺直觉完蛋,早晨翻出裤子,蹬腿套上,咦,完美哎。德州牛排果然牛逼,吃了不涨腰身!

最近对丹青老师很着迷,各种看。【文学回忆录】,一部诡异的小说,需要读者用自己的经历来填补2寸厚的两大本书字密密麻麻的里行间中的空隙;【荒废集】,写在N年前的文字,此刻在阳光明媚的早晨读出来,恍然觉得,先生写出的竟是明天的可能。

科罗拉多,金城戈尔登。冰凌封住了清溪的水面,偶尔几处冰隙中能看见冰下潺潺流动的溪水。冰蔓延到了河边的小路上,走过时,需要格外小心。下午散步,对面走来对老夫妻,颤颤巍巍,相依的两臂紧紧搀扶,外侧双手各自紧攥着拐棍,两个人,六条腿,从夕阳里缓缓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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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我的第一次开车

2013年12月16日 RedRocks 447 views 1 条评论

八十年代出国的留学生,极少有在国内开过车的经验。到了美国这个长在车轮上的国家,会不会开车可不仅仅是如何出去玩和怎么玩的事情,往高里说,决定了他以如何的角度去看这片全新世界和发现更多的发展机会,往低里说,也许是他生存的基本需求。和当今媒体一再渲染的富二代们到了美国就开着玛莎拉蒂飚车泡妞的传奇差得太远,但至少这些是自己经历过的故事,写出来分享,也算是给留学生的生活开扇侧面的小窗。

我到美国的时候是夏天,先我一年到达的姐姐和姐夫刚用打工的幸苦钱买下了他们的第一辆汽车。五百美元,换来了一辆1976年的雪佛兰迈瑞宝 (Chevrolet Malibu)。那年是1986年,在底特律熬过了十年个冰雪冬天,那车的车身已经被路上用来融雪的盐腐蚀的百孔千疮,但那个年代,对大部分的中国留学生,有车就是件很值得自豪的事情。旧车是自己的宝,把自己的破车用千斤顶顶起来,钻在车底东张西望,是那时底特律中国留学生消遣周末的常规项目之一。那辆雪佛兰虽然破,但它在半年时间里让六个中国留学生踏下这辈子的第一脚油门,考出了此生的第一张驾照,一辈子最难忘的车缘和记忆。

到美国后的第一周,就有了这美国的第一次汽车长途旅行的经历。活动是由当地的教会组织的,目的在宣道,让经验老道的美国司机开头车带路,从底特律去密执安州北美的雪松营地。我们自然兴高采烈,不是因为要去聆听某种宗教宣示,开着自己的车去旅行,那可是这辈子的第一次。更不用说,路上还要经过著名的麦金诺大桥,那桥链接着上下密执安州,横跨连接着北美五大连湖中的密执安湖和休伦湖水道,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悬索桥之一。

新手上路,开车的是刚拿到驾照的姐夫,全车人从车窗的各个角度为他看着左右前后的路况,稍有情况就是一片大呼小叫。刚到美国的我连笔试都还没机会考,在公共道路上的驾驶自然没有我的份,但我比他们更兴奋,因为雪松营地是私人产业,在上面开车不必受交规的限制,换句话,没有驾照的我,在那里能体验我的第一次驾车。

麦金诺大桥真的很宏伟,连上引桥,比金门大桥还要壮观许多。桥下的湖畔无数的鸥鸟飞翔,那时候很奇怪,美国的鸟为什么会不怕人,见到我们停车,不但不飞走,反而云集而聚,等待人们给它们喂食而不担心变成人的食品。

雪松营地坐落在休伦湖畔,蓝天白云碧水,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如此优美安静的环境。大家忙着卸车,在湖边搭安营扎寨,我迫不及待,等车厢一空,就从姐夫那里拿来车钥匙,在他千叮咛万嘱咐中发动了迈瑞宝的八缸发动机。机器隆隆,心也随着怦然狂跳。慢慢松开脚下的刹车,我们的大破车开始慢慢移动,踏下刹车,刚刚开始前进的车摇晃着停下,再松开,前进,缓缓转动方向盘,我把车开上了林间的小路。

第一次自己驾车,从脚不敢离开刹车的溜车,到渐渐饱满起来的自信,然后,第一次不知深浅地踏下了油门。第一次放下车窗,让湖边清洌的风灌进车窗。第一次驾车的速度绝不会超过每小时20迈,却是我记忆里最风驰电掣的刺激。

近三十年过去了,不记得自己换过多少辆车,最难忘的,却总是那辆用五百美元买来的雪佛兰;不记得自己开车走过了多少路,印象最深的,是北密执安雪松营地里那条有点颠簸的土路,从这土路开始,我的道路通向了世界,车,成了我生活中绝不可少的部分。很庆幸,学生时代的自己只有能力买一辆破烂的旧车,于是车不是财富的象征,也不是年轻气盛时的疯狂。因为珍惜来自不易的车,随带着,也就懂得珍惜着车轮带我走进的全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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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龄, 博龄

2013年12月1日 RedRocks 240 views 1 条评论

新浪博客上有显示该博主多少年博龄,我就想了看看自己写了多少年博客了。不看也罢,一看吓一跳。。 如果不算快乐老家时代的网上贴,就这一小片麦田,居然就种了10年了。。 如果从江湖色的时代算起,那在泡网沉浮的岁月已经有14年了。。 如果统计一下自己上网的年份。。 那就。。 有谁记得1200BAUD的猫是什么年代的事情么? 貌似那时候,还在用80286的机器,怎么的,也得有20多年了吧。。。说自己是世界上最早的一代网虫,应该不为过。

可也没什么可以自豪的,玩了二十年,活活把自己从一个大好青年玩成了一个一事无成的小老头。

好在,岁月依然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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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中最精彩的一段台词。

2013年11月25日 RedRocks 1,003 views 评论已被关闭

1900在解释自己为什么不愿意离开船时说的一段话。时不时的翻出来看看,告诉自己,别走得太远。

All that city… You just couldn’t see an end to it. The end! Please, could you show me where it ends? It was all very fine on that gangway and I was grand, too, in my overcoat. I cut quite a figure and I had no doubts about getting off. Guaranteed. That wasn’t a problem. It wasn’t what I saw that stopped me, Max. It was what I didn’t see. Can you understand that? What I didn’t see. In all that sprawling city, there was everything except an end. There was everything. But there wasn’t an end. What I couldn’t see was where all that came to an end. The end of the world. Take a piano. The keys begin, the keys end. You know there are 88 of them and no-one can tell you differently. They are not infinite, you are infinite. And on those 88 keys the music that you can make is infinite. I like that. That I can live by. But you get me up on that gangway and roll out a keyboard with millions of keys, and that’s the truth, there’s no end to them, that keyboard is infinite. But if that keyboard is infinite there’s no music you can play. You’re sitting on the wrong bench. That’s God’s piano. Christ, did you see the streets? There were thousands of them! How do you choose just one? One woman, one house, one piece of land to call your own, one landscape to look at, one way to die. All that world weighing down on you without you knowing where it ends. Aren’t you scared of just breaking apart just thinking about it, the enormity of living in it? I was born on this ship. The world passed me by, but two thousand people at a time. And there were wishes here, but never more than could fit on a ship, between prow and stern. You played out your happiness on a piano that was not infinite. I learned to live that way. Land is a ship too big for me. It’s a woman too beautiful. It’s a voyage too long. Perfume too strong. It’s music I don’t know how to make. I can’t get off this ship. At best, I can step off my life. After all, it’s as though I never existed. You’re the exception, Max. You’re the only one who knows that I’m here. You’re a minority. You’d better get used to it. Forgive me, my friend. But I’m not getting 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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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的梦是梦里的现实,黑白的梦是梦中的回忆

2013年11月20日 RedRocks 328 views 3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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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的旅行归来后,时差加缺氧,每天晚上总会醒上几次,然后就渐渐开始有梦,开始记得梦里发生的那些事情。昨晚记得的梦居然有三个。

梦一,我们在房子里,屋外有硕大的野牛走动,牛有很锐利的尖角,让人完全无法抵挡的危险。我觉得这些牛是想要攻击人的,于是进屋锁上每一道门。入夜,听见卧室外有声音。我从气窗一角看出去,那些牛挤满了走廊,目露凶光,显然来着不善。那门肯定是挡不住它们的一下冲击,但它们此刻不知道我们在屋里,只在走道里耐心等候机会。孩子们开始开不着边的玩笑,我想让他们安静,却换来更多的笑声,着急中,我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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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二,从门口的树上飞来两只鹰,彩色的鹰,停在我们的屋檐下。那鹰看起来很暴躁,那鹰看起来也很需要照料。我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它们,想吆喝着让它们飞走,但鹰只在屋檐下辗转徘徊,就是不肯展翅。。。这个梦没有结尾,我也没有醒,但不知道为什么依然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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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梦记得最详细的,色彩的变幻贯穿着整个梦境。

我从车库打开的门走到车道上,车都停在外面。梦里,我立刻明白我是在做梦,或者是一次时空的穿越。

我看到的一切都是黑白色的,树是灰的,车是灰的,房子是灰的。我记得很清楚,在那个黑白的梦境里,那个瞬间,我也看见了色彩,为为的红车在灰色的覆盖边缘露出一带本色。彩色在黑白的梦境里非常显眼。梦的色彩可以变化,可以是黑白,也可以有彩色。

我看见的然然只有到妈妈肩膀的高度,于是,在梦里,我知道,我正穿越了时空,因为这显然是几年前的场景。我问然然妈妈,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我看到的孩子们是几年前的他们。然然妈妈用英文回答:there must be something in the past that you are not willing to let go. 说完,她带着然然出去买东西了。我躺在木棉树下的草地上,为为去车道上变成灰色的红马里拿东西。我闭着眼,流泪了,时空让我觉得很痛苦,无法掌控它的流动和变化,孩子大了,孩子小了,爸爸妈妈来了,爸爸妈妈走了,我觉得那么的无力。为为从车里拿了一床毯子给我盖上。我睁开眼,忽然发现车是红色的了,为为也依然高大,梦里我又回到了梦里的现实。

我醒了,发现自己真的泪流满面。

梦,可以是彩色,也可以是黑白。彩色的梦是梦里的现实,黑白的梦是梦中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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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轮回

2013年8月19日 RedRocks 600 views 评论已被关闭

【声明:非科学论文,请理科生工科生文科生医学生等诸路大神不必和我计较废话中的科学严谨,先在此泄过】

随意间聊起来轮回,这是个挺有趣的问题。

如果没有轮回,死了就灰飞烟灭,那自然也不需要多讨论什么思考什么,该干嘛干嘛,及时行乐大抵不会有大错,别坑人就好。

问题是,如果有轮回,这个问题立刻就变得相当的麻烦。

有轮回,灵魂这东西就得有所着落。人死了,灵魂会去到什么地方,我真不知道,因为我真的不记得我上辈子都干了些什么。还是轮回的时候,灵魂和躯体会被另外处理,如一张SD卡,拍满了,可以重新格式化,格式后的卡重新拍照,和过去的那张卡其实完全不再是同一个东西,某种意义上的轮回。(这里面还有个技术问题,被格式后的存储卡在一定程度是能被恢复的,恢复越早,恢复越完整,前提是载体,也就是躯体,不能被破坏,这个问题下面继续讨论)。

但躯体终于不是一张可以循环使用的存储卡或者。躯体肯定是要被分解破坏的,不管是被火化,被天葬,被水葬,还是被装进各种档次的棺材埋进大地,从死亡的那个瞬间开始,分解就已经开始,和生命的无序到有序过程逆向运行。躯体的轮回,决定于躯体被如何处理。

那就需要讨论一下躯体的组成。

人体里半数多一些是直接的水,然后是蛋白,脂肪,骨质(磷酸钙组合),死了以后,水分大部分会直接被循环回大自然,哪怕那些被装进水晶棺材和做成木乃伊期望千秋万岁的也绕不过脱水这一关。其他的成分里也含有大量的水,火葬剩下的骨灰外,其他也就以水分和二氧化碳的形态回归自然。这些直接回归自然的,不管是进了下水道,处理再循环,还是变成蒸汽进入大气,都算是循环的一部分,有的很快被别的某种什么吸收,变成动物植物的一部分,有的需要在地下在大海里呆很久才被再吸收,轮回的过程长久点。

土葬天葬水葬的轮回最直接彻底,也最直接,变软体动物变昆虫变飞禽变水族,按照各自过程的特定环节分配下一世的组合。比较悲惨的是被封进水晶棺的,那只有他们的水份部分进入轮回,其他的就被封闭起来,不是跳出来了轮回,只是暂时没有机会而已。封进骨灰罐里的那部分也经历了类似的命运,但比起水晶宫还是好一些,大部分被轮回来了。

谁都绕不开的一个结局是我们的某一部分会在某个阶段后变成某种我们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动物,变成无数代子孙躯体的一部分,变成石油,变成子孙后代使用的某件化工产品(比如洗脚盆)的一部分。

这么看,轮回就一定是存在的,而且无所不在,谁也无法避免,无法跳出,至少是我们的躯体如此。这就回到先前的问题,关于灵魂。如果躯体被分解轮回,如一张存储卡被拆解融化到塑料和各种金属后重新制作,那原有的信息就荡然无存。

简单的说,轮回不论何,关我P事儿,该干嘛干嘛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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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梦】 冰上的小烛灯

2013年5月23日 RedRocks 222 views 评论已被关闭

#丹佛日记# 【记梦】
莫名的纠结被带进每天夜里的梦境,太清醒的梦,不仅仅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还能从容去想着下一步的梦境该如何继续,和理智地让自己终止一个梦。

昨晚上梦见自己在一片冰封的湖面拍照,慢慢走着,想着离开。

湖边点着冻在冰中的烛灯,一溜排开,豆花大的火苗,看不到烛芯,也看不出火在燃烧什么。湖区是一个公园,有着各种高低起伏的阶梯和铸铁的扶手和栏杆。亭子里有一个巨大的黄色托盘,长得一个U型酒吧的形状,分成很多格,里面各种色拉和零食,但每样都已经被吃到只剩下一点点。我好奇地想,这么大的盘子,怎么换呢?他们是不是还有一个同样的装满新鲜事物的盘子会端出来。

朋友们来了,他们相继通过各种考试,都要到这里来工作,我说,好吧,那我也不辞职,不特别充足的理由,但可以继续。

我们从一个八角形的房子里走出来。

冰开始融了,不敢站着走上冰面,就伏下身,四肢并用在冰上滑,不时能看见中间已经融穿的窟窿。

转了一大圈后回到岸边。

岸边冰已经化了,露出下面的水,但水很浅。小烛灯原来是穿过冰层的,在冰下还有好长一截,黑黝黝的色泽。公园里的老人用一根弯曲的长棒探到冰层下,去点燃更多的小烛灯。

我对自己说,嗯,该醒了,于是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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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间是个很个人的地方

2013年5月23日 RedRocks 631 views 4 条评论

因为老娘健康欠佳,决定暂时取消最近的行程,在家里呆段日子。于是每天晚起早睡,陪老娘其实是每天吃老娘做的小灶中饭,无所事事地舒服着,闲到蛋疼。

悲催的是我是个不容易闲下来的人,既然不出门折腾,在家长毛也不是个事情,东张西望,主卧室里的洗手间很久没有收拾了,一时兴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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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总是比建设要容易得多。拆除毛巾架,草纸架,化妆品架,镜箱,和墙面上的镶条,四壁空空。当年费了老鼻子力气贴的淡蓝细花的墙纸,刷刷几下就变成了遍地的碎纸片。墙纸没了,纸后贴在墙上的胶还在,得满满铲除。这个俺业务熟练,用个喷水罐装了热水,吱吱吱吱喷上去,又匀又省力 (最早时候用个毛巾蘸 ,一举过头,热水顺了胳膊流胳肢窝里,那个别扭啊),然后用铲刀刷刷的就干净了。

下一步是用腻子把墙上不平整的地方修补了。这是俺的软肋,玩了这么多年装修,抹腻子永远做不到完美,总会有点什么在油漆后会暴露出来。好在俺阿Q精神十足,见怪不怪,习惯了就好,自己做的装修,就得有点自己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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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漆,油漆,没啥太多可圈可点的过程,但很有成就感。看那么大一堵墙在油漆刷子的来回滚动中变成干干净净的颜色,很让人愉快。色彩的选择很简单,我爱白色,看着干净。因为要换地板,滴下来的漆也不比在意清除,只要别滴在头发上就好了。

油漆干得很快,半天后就可以进一步到地面工程了。

这才是动真格的开始。地面上有马桶,喷水池,和洗脸池,每个有自己的独立的上下水。如果是大换血,全部换新,那会容易得多,抡铁锤几下子就拆完了。问题是,我不想那么浪费,那就只能趴在马桶上,拱在水池后,把那些年久生锈的螺丝一个个小心拧开,再把死沉的瓷洁具一件件搬出来,放在隔壁卧室里铺好的塑料布和纸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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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一个一个的窟窿,得用旧报纸堵好,要不啥东西掉下去可不好玩。

原来的地板是塑胶的,其实功能和外貌都完美,啥问题都没有,这折腾就是想换个样子,换成拼木地板。塑胶的就不动了,直接在上面铺放潮垫。因为是浴室,铺的垫子讲究点,下面无数的小突出点,可以加强减震,更能保证地板下面有足够的空气循环保证不发霉。铺拼木地板俺也是专业户了,越发偷懒,买了最大块儿的,效率成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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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上那些上下水管道才是难度所在,要量好了锯缝钻孔,这个我过去永远会犯至少一次错误,这次十万分的小心,居然一个错误都没犯,完美地看那些管道一个个在准确的位置穿过地板,自信心暴涨。然后,就发现少了一个孔,一个下水的开口,被密封在美丽平整的地板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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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为了自恋,整个过程都拍照片记录。对着照片,算比例,算位置,判断了这个捣乱分子的大致位置,用小钻头打个探孔,只一次,就完美地找到了它的所在。这个得意啊。。当然,如果没有忘记的话,至少能少浪费2个小时的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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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抽水马桶太没技术含量了,过去还有个蜡封需要点功夫,现在的无蜡接口让我唯一可以自吹的本事都变得没了价值,十分钟搞定。装好马桶,接上水,很有信心地直接嘘嘘一个然后冲水,一切正常。(万一,万一俺搞砸了,下水没接好,这一冲岂不是会很热闹?)

地板高了半寸,所有的上水管道都是原装的铜管,都短了半寸,只好全部换成新软管。水池的下水原本就不顺,这次索性彻底拆开,从里面掏出十多年积累的小半斤头发和各种脏,再放水,水下得嗖嗖的。

最后一步是贴上地板的压条。这个其实该在装洁具前搞好的,俺太着急洗手间功能的恢复,只好委屈自己满地多趴了个把小时。

在原来的位置上装好新的毛巾架,镜箱没有换,那是我20年前自己动手打的,手工很粗糙,但感觉很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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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是个很个人的感受和经历。我不喜欢太大幅度的动作,不喜欢改布局,不喜欢改日久形成的习惯,其实,全部换新比翻新要容易得多。

随便什么东西,用久了,就有了感情,哪怕是坐着出恭用的马桶。用得好好的,换下来,立刻从你生活里不可是少的一部分变成了不再有任何意义的垃圾,这是件很残忍的事情。

所以,这样挺好,坐在依然熟悉的马桶上欣赏自己刚刚完成的“作品”,雪白的墙,似曾相识的地板,毛巾依然在老地方,一切都好,骨子里都没有变化,只好像洗了个澡,干净了许多,说到底,这不就是让人洗澡和便干净些轻松些的地方么。

好吧,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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